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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际条约集(1917-192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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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际条约集(1872-1916) 国际条约集(1917—1923)
輯者:世界知识出版社
1961年6月
国际条约集(1924-1933)
编辑、出版者 世界知识出版社

统一书号 3003·562

国际条約集編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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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国际条約集”的对象是各机关、团体、学校、图书館、外事工作人員、国际問題研究人員、国际关系史和国际法的教学与研究人員和学生,以及其他关心国际政治問題的一般讀者。

二、“国际条約集”的內容主要是国际間的重要政治条約、軍事条約和具有重要政治意义的經济条約,以及在国际法上意义較大的条約。在选题方面尽量多选社会主义国家和亚非国家的条約,以及有关远东問題的条約。至于中国締結的双边条約,因为已有旧中国的条約集和“中华人民共和国条約集”,不再选入。但中国参加的多边条約仍予选入。
“国际条約集”是在国际問題方面的一部資料性的书籍,其中也收集了一些帝国主义国家签訂的侵略性、奴役性的条約。我們所以选入这些条約,只是为了供讀者研究有关問題时的参考。

三、“国际条約集”的編譯計划,是将1815年維也納会議以来的国际条約分別編为若干集,除已經編出的1917-1923年,1924-1933年,1934-1944年,1945-1947年,1948-1949年,1950-1952年,1953-1955年的七集以外,現在正編譯1956年以后的条約集。

四、在編譯方面:
(1)所收編的各个条約按照締約时間的先后次序排列。
(2)对有些条約的生效,修改和廢止等情况以及某些重要条款的变化,以編者注的形式作一些說明,以供讀者参考。
(3)所收集的文件大部分是我們根据原文譯出的,有的是已有中譯文的,但也都經我們根据原文重新校訂,有的譯文因与原文出入太大,即予重譯。由于文件的来源很多,在每一文件的后面都注明原文的根据。
(4)条約本文的名称都根据原文譯出全名,但在目录中,为了便于查考,一般都用簡称,因此有时目录中的条約名称和条約本文的名称在文字上不一定完全相同。
(5)有些条約由于内容基本上相同,为了节省篇幅,仅附列一表,例如1946年12月13日联合国大会核准了八个托管协定,在1945-1947年一集中仅編入联合国关于西薩摩亚領土托管协定,其余即附列一表于后,不再編入。
(6)有些条約附件很多,为了节省篇幅,本集仅选入重要的附件,其余均刪去,但仍尽可能注明附件名称;条約中締約代表姓名因为有时仍有参考价值,也尽可能照原文譯出,但也有些条約因締約代表人名过多或其他原因而未列出;姓名尽可能采用新华社較近时期的譯法,少数是按习惯或按原文发音譯出的。地理名称沿用一般习慣譯名,有些地名没有习慣譯名,就按发音另譯,有习慣譯名的都不再附加原文,但有时沒有习慣譯名的地名仍附加原文,以便查考。

五、我們編譯“国际条約集”还是初次尝試,缺点一定很多,欢迎讀者多提意見,以便改进。

本集共收集了1917-1923年的国际条約八十三个,其中包括苏維埃俄国为了退出帝国主义战爭而締結的布列斯特和約,結束第一次世界大战的凡尔赛对德和約、圣日耳曼对奥和約、納伊对保和約、特里阿农对匈和約、洛桑对土和約,华盛頓会議关于限制海軍軍备的条約、关于中国的九国公約,国际联盟关于委任統治的文件,关于海峽制度的公約,关于制訂丹吉尔区規章的公約,苏芬和約,苏联同波斯、阿富汗、土耳其等国分別締結的和平条約和友好条約,苏联和德国的拉巴洛条約等重要国际条約。在本集书末,附有国別索引,以便讀者查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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日美关于中国的換文(藍辛—石井协定)
(1917年11月2日)
布列斯特一里托夫斯克条約
(1918年3月8日和同年8月27日)
(一)苏俄和德奥匈保土和約及附件
(1918年3月3日)
(二)苏俄和德国法律—政治条約
(1918年3月3日)
(三)苏俄和奥匈法律—政治条約(略)
(1918年3月3日)
(四)苏俄和保加利亚法律—政治条約(略)
(1918年3月3日)
(五)苏俄和土耳其法律—政治条約
(1918年3月3日)
(六)苏俄和德国关于若干政治問題的附加条約
(1918年8月27日)
(七)苏俄和德国財政协定
(1918年8月27日)
(八)苏俄和德国私法协定
(1918年8月27日)
附:全俄中央执行委員会关于廢止布列斯特—里托夫斯克条約的决議
(1918年11月13日)
协約国对奧匈停战議定书
(1918年11月3日)
协約国对德停战协定
(1918年11月11日)

巴黎和会各条約文件
协約及参战各国对德和約(凡尔賽条約)
(1919年6月28日)
国际联盟盟約
(1919年6月28日)
美比英法与德国关于萊因河流域軍事占領的协定
(1919年6月28日)
英法关于未經挑衅而受德国侵略时援助法国的条約(未生效)
(1919年6月28日)
协約及参战各国对奥地利和約(圣日耳曼条約)
(1919年9月10日)
协約及参战各国对保加利亚和約(納伊条約)
(1919年11月27日)
协約及参战各国对匈牙利和約(特里阿农条約)
(1920年6月4日)
关于航空管理的公約(巴黎航空公約)
(1919年10月13日)

爱沙尼亚和俄罗斯苏維埃联邦社会主义共和国和約
(1920年2月2日)
塞尔維亚—克罗地亚—斯洛文尼亚王国和捷克斯洛伐克共和国之間的同盟条約
(1920年8月14日)
芬兰和俄罗斯苏維埃联邦社会主义共和国和約
(1920年10月14日)
英法意日和罗馬尼亚关于比薩拉比亚的条約
(1920年10月28日)
国际常設法院規約
(1920年12月16日)
附:关于修正国际常設法院規約的議定书及修正条文
(1929年9月14日)

根据国际联盟盟約第二十二条的委任統治文件
(1920-1924年)
关于太平洋中赤道以南除德屬薩摩亚和那卢以外德国屬地的委任統治书
(1920年12月17日)
关于太平洋中赤道以北旧德国殖民地委任統治书
(1920年12月17日)
关于那卢的委任統治书
(1920年12月17日)
关于德屬薩摩亚的委任統治书
(1920年12月17日)
关于德屬西南非洲的委任統治书
(1920年12月17日)
关于法国管理多哥的委任統治书
(1922年7月20日)
关于英国管理多哥的委任統治书
(1922年7月20日)
关于法国管理喀麦隆的委任統治书
(1922年7月20日)
关于英国管理喀麦隆的委任統治书
(1922年7月20日)
关于英国管理东非洲的委任統治书(坦噶尼喀)
(1922年7月20日)
关于比利时管理东非洲的委任統治书(卢安达一烏隆迪区)
(1922年7月20日)
关于叙利亚和黎巴嫩的委任統治书
(1922年7月24日)
关于巴勒斯坦的委任統治书
(1922年7月24日)
关于巴勒斯坦的委任統治书适用于外約旦的备忘录
(1922年9月16日)
国际联盟行政院关于盟約第二十二条适用于伊拉克的决議
(1924年9月27日)
附一:英国和伊拉克同盟条約及議定书
(1922年10月10日、1923年4月30日)
附二:根据英国和伊拉克条約第九条签訂的司法协定
(1924年8月25日)
附三:根据英国和伊拉克条約第七条签訂的軍事协定
(1924年3月25日)
附四:根据英国和伊拉克条約第十五条签訂的財政协定
(1924年3月25日)
中美洲联盟盟約
(1921年1月19日)
波斯和俄罗斯苏維埃联邦社会主义共和国友好条約
(1921年2月26日)
俄罗斯苏維埃联邦社会主义共和国和阿富汗友好条約
(1921年2月28日)
波兰和罗馬尼亚防御同盟条約
(1921年3月3日)
俄罗斯苏維埃联邦社会主义共和国和英国貿易协定
(1921年3月16日)
俄罗斯苏維埃联邦社会主义共和国和土耳其友好条約
(1921年3月16日)
波兰与俄罗斯和烏克兰和平条約
(1921年3月18日)
罗馬尼亚和捷克斯洛伐克防御同盟条約
(1921年4月23日)
罗馬尼亚和塞尔維亚—克罗地亚—斯洛文尼亚防御同盟条約
(1921年6月7日)
制訂多瑙河确定規章的公約
(1921年7月23日)
比利时和卢森堡建立两国間經济联盟专約
(1921年7月25日)
奥美和約
(1921年8月24日)
德国和美国恢复和平条約
(1921年8月25日)
法国和土耳其关于实現和平的协定
(1921年10月20日)
关于亚兰群島不設防和中立化的公約
(1921年10月20日)
蒙古人民政府和俄罗斯苏維埃联邦社会主义共和国政府关于建立友好关系的协定
(1921年11月5日)
阿富汗和英国关于建立睦邻关系的条約
(1921年11月22日)
英国和爱尔兰条約
(1921年12月6日)
暹罗和英国关于1919年6月28日凡尔赛条約第二百九十六条(敌国债务)的专約
(1921年12月20日)

关于华盛頓会議的条約文件
(1921年11月12日—1922年2月6日)

一、条

关于太平洋区域島屿屬地和領地的条約
(1921年12月13日)
关于太平洋区域島屿屬地和領地条約的声明
(1921年12月13日)
关于太平洋区域島屿屬地和領地条約的补充条約
(1922年2月6日)
美英法意日五国关于限制海軍軍备条約
(1922年2月6日)
附:1922年2月6日华盛頓限制海軍軍备条約批准书交存記录
(1923年8月17日)
关于在战爭中使用潜水艇和有毒气体的条約(未生效)
(1922年2月6日)
九国关于中国事件应适用各原則及政策之条約
(1922年2月6日)
九国間关于中国关稅稅則之条約
(1922年2月6日)

二、議

关于建立法学家委員会以便研究修改战爭法規的議决案
(1922年2月4日)
关于限制法学家委員会权限的議决案
(1922年2月4日)
关于限制海軍軍备条約批准以前出售船艦議决案
(1922年2月4日)
关于远东問題审議局之議决案
(1922年2月4日)
关于在中国之治外法权議决案
(1921年12月10日)
关于在中国之外国邮局議决案
(1922年2月1日)
关于在中国之外国軍队議决案
(1922年2月1日)
关于在中国无綫电台議决案井附声明书
(1922年2月1日)
关于統一中国鉄路議决案幷附中国声明书
(1922年2月1日)
关于裁减中国軍队議决案
(1922年2月1日)
关于中国及有关中国之現有条約議决案
(1922年2月1日)
各国連同中国在內贊同关于中东鉄路之議决案
(1922年2月4日)
除中国外各国贊同关于中东鉄路之議决案
(1922年2月4日)

美国和日本关于赤道以北太平洋雅浦島和其它島屿委任統治条約及有关換文
(1922年2月11日)
德国和俄罗斯苏維埃联邦社会主义共和国間的协定(拉巴洛条約)
(1922年4月16日)
德国和美国关于补充1921年8月25日条約的协定
(1922年8月10日)
塞尔維亚—克罗地亚—斯洛文尼亚王国和捷克斯洛伐克共和国同盟条約
(1922年8月31日)
关于恢复奥地利的第一、二、三号議定书(声明)
(1922年10月4日)
1922年4月16日拉巴洛条約的补充协定
(1922年11月5日)
中美洲和平友好总条約
(1923年2月7日)
中美洲国家間引渡公約
(1923年2月7日)
关于建立中美洲国际法庭的公約
(1923年2月7日)
中美洲国家限制軍备公約
(1923年2月7日)
美国和法国关于法国受委任統治喀麦隆地区的专約
(1923年2月13日)
美国和比利时关于比利时受委任統治卢安达—烏隆迪区的条約
(1923年4月18日)
美洲各国和平解决冲突的条約
(1923年5月3日)
协約及参战各国对土耳其和約(洛桑条約)
(1923年7月24日)
关于海峽制度的公約
(1923年7月24日)
德美友好通商和領事条約
(1923年12月8日)
关于制訂丹吉尔区規章的公約
(1923年12月18日)
尼泊尔和联合王国友好条約
(1923年12月21日)

***

国别索引(1917-1923年)

 本译文与其原文有分别的版权许可。译文版权状况仅适用于本版本。

原文

本作品在全世界都属于公有领域,因为作者逝世已经超过100年,并且于1930年1月1日之前出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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译文

本作品現時在大中華兩岸地區因著作权保护条款过期而处于公有领域。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著作权法》第二十一条第二款(司法管辖区为中国大陆,不包括香港和澳门)和中华民国的《著作权法》第三十三條(目前司法管辖区为台澎金马地区),所有著作权持有者为法人的作品,在首次发表50年后,或者从创作之日起50年未发表,即进入公有领域。其他适用作品则在作者死亡后50年进入公有领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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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961年世界知识出版社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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