司法院院解字第2927號解釋
外观
中華民國《司法院 院解字第2927號解釋》 |
解釋日期:民國34年6月16日 |
某甲因違反戰時食糖專賣暫行條例,被法院裁定處罰後,在抗告中該條例奉令停止施行,仍應依其行為時之有效法令辦理。
←司法院院解字第2926號解釋 | 中華民國《司法院 院解字第2927號解釋》 |
司法院院解字第2928號解釋→ |
解釋日期:民國34年6月16日 |
某甲因違反戰時食糖專賣暫行條例,被法院裁定處罰後,在抗告中該條例奉令停止施行,仍應依其行為時之有效法令辦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