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家能源局综合司关于台湾勇帅电气技术顾问股份有限公司入闽承接电力修试业务的复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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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家能源局综合司关于台湾勇帅电气技术顾问股份有限公司入闽承接电力修试业务的复函 国能综函资质〔2018〕196号 2018年5月30日 发布机关:国家能源局综合司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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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家能源局综合司关于台湾勇帅电气技术顾问
股份有限公司入闽承接电力修试业务的复函
福建能源监管办:
你办《关于勇帅电气技术顾问股份有限公司入闽承接电力修试业务的请示》(闽监能资质〔2018〕47号)收悉。为支持中国(福建)自由贸易试验区建设,鼓励和推动台湾地区电力工程公司在福建省开展相应业务工作,根据国务院台办、国家发改委联合印发的《关于促进两岸经济文化交流合作的若干措施》通知精神,以及福建省台办给予福建能监办的复函,经研究,现将有关请示答复如下。
一、同意你办采认台湾勇帅电气技术顾问股份有限公司在台湾地区取得的电力工程资质(用电设备检验维护业登记执照),你办可参照其在台湾地区业绩能力情况,采认其在中国(福建)自由贸易试验区内企业、福建省内台资企业范围用户侧开展110kV及以下电压等级承修、承试电力设施业务工作,采认有效期为两年。
二、对于《福建能源监管办关于台湾地区电力工程公司在闽承接电力修试业务有关事项的通知》(送审稿),建议你办以台湾勇帅电气技术顾问股份有限公司为试点,先行先试,并及时总结经验,不断完善相关规定。遇有重大情况,及时报告。
国家能源局综合司
2018年5月3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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