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务院关于威海市继续享受有关对外开放政策待遇的批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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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务院关于威海市继续享受有关对外开放政策待遇的批复
国函〔1988〕21号
1988年1月29日
发布机关: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务院

国务院关于威海市继续享受

有关对外开放政策待遇的批复

 
国函〔1988〕21号

 

山东省人民政府
你省一九八七年七月十六日《关于将威海市列为沿海对外开放城市的请示》收悉。同意威海市升为地级市归省直辖后

,

其老市区继续执行《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批转〈沿海部分城市座谈会纪要〉的通知
(
中发

[1984]13

号文件

)

规定的政策。

 

国务院

一九八八年一月二十九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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