因紀念「八一三」而展望全面和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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因紀念「八一三」而展望全面和平
二十九年八月十三日
汪精衞
中華民國29年(1940年)8月13日
1940年8月13日
本作品收錄於《汪主席和平建國言論集

有人問我道:「中國的抗戰派與和平派何時始能合一呢?全面和平何時始能實現呢?」

我答道,中國沒有什麼派,只有一個國家、一個民族、一個為國家民族求生存獨立的共同意見;祇有極少數的共產黨,是被擯於此共同意見之外。然而這些共產黨,久矣夫不是中國人了,是應該被擯於中國人之外。那麼,中國沒有什麼派,只有一個為國家民族求生存獨立的共同意見。

這共同意見是什麼,是好的和平條件。詳細些說,是有益於中日兩國、有益於東亞的和平條件。如果這好的和平條件能得到呢,中國絕不會再有所謂抗戰派;反之,不能得到呢,則所謂和平派歸於失敗。這所謂失敗,不過是目前的失敗,不是永久的失敗。因為中日合作、復興東亞這條大路,遲早兩國總要共同走上的。

由此可知,全面和平之能否實現,視乎好的和平條件之能否獲得。好的和平條件獲得愈快,則全面和平實現亦愈快。

然則我們將如何獲得好的條件呢?

好的和平條件是中國人所共同希望的,至於如何獲得好的和平條件,則中國人所採的方法未見得盡同了。我如今舉出兩個最要不得的方法如下:

其一、「以為單獨與日本講和平是不容易得到好條件的,必須加上某某國方纔能得到幫助,以折衷至當。」這種打算是最要不得的。我們必須認定,所謂「中日合作、復興東亞」不是一種門面話,而是一種有真實性的主張;不是一種權謀術數,而是一種有絕對性的信仰。如果中日兩國不能相見以誠,而欲以縱橫捭闔的手段得到外交上的效用,真所謂弄小巧成大拙。

其二、「以為日本既欲結束戰事,則中國正宜利用之,使戰事延長,因而獲得更好的和平條件。」這種打算尤其要不得。戰事愈延長,則消耗愈多、補償之必要愈加甚,只有使和平條件更不好,豈有使和平條件更好之理。

以上兩者,不但淺薄,而且乖戾。然而重慶方面往往發生此種論調,恬然不以為怪,是何故呢?一由於懷疑「好的和平條件」之能否獲得,二由於恐懼「好的和平條件」之不能獲得。而其懷疑與恐懼之來源,則在對於中日合作、復興東亞的意義,始終沒有認識清楚,始終以為這不過是一種門面話、一種權謀術數。

殊不知立國於現世界,很少能孤立的。不惟弱國不能孤立,強國也不能孤立。固然為國家打算,不可輕易與他國發生連帶關係,以致牽制了行動的自如。然而,在天然關係上(如地理、人種),在人為關係上(如道德觀念、經濟條件),兩三個國家聯合起來,各自保障並且互相保障,實在是必要的。所以日本看得在睦鄰好友、共同防共、經濟提攜的原則上面,與中國合作、復興東亞,比較藉戰勝之威使中國屈服,更來得重要。

中國如果明白此層,則用不着懷疑、用不著恐懼,只有打疊起全副精神、加倍的努力。如我在四月二十六日所講《罪己的精神》,使日本覺得中國實實在在是復興東亞的一個最良的伴侶,則和平條件斷沒有不好的。因為這所謂好,不但於中國好、於日本也好、於東亞也好。

1996年1月1日,这部作品在原著作國家或地區屬於公有領域,之前在美國從未出版,其作者1944年逝世,在美國以及版權期限是作者終身加75年以下的國家以及地区,屬於公有領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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