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务院关于北京市建立农村改革试验区请示的批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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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务院关于北京市建立农村改革试验区请示的批复
国函〔1988〕95号
1988年6月27日
发布机关: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务院

国务院关于北京市建立农村

改革试验区请示的批复

国函〔1988〕95号

北京市人民政府:

  你市京政文字〔1988〕56号文收悉。

  

同意你市在顺义县建立农村改革试验区。试验中的有关情况和问题,请与国务院农村发展研究中心联系。

                          国 务 院

                       一九八八年六月二十七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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