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司法院院解字第3309號解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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司法院院解字第3308號解釋 中華民國《司法院
院解字第3309號解釋》
司法院院解字第3310號解釋

解釋日期:民國35年11月26日
資料來源:司法院解釋彙編 第 5 冊 2863 頁
相關法條:中華民國刑法 第 38 條 ( 24.01.01 )
因為作品司法性質,所以中華民國司法院解釋屬於公有領域。

  商民帶貨搭軍用車中途被獲,如無串同軍人犯罪情事,不能科以何項罪刑,其貨物亦不得沒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