國務院辦公廳關於調整電力電信民航體制改革領導小組和工作小組組成人員及單位的通知
國務院辦公廳關於調整電力電信民航體制改革領導小組和工作小組組成人員及單位的通知 國辦函〔2003〕46號 2003年7月9日 發布機關:中華人民共和國國務院辦公廳 |
國務院辦公廳關於調整電力電信民航體制 改革領導小組和工作小組組成人員及單位的通知
國辦函 〔2003〕46號
發展改革委、信息產業部、民航總局: 根據工作需要,國務院決定對電力電信民航體制改革領導小組和下設3個工作小組組成人員及單位進行調整。現將調整後的組成人員和單位名單通知如下: 一、電力電信民航體制改革領導小組 組 長:黃 菊 國務院副總理 副組長:馬 凱 發展改革委主任 王旭東 信息產業部部長 楊元元 民航總局局長 尤 權 國務院副秘書長 成員單位:中組部、中編辦、發展改革委、公安部、財政部、勞動保障部、信息產業部、審計署、國資委、稅務總局、環保總局、民航總局、法制辦、電監會。 二、電力體制改革工作小組 組 長:馬 凱 發展改革委主任 副組長:柴松岳 電監會主席 李榮融 國資委主任 成員單位:中編辦、發展改革委、財政部、勞動保障部、國資委、法制辦、電監會、國家電網公司、南方電網公司、中國華能集團公司、中國大唐集團公司、中國華電集團公司、中國國電集團公司、中國電力投資集團公司。 電力體制改革工作小組辦公室設在電監會,電監會副主席邵秉仁任辦公室主任。 三、電信體制改革工作小組 組 長:王旭東 信息產業部部長 成員單位:發展改革委、財政部、信息產業部、國資委。具體工作由信息產業部承擔。 四、民航體制改革工作小組 組 長:楊元元 民航總局局長 成員單位:中編辦、發展改革委、公安部、財政部、國資委、稅務總局、民航總局。具體工作由民航總局承擔。 請你們根據上述調整情況,抓緊開展工作。 國務院辦公廳 二○○三年七月九日 |
本作品是中華人民共和國的法律、法規,國家機關的決議、決定、命令和其他具有立法、行政、司法性質的文件,及其官方正式譯文。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著作權法》第五條,本作品不適用於該法,在中國大陸和其他地區屬於公有領域。
註:中文維基文庫社群認為,中華人民共和國公務演講,不總是具有立法、行政、司法性質的文件。
Public domainPublic domainfalsefalse