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务院办公厅关于成立国务院研究室的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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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务院办公厅关于成立国务院研究室的通知 国办发〔1988〕61号 1988年9月28日 发布机关: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务院办公厅 |
国务院办公厅关于
成立国务院研究室的通知
国办发〔1988〕61号
各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国务院各部委、各直属机构:
为适应工作需要,国务院决定成立国务院研究室,作为国务院的办事机构。
其职责任务是:起草国务院的重要文件;对重要方针、政策问题,进行调查研究;执行“国务院发言人”制度,适时发布重要新闻;完成国务院交办事项。
国务院研究室设主任、副主任二至四人。袁木同志任国务院研究室主任,桂世镛同志兼任国务院研究室副主任。
特此通知。
国务院办公厅
一九八八年九月二十八日
本作品是中华人民共和国的法律、法规,国家机关的决议、决定、命令和其他具有立法、行政、司法性质的文件,及其官方正式译文。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著作权法》第五条,本作品不适用于该法,在中国大陆和其他地区属于公有领域。
注:中文维基文库社群认为,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务演讲,不总是具有立法、行政、司法性质的文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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