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务院关于授权国家互联网信息办公室负责互联网信息内容管理工作的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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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务院关于授权国家互联网信息办公室负责互联网信息内容管理工作的通知
国发〔2014〕33号
2014年8月26日于北京市
发布机关: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务院
[1]

各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国务院各部委、各直属机构:

为促进互联网信息服务健康有序发展,保护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的合法权益,维护国家安全和公共利益,授权重新组建的国家互联网信息办公室负责全国互联网信息内容管理工作,并负责监督管理执法。

国务院
2014年8月26日


本作品是中华人民共和国的法律法规,国家机关的决议、决定、命令和其他具有立法、行政、司法性质的文件,及其官方正式译文。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著作权法》第五条,本作品不适用于该法,在中国大陆和其他地区属于公有领域


注:中文维基文库社群认为,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务演讲,不总是具有立法、行政、司法性质的文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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