司法院院解字第3654號解釋
外观
中華民國《司法院 院解字第3654號解釋》 |
解釋日期:民國36年11月22日 |
來電所述情形,某甲如主張代表國家之機關違反契約或主張某乙侵害其權利請求履行契約或賠償損害,自可提起民事訴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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解釋日期:民國36年11月22日 |
來電所述情形,某甲如主張代表國家之機關違反契約或主張某乙侵害其權利請求履行契約或賠償損害,自可提起民事訴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