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唐故虞部員外郎張府君墓誌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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唐故虞部員外郎張府君墓誌銘
作者:韓愈 
本作品收錄於《昌黎先生集
張府君卒葬之年月日《志》皆不書。以公《祭文》考之,公時在京師,以考功郎知制誥,季友歸葬長安,公於是乎祭之,且誌其墓。時元和十年也。

尚書虞部員外郎安定張君諱季友,字孝權,年五十四,病卒東都。明年,[1]兄子塗與其弟庾掞等,[2]護柩歸葬長安縣馬額原、夫人北海唐氏之封。前事,塗進韓氏門,伏哭庭下,曰:[3]“叔父且死,幾於不能言矣,張目而言曰:[4]‘吾不可無告韓君別,藏而不得韓君記,猶不葬也。塗為書致吾意。’已而自署其末與封,敢告以請。”愈既與為禮,發書云云,其末有復語“千萬永訣”八字。[5]名日月與封,[6]皆孝權跡。

孝權與余同年進士,[7]其上世有暠者,當宇文時,為車騎大將軍、鄜城太守,卒葬河北,謚曰忠公,至孝權,間五世矣。孝權大父諱孝先,[8]太子通事舍人。父諱庭光,贈綏州刺史。綏州之卒,[9]孝權蓋尚小。母曰太原縣君。卒,[10]既葬,孝權守墓,樹松柏,三年而後歸,選為河南府文學。[11]去官,徐州使拜章請為判官,[12]授協律郎。孝權始不痛絕,詔下,大悔,即詐稱疾,不言三年。元和初,徐使死,[13]孝權疾即日已。試判入高等,授鄠縣尉。[14]

明年,故相趙宗儒鎮荊南,以孝權為判官,拜監察御史。經二年,拜真御史。明年,分司東臺,轉殿中。[15]按皇甫氏子,母病不侍,走京師求試職。宰相怒曰:“吾故皇甫氏,御史助所善相戲法侮我,皇甫媼何疾!”[16]銜未決,皇甫母病果死,得解,遷留司虞部員外郎。[17]孝權為人孝謹,與人語,恐傷之,而時嶷嶷有立。[18]與孝權遊者極眾,而獨以其死累余,可尚也已!是為銘。[19]

註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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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1. 明下或無年字,或作月。
  2. 庾掞,或作庚揆。
  3. 或無曰字。
  4. 張目,方從杭本無目字,云:《後漢·嚴光傳》“良久張目熟眎”,然此恐當從杭本為正。今按:方知古有張目字,而必以杭本為正,殊不可曉。今從諸本。
  5. 或無末有字。
  6. 日月一作月日。
  7. 貞元八年,中進士第八,與公同年。
  8. 或作奉先。
  9. 杭本史下無“綏州”字,非是。
  10. 卒上或有復出“縣君”字。
  11. 或無府字。
  12. 貞元十六年六月,以張建封之子愔為徐州團練使。
  13. 元和元年十一月愔卒。
  14. 鄠,胡古切。
  15. 轉殿中侍御史。
  16. 媼,母老稱也。《漢書》:“常從王媼負貰酒”。媼音襖。
  17. 謂分司東都也。
  18. 嶷,魚力切。
  19. 此下或註“銘亡”二字,或註“疑闕銘詞”字。

本唐朝作品在全世界都属于公有领域,因为作者逝世已经遠遠超过100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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