解釋日期:民國37年4月5日資料來源:司法院解釋彙編 第 5 冊 3344 頁 因為作品司法性質,所以中華民國司法院解釋屬於公有領域。
國民大會代表候補人出缺時,既無國民大會代表選舉罷免法第二十九條第三項之適用,即不在應行遞補之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