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司法院院解字第3927号解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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司法院院解字第3926号解释 中华民国《司法院
院解字第3927号解释》
司法院院解字第3928号解释

解释日期:民国37年4月5日
资料来源:司法院解释汇编 第 5 册 3344 页

因为作品司法性质,所以中华民国司法院解释属于公有领域。

  国民大会代表候补人出缺时,既无国民大会代表选举罢免法第二十九条第三项之适用,即不在应行递补之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