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务院关于設置云南省楚雄彝族自治州幷撤銷楚雄專員公署的决定
外观
国务院关于設置云南省楚雄彝族自治州幷 撤銷楚雄專員公署的决定 1957年10月18日 发布机关: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务院 |
|
国务院批准云南省人民委員会1957年9月19日关于建立楚雄彝族自治州的报告,幷决定:
設置楚维彝族自治州,撤銷楚雄專署。自治州的行政区域为原楚雄專区的楚雄、双柏、广通、鹽兴、祿丰、富民、罗次、元謀、武定、祿劝、永仁、鹽丰、大姚、姚安、南华、牟定等16县。自治州人民委員会駐楚雄县城。
本作品是中华人民共和国的法律、法规,国家机关的决议、决定、命令和其他具有立法、行政、司法性质的文件,及其官方正式译文。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著作权法》第五条,本作品不适用于该法,在中国大陆和其他地区属于公有领域。
注:中文维基文库社群认为,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务演讲,不总是具有立法、行政、司法性质的文件。
Public domainPublic domainfalsefalse