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务院关于同意重庆市万州区人民政府驻地迁移的批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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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务院关于同意重庆市万州区人民政府驻地迁移的批复
国函〔2005〕55号
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务院
2005年6月24日
本作品收錄於《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务院公报/2005年/第22号
收录于《国务院公报》2005年第22号

重庆市人民政府:

  你市《关于万州区人民政府驻地迁移的请示》(渝府文〔2004〕23号)收悉。现批复如下:

  同意重庆市万州区人民政府驻地由太白岩街道迁至陈家坝街道。搬迁经费由你市自行解决。

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务院
二〇〇五年六月二十四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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