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务院关于同意河南省将平顶山市襄城县划归许昌市管辖的批复
外观
国务院关于同意河南省将平顶山市襄城县划归许昌市管辖的批复 国函〔1997〕70号 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务院 1997年7月31日 |
|
河南省人民政府:
你省《关于将平顶山市襄城县划归许昌市管辖的请示》(豫政文〔1997〕140号)收悉。同意将平顶山市的襄城县划归许昌市管辖。
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务院
一九九七年七月三十一日
本作品是中华人民共和国的法律、法规,国家机关的决议、决定、命令和其他具有立法、行政、司法性质的文件,及其官方正式译文。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著作权法》第五条,本作品不适用于该法,在中国大陆和其他地区属于公有领域。
注:中文维基文库社群认为,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务演讲,不总是具有立法、行政、司法性质的文件。
Public domainPublic domainfalsefalse