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务院办公厅关于调整电力电信民航体制改革领导小组和工作小组组成人员及单位的通知
国务院办公厅关于调整电力电信民航体制改革领导小组和工作小组组成人员及单位的通知 国办函〔2003〕46号 2003年7月9日 发布机关: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务院办公厅 |
国务院办公厅关于调整电力电信民航体制 改革领导小组和工作小组组成人员及单位的通知
国办函 〔2003〕46号
发展改革委、信息产业部、民航总局: 根据工作需要,国务院决定对电力电信民航体制改革领导小组和下设3个工作小组组成人员及单位进行调整。现将调整后的组成人员和单位名单通知如下: 一、电力电信民航体制改革领导小组 组 长:黄 菊 国务院副总理 副组长:马 凯 发展改革委主任 王旭东 信息产业部部长 杨元元 民航总局局长 尤 权 国务院副秘书长 成员单位:中组部、中编办、发展改革委、公安部、财政部、劳动保障部、信息产业部、审计署、国资委、税务总局、环保总局、民航总局、法制办、电监会。 二、电力体制改革工作小组 组 长:马 凯 发展改革委主任 副组长:柴松岳 电监会主席 李荣融 国资委主任 成员单位:中编办、发展改革委、财政部、劳动保障部、国资委、法制办、电监会、国家电网公司、南方电网公司、中国华能集团公司、中国大唐集团公司、中国华电集团公司、中国国电集团公司、中国电力投资集团公司。 电力体制改革工作小组办公室设在电监会,电监会副主席邵秉仁任办公室主任。 三、电信体制改革工作小组 组 长:王旭东 信息产业部部长 成员单位:发展改革委、财政部、信息产业部、国资委。具体工作由信息产业部承担。 四、民航体制改革工作小组 组 长:杨元元 民航总局局长 成员单位:中编办、发展改革委、公安部、财政部、国资委、税务总局、民航总局。具体工作由民航总局承担。 请你们根据上述调整情况,抓紧开展工作。 国务院办公厅 二○○三年七月九日 |
本作品是中华人民共和国的法律、法规,国家机关的决议、决定、命令和其他具有立法、行政、司法性质的文件,及其官方正式译文。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著作权法》第五条,本作品不适用于该法,在中国大陆和其他地区属于公有领域。
注:中文维基文库社群认为,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务演讲,不总是具有立法、行政、司法性质的文件。
Public domainPublic domainfalsefalse