壄隱逸稿/目錄識
右《壄隱先生逸稿》曁副尉公遺蹟幷附錄、諸編,皆不肖所嘗纂輯也。
嗚呼!今去先生之歿,垂三百有四十年矣。其德業之盛,學行之正若淸逸之志,已多揄揚於史家之書,儒門之語及讚眞者之辭,久而不泯,使後人靡有不聞也。且其義烈之彰明較著者,請誅姦臣李仁任背皇明附胡元之罪,實出於《春秋》之旨也。遂與圃隱鄭先生同爲首事,而潘南朴先生同爲首禍,以至畢命謫路而無悔,所以東表志士,至今誦義抆淚,而亦可以有辭於天下後世者也。
獨其文章,因禍餘世遠,零落殆盡,顧以姓裔故家而咸無所守者,不肖嘗庸諟慨然。間嘗閱東國史記、諸家詩文及群書等語,凡文字所存如落落晨星,其益可貴重,非比於全而無缺。不肖於是,日把三復,若奉咳唾。遂幷與其可徵事實而掇拾之,又添入家藏諸牒,釐爲上下二卷。號曰逸稿,蓋收於散軼之謂也。
凡本稿爲一編,而附錄亦四編也。第六編則又繼之以孫孝子副尉公遺蹟。蓋公之懿行,亦有以上光於孝理,而下激於頑婾,則餘可知也。間亦附先生季弟耕隱先生遺事及先生後孫松潭公詩。而若夫《李詹全伯英之獄,辭連先生解》者,卽不肖所錄,有所不得已而作也。
嗚呼!先生旣爲臣而盡忠,公又爲子而盡孝,則此實爲傳家忠孝之錄。而夫忠孝使人有所賴,且有所法,則抑觀是書者,忠君孝親之心,皆可以油然而生矣。然而其簡袠甚寘,止爲巾衍之私,而非復可以公於世者也。
最後獲覩《潘南先生遺稿》,則亦朴文純公所校正,而並之以冶川公之遺稿,附之以儒士公之遺蹟,亦潘南先生後孫也。其編輯凡例,實多相類,斯皆異矣。而况又見朴文烈公所撰《潘南先生家傳》,則曰:「田公與先生同禍,其守正蹈患,必有其迹,而於史無所考,可恨!」然則不肖之今玆蒐輯,不謀而同。
有若慨逸稿之獨泯,惜遺跡之莫考,則尤有所區區不容已者,而尙恨書籍不備,多所遺闕,嗣有所得,當續書之。第未及仰質於先正,未知後之觀者將以爲如何也。然而此書庶幾從今而永圖其不滅,則姑且竢當世君子之有舊義者,謹得一言之惠,列于卷端,要以揭先生及公之大體云爾。
歲在崇禎紀元周甲後閼逢敦牂之南呂朔日庚午,後孫萬英書。