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务院关于新时代侨务工作情况的报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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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务院关于新时代侨务工作情况的报告
国务院侨务办公室主任陈旭(受国务院委托)
2023年4月24日于人民大会堂
(在第十四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二次会议上)
本作品收錄於《中华人民共和国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公报/2023年/第四号
——2023年4月24日在第十四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二次会议上
国务院关于新时代侨务工作情况的报告
——2023年4月24日在第十四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二次会议上
国务院侨务办公室主任 陈 旭

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受国务院委托,我向全国人大常委会报告新时代侨务工作情况,请审议。

侨务工作是党和国家一项长期性、战略性工作,始终与国家发展大局息息相关,与经济社会发展紧密相连,在我国革命、建设和改革开放各个历史时期,都发挥了重要而独特的作用。党的十八大以来,以习近平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统筹国内国际两个大局,对做好侨务工作、凝聚侨心侨力为实现中国梦而努力作出新的部署、提出新的要求。习近平总书记以实现中华民族伟大复兴的战略胸怀,提出“团结统一的中华民族是海内外中华儿女共同的根,博大精深的中华文化是海内外中华儿女共同的魂,实现中华民族伟大复兴是海内外中华儿女共同的梦”的重要论述,强调“海外侨胞对实现中国梦有不可替代的重要作用”,“把广大海外侨胞和归侨侨眷紧密团结起来,发挥他们在中华民族伟大复兴中的积极作用,是党和国家的一项重要工作”,要求侨务部门做海外侨胞和归侨侨眷的贴心人和侨务工作的实干家。在2022年中央统战工作会议上,习近平总书记明确要求,要促进海内外中华儿女团结奋斗,为中华民族伟大复兴汇聚伟力。党的二十大报告提出:“加强和改进侨务工作,形成共同致力民族复兴的强大力量。”这些重要论述和决策部署,充分体现了以习近平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对侨务工作的高度重视,为我们做好侨务工作提供了科学指引和根本遵循。下面,我从四个方面汇报侨务工作有关情况。

一、新时代十年侨务工作取得显著成效[编辑]

党的十八大以来,各地方和有关部门全面贯彻党和国家侨务工作方针政策和涉侨法律法规,紧紧围绕国家发展大局,密切与海外侨胞和归侨侨眷联系,大力推动海外侨胞参与我国各领域交流合作,不断深化为侨服务各项举措,侨务工作取得显著成效。

(一)加强顶层设计和整体谋划,顺利推进侨务工作体制机制改革。召开全国侨务工作会议,对侨务工作改革发展进行统一部署。各地方和有关部门细化任务目标和主要举措,形成了上下联动、分工协作、全面拓展、共同推进的良好局面。落实2018年党和国家机构改革要求,圆满完成侨务工作机构改革任务,国务院侨办整体并入中央统战部,对外保留国务院侨办牌子。地方各级侨办参照中央机构改革模式,并入同级党委统战部,统筹开展侨务工作。通过机构改革的系统性重塑,进一步落实了党对侨务工作的领导,有效整合了侨务资源,激发了涉侨部门内生动力,形成了上下协同、前后协作、内外协调的大侨务工作格局,有效提升了侨务工作的系统性和整体性。

(二)加强团结引导,不断发展和壮大海外友好力量。各地方和有关部门把凝聚侨心侨力作为侨务工作的出发点和着力点,推动在海外培育和发展友好力量。深化与海外侨胞的广泛联谊。邀请接待海外侨胞代表参加中国共产党成立100周年、新中国成立70周年、纪念中国人民抗日战争暨世界反法西斯战争胜利70周年等重大活动。举办“世界华侨华人社团联谊大会”、“世界华裔杰出青年华夏行”,支持举办“世界广东同乡联谊大会”、“世界福建同乡恳亲大会”等活动,通过发挥地缘、亲缘优势,进一步密切与海外侨胞的联系。引导海外侨胞坚定支持一个中国原则和“九二共识”,推动反“独”促统运动深入发展。

(三)发挥侨资侨智优势,有力服务国家经济社会发展。各地方和有关部门把促进华侨华人事业发展与服务科教兴国战略、人才强国战略、创新驱动发展战略和区域协调发展战略等国家重大战略紧密结合,着力加大引进侨资侨智力度。一是发挥侨资优势服务高质量发展。出台外商投资法及其条例,全面实施外资准入前国民待遇加负面清单管理制度和外商投资信息报告制度,7次修订外资准入负面清单,大幅放宽外资准入限制,持续扩大鼓励外商投资范围,加强对侨资企业的服务保障,持续加大吸引侨资的工作力度。设立汕头华侨经济文化合作试验区,经过8年多的建设和发展,试验区在深化体制机制创新、扩大对外开放等方面的作用持续显现。在全国15个省(市)设立17家“侨梦苑”,建设一批示范性侨商产业聚集区和华侨华人创新创业基地。分别举办两届世界华侨华人工商大会和中国侨商投资大会,鼓励重要侨商参与我国经济高质量发展。支持在海内外举办世界华商大会,鼓励海外华商与祖(籍)国开展经贸交流和深度合作。二是加大海外侨胞高层次人才引进力度。持续举办华侨华人创业发展洽谈会、中国西部海外高新科技人才洽谈会、中国国际人才交流大会、创业中华等各类引智活动。推动落实服务海外人才各项便利化举措,推行外国人来华工作许可与居留许可“一口受理、并联审批”,积极为海外人才在华工作生活营造良好发展环境。三是鼓励海外侨胞积极参与“一带一路”建设。支持建立沿线国家侨商社团合作委员会和华侨华人跨境电商合作联盟,开通“华侨华人与‘一带一路’”信息发布平台,积极为侨商参与“一带一路”建设创造条件、提供服务。

(四)加强侨务文化宣传工作,积极传承和弘扬中华文化。各地方和有关部门落实党中央关于加强和改进中外人文交流工作的决策部署,加强整体谋划和统筹布局,引领聚合各方资源。一是积极拓展海外华文教育工作。召开世界华文教育大会,引领带动华文学校朝标准化、正规化、专业化、信息化方向发展。发挥国内华文教育基地院校的主体作用,多层次举办“中国寻根之旅”夏(冬)令营、中华文化大乐园等文化体验活动。推动国际中文教育与海外华文教育协调发展,为各国华校培养专业中文教育人才。疫情以来积极帮扶海外华文教育组织和困难华校,加强线上课堂教学、教师培训、文化体验等工作力度,确保海外华校在疫情期间“停课不停学”。暨南大学、华侨大学在校华侨学生总数占全国高校同类学生一半以上,侨校特色更加突出。二是大力推动中华文化海外传播。做优做强“欢乐春节”、“文化中国”、“亲情中华”等系列品牌活动,发挥海外侨胞文化传承的独特作用,积极推动中华文化“走出去”,提升中华文化影响力。连续多年举办全球华侨华人春节大联欢电视晚会、全球华侨华人新春云联欢、全球华校网络春晚、全球华人艺术展等文化活动,进一步扩大海外侨胞的覆盖面和受益面。汇聚华侨华人艺术精英,引导支持以华星艺术团为代表的海外侨界文化团体在春节、中秋、国庆等节点开展本土化中华文化活动。实施“中医关怀”和“中餐繁荣”计划,组织中医团、厨师团赴海外交流培训,推动海外中医药、中餐业协会加强行业互助、自律和交流。三是深入做好侨务外宣工作。通过举办世界华文传媒论坛、海外华文媒体高级研修班、感知中国行采访等机制性活动,引导华文媒体对外讲好中国故事,传播好中国声音。

(五)深化为侨服务举措,切实维护海外侨胞和归侨侨眷合法权益。各地方和有关部门紧紧围绕海外侨胞和归侨侨眷的利益诉求,积极深入做好为侨服务工作。一是不断完善惠侨政策举措。建成出入境证件身份认证平台,为华侨提供身份核验,有效解决华侨持护照在国内办理事务不便利问题;实施对外籍华人申请多次签证、长期居留和永久居留的便利政策;实施便利境外中国公民办理业务的6项政策措施,为华侨办理驾驶证、身份证及出入境等业务提供便利;制定印发华侨子女接受义务教育、华侨学生接受高中阶段教育、普通高等学校招收华侨学生等政策文件,依法保障华侨子女及华侨学生的受教育权;认真落实华侨参保有关政策,将符合参保条件的华侨纳入社会保险覆盖范围,明确办理退休手续后出国定居或者加入外国国籍的,可以享受社会保险待遇。二是推进建设国内为侨公共服务体系。制定国内为侨公共服务体系建设指导意见,指导各地推进为侨公共服务体系建设。各级地方政府行政服务大厅设立涉侨办事窗口。在全国创建约1000家社区侨务工作示范点,设立“侨之家”、“侨胞之家”等为侨服务平台,不断夯实为侨服务的基层力量,打通为侨服务“最后一公里”。推动84个华侨农场实现“体制融入地方、管理融入社会、经济融入市场”,妥善解决了华侨农场改革发展的历史遗留问题。深入开展侨商维权工作,组建“为侨资企业服务法律顾问团”,打造依法维护侨商合法权益专业组织,推动协助解决纠纷争端,为侨商安心投资发展创造有利条件。三是不断深化海外为侨服务工作。引导海外侨团强化为侨服务功能,贴近侨胞特别是困难群体需求,提供关爱帮扶和维权救助服务。遴选国内公证机构与驻外使领馆共同开展远程视频公证试点,满足境外公民跨境办理公证事务的需求。成功组织19次海外中国公民撤离行动,处理涉境外中国公民重大领事保护案件上百起,12308领保热线受理来电超过290万通;在中国领事服务网等平台及时发布各国风险等级评估和应对安全提醒,持续提升公民风险意识和自救能力。

(六)积极应对疫情不利影响,多措并举帮扶侨界受困群体。国内疫情暴发初期,海外侨胞以捐赠款物、志愿服务等多种方式驰援祖(籍)国和家乡防疫抗疫。海外疫情暴发后,有关部门和地方积极开展暖侨惠侨行动,千方百计为侨界群体纾困解难。一是助力海外侨胞在当地防疫抗疫。开通、增设24小时热线电话,及时为海外侨胞提供咨询解答服务;通过驻外使领馆及时敦促住在国政府为染疫侨胞提供诊疗救助,指导派驻在外的中国援外医疗队积极为海外侨胞提供诊疗服务;服务海外侨胞中医药需求,帮助和支持海外中医药力量在当地参加抗疫;推广远程诊疗平台,通过专家巡诊、心理健康疏导等方式为海外侨胞防疫抗疫提供服务。二是着力为国内侨界群体纾困解难。明确为暂居国内华侨华人免费接种疫苗的相关政策。各地深入侨资企业开展调研,了解侨资企业经营困境,推动出台有针对性的帮扶政策,助力侨资企业复工复产和转型升级。一些地方针对疫情期间侨胞反映突出的如华侨子女就学困难等问题制定专门政策。三是创新为侨服务方式。持续提升疫情期间领事服务质量,通过中国领事APP实现证照办理“掌上办”,基本满足海外侨胞的办证需求;考虑疫情期间签证办理不便,为包括外籍华人在内的外国人提供签证自动延期60天以及预约办证等服务。一些地方建立为侨服务“全球通”、“全球通办”等平台,通过数字化网络化为侨胞跨境办事提供便利。

新时代的10年,是侨务工作改革创新、科学发展的10年,是侨务工作在党和国家工作大局中作用显著增强的10年,是为侨服务更加系统、海外侨胞和归侨侨眷获得实惠更多的10年。10年来侨务工作取得的显著成效,关键在于:一是坚持党的领导。以习近平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对侨务工作高度重视,习近平总书记对侨务工作作出一系列重要指示批示,为新时代侨务工作发展指明了前进方向,提供了根本遵循。二是坚持服务大局。始终围绕党和国家工作大局谋划推动侨务工作,在维护国家核心利益、营造良好国际环境、推进高质量发展、凝聚海外人心和力量等方面精准作为。三是坚持守正创新。毫不动摇坚持侨务工作的基本原则、基本规律,同时适应世情国情侨情发展变化,聚焦制约侨务工作发展的瓶颈问题,不断创新工作方式方法。四是坚持积极稳妥。尊重和遵守相关国际条约、国际惯例和住在国法律法规,因地制宜、精准施策,既积极进取又稳妥慎重。五是坚持为侨服务。牢固树立以人民为中心的发展思想,坚持“以人为本、为侨服务”的根本宗旨,不断实现好、维护好、发展好海外侨胞和归侨侨眷的根本利益,为实现中华民族伟大复兴汇聚磅礴伟力。

二、当前侨情特点和侨务工作存在的主要问题[编辑]

当前侨情呈现出一系列新情况、新特点、新趋势,主要表现为:

一是侨胞构成发生深刻变化,经济科技实力稳步增强。海外侨胞总数逾6000万,分布在世界近200个国家和地区。留学深造、商务投资等大陆新移民数量持续增长,海外侨社构成更趋多元化。华裔新生代和新华侨华人受教育水平普遍提高,从业领域更加广泛,经济科技实力稳步提升。华侨华人专业人士数量持续增长,全球华商经济总量不断增长,涉足领域更加广泛,商业网络更加紧密。

二是侨胞融入主流社会意识增强,社会地位逐步提升。海外侨社组织程度逐渐提高,更加注重与住在国政治、经济、文化等领域的交流合作,积极开展各类社会公益项目,展现出华裔族群良好形象,有效扩大了在主流社会的影响力。华人公民意识、参政维权意识显著提升,更加注重抱团取暖、主动发声,参政诉求更加务实,维权行动趋于成熟理性,客观上有助于提高华裔群体的社会地位。

三是侨胞中华民族和文化认同增强,友好力量不断壮大。新时代10年我国取得的历史性成就,极大激发了海外侨胞的民族认同、国家认同、文化认同,爱国友好力量更加巩固。海外侨胞以春节、中秋等中华传统节庆为载体自发举办的各类文化活动,更是成为住在国民众了解中华文化独特魅力的重要窗口,增强了中华文化的亲和力、感染力、吸引力和影响力。

四是海外侨胞和归侨侨眷利益诉求多元,为侨服务任务更加繁重。海外侨社对中华文化的精神需求强烈,广大侨胞对共享中国发展红利的期待渐高,在入出境便利、长期居留等方面的诉求增多。国内侨务工作对象趋向多元,回国(来华)长期工作生活的华侨华人等群体数量增长,新归侨侨眷整体素质不断提高。涉侨部门在开展为侨服务工作时,考虑海外侨胞和归侨侨眷的实际需求不够,服务的平台载体、方式方法还较为单一,与侨界群体的期盼仍有差距,个性化、精准性为侨服务能力需要进一步提升。

世情国情侨情的发展变化,为侨务工作创新发展带来新的重要机遇,也提出了新的更高要求。当前,侨务工作仍然存在一些问题:一是统筹协调有待加强。二是对侨情变化的分析研判不够。三是工作方式方法有待开拓创新。四是基层侨务工作力量不足。

三、下一步工作安排[编辑]

下一步,我们将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学习贯彻党的二十大精神,贯彻落实中央统战工作会议精神,牢牢把握凝聚侨心侨力同圆共享中国梦的主题,聚焦“加强和改进侨务工作,形成共同致力民族复兴的强大力量”的要求,加强思想引领,深化为侨服务,推动新时代侨务工作高质量发展,促进海内外中华儿女大团结,努力把海外侨胞和归侨侨眷中蕴藏的宝贵资源转化为实现中华民族伟大复兴的巨大力量。

(一)强化思想引领,加强海外爱国力量建设。充分利用国庆等重要时间节点和世界华侨华人社团联谊大会等重大活动平台,面向侨界代表人士加强党的二十大精神的宣传阐释,深化他们对新时代伟大变革的深刻认识、对新时代新征程使命任务的广泛认同。面向侨界群体深入宣介中国式现代化的丰富内涵和宏伟蓝图,引导他们发挥自身优势,在以中国式现代化全面推进中华民族伟大复兴的伟大进程中贡献智慧和力量。鼓励和引导海外侨胞和归侨侨眷积极参与全过程人民民主,支持侨界代表人士有序参加各级人大、政协组织,依法有效履职。

(二)依法维护侨益,推进为侨服务体系建设。贯彻落实归侨侨眷权益保护法及其实施办法等涉侨法律法规,完善涉侨身份认定制度、推进华侨身份证件便利化应用等政策措施,积极回应海外侨胞和归侨侨眷合理利益诉求。强化为侨公共服务体系建设,将为侨服务纳入国家公共服务规划,发挥各级政府对基本公共服务供给的兜底责任,为侨胞和归侨侨眷提供普惠化、均等化的公共服务。结合海外侨胞实际需求,推动将为侨服务纳入全国一体化政务服务平台建设,积极推广“互联网+侨务工作”,推进政务服务“网上办”、“掌上办”等线上服务,实现涉侨政务服务规范化、便利化、数字化。创新海外为侨服务工作方式,引导侨团加强团结互助,更加关注和扶持基层侨胞的生存发展,做好惠民生、暖侨心工作。

(三)弘扬中华优秀文化,提升国家文化软实力。持续推动华文教育提质增效。着力加强信息化建设,加大多终端华文教育产品开发力度,不断丰富华文教育数字化资源供给。完善华文教材体系,加大教材本土化工作力度。加大海外华文师资培训力度,开展个性化精准师资培训,积极拓展线上外派教师项目,探索依托有条件的华文学校建立培训基地,着力建设高素质本土化华文教师队伍。创新中华文化体验项目的内容和形式,激发华裔青少年学习中华语言文化浓厚兴趣。支持暨南大学、华侨大学等高校发挥侨校特色,推进中华文化特色人才培养。推进海外涉侨文化交流,进一步提升“四海同春”、“亲情中华”、“欢乐春节”等品牌的覆盖面和影响力,为海外侨胞提供更加丰富的文化产品和服务。支持华侨华人开展丰富多彩的中外人文交流活动,增强中华文化亲和力、感召力,推动中外文明交流互鉴。

(四)发挥侨智侨资优势,着力服务高质量发展。推动完善便利海外华侨华人高层次人才回国(来华)创新创业政策措施,形成引进、使用、管理、服务高效机制。推动各地营造优良营商环境,为侨商投资提供便利化服务。发挥世界华侨华人工商大会、华侨华人创业发展洽谈会、中国西部海外高新科技人才洽谈会、中国侨商投资大会等平台作用,把侨胞发展需求与地方经济建设需求有效衔接。引导海外华商积极参与“一带一路”基础设施、产能合作、商贸物流、产业园区建设。

(五)发挥桥梁纽带作用,营造良好国际环境。引导海外侨胞通过各种形式向住在国各界全面客观介绍我国基本国情、价值理念和内外政策,善于用“小故事”讲清“大道理”,促进中外民心相通,夯实知华友华民意基础。以习近平总书记致中国新闻社建社70周年贺信精神为遵循,创新国际传播话语体系,加强国际传播能力建设。创新传播形式,发掘传播潜力,面向海外主流社会传播好中国声音。充分利用海内外新媒体和自媒体的力量做好网络对外宣传,以“中话西说”方式讲好中国故事。持续推动和谐侨社建设,引导海外侨胞遵守住在国法律,更好融入当地社会,为住在国经济社会发展贡献智慧和力量,充分展现守法诚信、举止文明、关爱社会、团结和谐的大国侨民形象,成为新时代中国在海外的亮丽名片。

四、工作建议[编辑]

我国宪法第五十条规定:“中华人民共和国保护华侨的正当的权利和利益,保护归侨和侨眷的合法的权利和利益”。贯彻实施宪法的上述规定,全国人大常委会颁布实施归侨侨眷权益保护法,2006年开展了归侨侨眷权益保护法执法检查,为依法保护归侨侨眷权益提供了法治保障。但现行涉侨法律体系还不完善,国家层面目前针对华侨权益保护尚无专门法律,归侨侨眷权益保护法较大幅度的修正距今已有20多年。为进一步推进侨务工作法治化建设,特提出以下工作建议:

一是尽快制定华侨权益保护法。2015年以来,广东、福建、上海、湖北、浙江、海南、四川、贵州、天津、山东等10省市先后颁布实施华侨权益保护条例,为推进华侨权益保护立法工作开展了有益探索,积累了实践经验。但地方华侨权益保护条例主要立足地方事权,局限于本省(市)内的华侨权益保护。党的二十大报告提出:“维护我国公民、法人在海外合法权益”。研究制定华侨权益保护法,对于统筹推进国内法治和涉外法治、完善涉外法治体系建设,依法维护海外侨胞权益具有积极意义。近年来,俄罗斯、韩国、印度尼西亚、菲律宾、印度、越南、以色列等国针对本国海外侨民积极开展立法工作,在借助侨务资源促进本国经济社会发展、引进海外侨民人才、保持民族文化传承等方面发挥了积极作用,对我国开展华侨权益保护法立法工作提供了有益借鉴。华侨权益保护已列入十三届全国人大常委会立法规划,建议继续列入本届全国人大常委会立法规划,国务院及有关部门将积极做好相关工作。

二是对修改归侨侨眷权益保护法开展深入调查研究。归侨侨眷权益保护法于1990年颁布实施,2000年作了修正。随着侨情发展变化,人员跨国流动增强,归侨、侨眷的身份出现许多新的特点,其权益诉求范围更加广泛,归侨侨眷权益保护法的一些条款已经不适应形势发展,需要及时加以修改完善,进一步增强法律的可操作性。建议对修改归侨侨眷权益保护法开展深入调查研究。

三是加强对涉侨法律实施的监督。2006年全国人大常委会开展归侨侨眷权益保护法执法检查,推动解决了法律实施中出现的一些突出问题,为依法开展侨务工作发挥了重要作用。除归侨侨眷权益保护法外,对华侨权益保护的规定还散见于国籍法、出境入境管理法、公益事业捐赠法等相关法律之中。建议全国人大常委会再次适时开展归侨侨眷权益保护法执法检查;并在开展其他涉侨法律的执法检查时,更加重视对涉侨权益的保护。

委员长、各位副委员长、秘书长、各位委员,全国人大常委会专门听取新时代侨务工作情况汇报,充分体现了全国人大常委会对侨务工作的高度重视和大力支持。我们将在以习近平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坚强领导下,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学习贯彻党的二十大精神,增强“四个意识”,坚定“四个自信”,做到“两个维护”,坚定不移贯彻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决策部署,按照本次会议审议提出的意见,不断加强和改进侨务工作,为全面建设社会主义现代化国家、全面推进中华民族伟大复兴贡献力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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