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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务院关于同意河南省将平顶山市襄城县划归许昌市管辖的批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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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务院关于同意河南省将平顶山市襄城县划归许昌市管辖的批复
国函〔1997〕70号
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务院
1997年7月31日
本作品收錄於《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务院公报/1997年/第28号
收录于《国务院公报》1997年第28号

河南省人民政府:

你省《关于将平顶山市襄城县划归许昌市管辖的请示》(豫政文〔1997〕140号)收悉。同意将平顶山市的襄城县划归许昌市管辖。

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务院
一九九七年七月三十一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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