命有司举行郊庙大礼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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命有司举行郊庙大礼诏
作者:李亨 
(唐肃宗)
本作品收录于《全唐文/卷0043

皇王俯仰,应协于灵祗;典礼废兴,式存于禋告。盖重成命,以崇祗肃。朕获嗣鸿猷,敢志虔敬。顷以三代正朔,所尚不同,百王徽号,无闻异称。顾兹薄德,思创常规。爰因行庆之日,将务惟新之典,而建元立则,制命膺符,受于天地祖宗,申于百辟卿士。今既循诸古法,让彼虚名,革故之宜,已宣于臣下,昭报之道,未展于郊庙。因时备礼,择日陈诚,克明恭己之心,庶降庇人之福,至诚斯感,其在兹乎。宜取今月二十八日朝献太清宫,二十九日享太庙元献庙,来月一日祭圆丘及太一坛。

本唐朝作品在全世界都属于公有领域,因为作者逝世已经远远超过100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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