跳转到内容

国务院关于吉林省通化市、浑江市设立市辖区的批复

维基文库,自由的图书馆
国务院关于吉林省通化市、浑江市设立市辖区的批复
国函〔1986〕112号
1986年9月8日
发布机关: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务院

国务院关于吉林省通化市、浑江市

设立市辖区的批复

 
国函〔1986〕112号

 

吉林省人民政府:

你省一九八六年六月六日《关于通化市、浑江市设置市辖区的请示》收悉。同意你省:

一、通化市设立东昌区(区政府驻新华大街)、二道江区(区政府驻二道江东通化街)。

二、浑江市设立八道江区(区政府驻八道江镇)、临江区(区政府驻临江镇)、三岔子区(区政府驻孙家堡子镇)。

 

 

                              国 务 院

                           一九八六年九月八日

本作品是中华人民共和国的法律法规,国家机关的决议、决定、命令和其他具有立法、行政、司法性质的文件,及其官方正式译文。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著作权法》第五条,本作品不适用于该法,在中国大陆和其他地区属于公有领域


注:中文维基文库社群认为,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务演讲,不总是具有立法、行政、司法性质的文件。

Public domainPublic domainfalsefalse