國務院關於威海市繼續享受有關對外開放政策待遇的批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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國務院關於威海市繼續享受有關對外開放政策待遇的批覆
國函〔1988〕21號
1988年1月29日
發布機關:中華人民共和國國務院

國務院關於威海市繼續享受

有關對外開放政策待遇的批覆

 
國函〔1988〕21號

 

山東省人民政府
你省一九八七年七月十六日《關於將威海市列為沿海對外開放城市的請示》收悉。同意威海市升為地級市歸省直轄後

,

其老市區繼續執行《中共中央、國務院關於批轉〈沿海部分城市座談會紀要〉的通知
(
中發

[1984]13

號文件

)

規定的政策。

 

國務院

一九八八年一月二十九日

本作品是中華人民共和國的法律法規,國家機關的決議、決定、命令和其他具有立法、行政、司法性質的文件,及其官方正式譯文。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著作權法》第五條,本作品不適用於該法,在中國大陸和其他地區屬於公有領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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