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务院批转中国民用航空局关于加强民用航空安全管理意见的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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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务院批转中国民用航空局关于加强民用航空安全管理意见的通知
国发〔1993〕3号
发布机关: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务院
发布于1993年1月12日

国务院批转中国民用航空局关于加强民用航空安全管理意见的通知[编辑]

国发〔1993〕3号

各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国务院各部委、各直属机构:

国务院同意中国民用航空局《关于加强民用航空安全管理的意见》,现转发给你们,请遵照执行。

国务

一九九三年一月十二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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