嚳妃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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嚳妃論
作者:蘇洵 北宋
本作品收錄於《老泉文鈔/06卷

史記》載帝嚳元妃曰「姜原」,次妃曰「簡狄」。簡狄行浴,見燕墮其卵,取吞之,因生契,為商始祖。姜原出野,見巨人跡,忻然踐之,因生稷,為周始祖。

其祖商、周信矣,其妃之所以生者,神奇妖濫,不亦甚乎!商、周有天下七八百年,是其享天之祿以能久有社稷,而其祖宗何如此之不祥也。使聖人而有異於眾庶也,吾以為天地必將儲陰陽之和,積元氣之英以生之,又焉用此二不祥之物哉。燕墮卵於前,取而吞之,簡狄其喪心乎!巨人之跡隱然在地,走而避之且不暇,忻然踐之,何姜原之不自愛也。又謂行浴出野而遇之,是以簡狄、姜原為淫佚無法度之甚者。帝嚳之妃,稷、契之母,不如是也。

雖然,史遷之意,必以《詩》有「天命玄鳥,降而生商,」「厥初生民,時維姜原。生民如何,克禋克祀。以弗無子,履帝武敏歆。攸介攸止,載震載夙,載生載育,時維後稷」而言之。籲!此又遷求《詩》之過也。毛公之傳《詩》也,以鳦鳥降為祀郊禖之候,履帝武為從高辛之行。及鄭之《箋》而後有吞踐之事。當毛之時,未始有遷《史》也。遷之說出於疑《詩》,而鄭之說又出於信遷矣。故天下皆曰:聖人非人,人不可及也。甚矣,遷之以不祥誣聖人也。夏之衰,二龍戲於庭,藏其漦,至周而發之,化為黿,以生褒姒,以滅周。使簡狄而吞卵,姜原而踐跡,則其生子當如褒姒以妖惑天下,奈何其有稷、契也。

或曰:然則稷何以棄?曰:稷之生也,無菑無害,或者姜原疑而棄之乎?鄭莊公寤生,驚姜氏,姜氏惡之。事固有然者也。吾非惡夫異也,惡夫遷之以不祥誣聖人也。棄之而牛羊避,遷之而飛鳥覆,吾豈惡之哉?楚子文之生也,虎乳之,吾固不惡夫異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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