命有司舉行郊廟大禮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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命有司舉行郊廟大禮詔
作者:李亨 
(唐肅宗)
本作品收錄於《全唐文/卷0043

皇王俯仰,應協於靈祗;典禮廢興,式存於禋告。蓋重成命,以崇祗肅。朕獲嗣鴻猷,敢誌虔敬。頃以三代正朔,所尚不同,百王徽號,無聞異稱。顧茲薄德,思創常規。爰因行慶之日,將務惟新之典,而建元立則,制命膺符,受於天地祖宗,申於百辟卿士。今既循諸古法,讓彼虛名,革故之宜,已宣於臣下,昭報之道,未展於郊廟。因時備禮,擇日陳誠,克明恭己之心,庶降庇人之福,至誠斯感,其在茲乎。宜取今月二十八日朝獻太清宮,二十九日享太廟元獻廟,來月一日祭圓丘及太一壇。

本唐朝作品在全世界都属于公有领域,因为作者逝世已经遠遠超过100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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