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國務院辦公廳關於成立國務院研究室的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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國務院辦公廳關於成立國務院研究室的通知
國辦發〔1988〕61號
1988年9月28日
發布機關:中華人民共和國國務院辦公廳

國務院辦公廳關於

成立國務院研究室的通知

國辦發〔1988〕61號

各省、自治區、直轄市人民政府,國務院各部委、各直屬機構:

為適應工作需要,國務院決定成立國務院研究室,作為國務院的辦事機構。

其職責任務是:起草國務院的重要文件;對重要方針、政策問題,進行調查研究;執行「國務院發言人」制度,適時發布重要新聞;完成國務院交辦事項。

國務院研究室設主任、副主任二至四人。袁木同志任國務院研究室主任,桂世鏞同志兼任國務院研究室副主任。

特此通知。

國務院辦公廳               

一九八八年九月二十八日          

本作品是中華人民共和國的法律法規,國家機關的決議、決定、命令和其他具有立法、行政、司法性質的文件,及其官方正式譯文。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著作權法》第五條,本作品不適用於該法,在中國大陸和其他地區屬於公有領域


註:中文維基文庫社群認為,中華人民共和國公務演講,不總是具有立法、行政、司法性質的文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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