國務院關於設置雲南省楚雄彝族自治州幷撤銷楚雄專員公署的決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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國務院關於設置雲南省楚雄彝族自治州幷
撤銷楚雄專員公署的決定

1957年10月18日
發布機關:中華人民共和國國務院
本作品收錄於《中華人民共和國國務院公報/1957年/第46號
1957年10月18日國務院全體會議第58次會議通過

國務院批准雲南省人民委員會1957年9月19日關於建立楚雄彝族自治州的報告,幷決定:

設置楚維彝族自治州,撤銷楚雄專署。自治州的行政區域為原楚雄專區的楚雄、雙柏、廣通、鹽興、祿豐、富民、羅次、元謀、武定、祿勸、永仁、鹽豐、大姚、姚安、南華、牟定等16縣。自治州人民委員會駐楚雄縣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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