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家林业和草原局公告(2018年第15号)(注销林木种子经营许可证的企业名单)
外观
国家林业和草原局公告(2018年第15号)(注销林木种子经营许可证的企业名单) 林草局公告2018年第15号 2018年11月12日 发布机关:林草局 |
林草局网站 |
国家林业和草原局公告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中华人民共和国种子法》、《林木种子生产、经营许可证管理办法》和《国家林业局林木种子经营行政许可监督检查办法》规定,我局决定对有效期届满未延续的深圳麟初进出口有限公司等14家公司的林木种子经营许可证予以注销(详见附件)。
自有效期届满之日起,被注销的林木种子经营许可证(正本、副本)和许可证编号停止使用,由省级种苗管理机构将被注销的林木种子经营许可证(正本、副本)予以收回。
特此公告。
附件:注销林木种子经营许可证的企业名单
国家林业和草原局
2018年11月12日
附件
注销林木种子经营许可证的企业名单
本作品是中华人民共和国的法律、法规,国家机关的决议、决定、命令和其他具有立法、行政、司法性质的文件,及其官方正式译文。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著作权法》第五条,本作品不适用于该法,在中国大陆和其他地区属于公有领域。
注:中文维基文库社群认为,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务演讲,不总是具有立法、行政、司法性质的文件。
Public domainPublic domainfalsefalse