司法院院字第891號解釋
外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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司法院院字第892號解釋→ |
解釋日期:民國22年4月25日 | |
資料來源:司法院解釋彙編 第 2 冊 779 頁 | |
電影原係照片之美術著作物而因其攝製成劇,又應認為劇本,實含有著作權法第一條第一項、二、四兩款之性質,其呈請註冊時,應參酌該兩款及同法施行細則第二條之規定,分別辦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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解釋日期:民國22年4月25日 | |
資料來源:司法院解釋彙編 第 2 冊 779 頁 | |
電影原係照片之美術著作物而因其攝製成劇,又應認為劇本,實含有著作權法第一條第一項、二、四兩款之性質,其呈請註冊時,應參酌該兩款及同法施行細則第二條之規定,分別辦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