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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务院关于吉林省通化市、浑江市设立市辖区的批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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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务院关于吉林省通化市、浑江市设立市辖区的批复
国函〔1986〕112号
1986年9月8日
发布机关: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务院

国务院关于吉林省通化市、浑江市

设立市辖区的批复

 
国函〔1986〕112号

 

吉林省人民政府:

你省一九八六年六月六日《关于通化市、浑江市设置市辖区的请示》收悉。同意你省:

一、通化市设立东昌区(区政府驻新华大街)、二道江区(区政府驻二道江东通化街)。

二、浑江市设立八道江区(区政府驻八道江镇)、临江区(区政府驻临江镇)、三岔子区(区政府驻孙家堡子镇)。

 

 

                              国 务 院

                           一九八六年九月八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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