跳转到内容

司法院院解字第3901號解釋

維基文庫,自由的圖書館
院解字第3900號 中華民國《司法院
院解字第3901號解釋》
院解字第3902號

解釋日期:民國37年3月26日
資料來源:司法院解釋彙編 第 5 冊 3326 頁

因為作品司法性質,所以中華民國司法院解釋屬於公有領域。

  鴉片種子並不含有毒質,其煎水沖服,不構成製造及吸食鴉片之罪。