解釋日期:民國36年11月22日資料來源:司法院解釋彙編 第 5 冊 3133 頁 因為作品司法性質,所以中華民國司法院解釋屬於公有領域。
關於出征抗敵軍人婚姻保障條例各條所稱出征期內之意義,仍應查照院解字第三二八一號解釋辦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