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學衍義補/卷00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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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治國平天下之要
△正朝廷
▲總論朝廷之政
臣按:宋儒真德秀《大學衍義》「格物致知之要」既有所謂「審治體」者矣,而此「治國平天下之要」又有「正朝廷」而「總論朝廷之政」何也?蓋前之所審者治平之體,言其理也;此之所論者治平之政,言其事也。一主於知,一主於行,蓋必知於前而後能行於後,後之行者即所以實其前之知者也。理與事、知與行,其實互相資焉。
《易》曰:天地之大德曰生,聖人之大寶曰位,何以守位曰仁,何以聚人曰財,理財正辭、禁民為非曰義。
朱熹曰:「天地以生物為心。蓋天地之間品物萬形,各有所事,唯天則確然於上,地則然於下,一無所為,隻以生物為事,故《易》曰『天地之大德曰生』。」
郭雍曰:「天地以生物為德,故人以大德歸之。聖人得崇高之位,然後成位乎中而讚化育,故以位為大寶也。大寶者,亦非聖人自以為寶也,天下有生幸聖人之得位以蒙其澤,故天下以為寶也。」
蘇轍曰:「人之所同好者生也,所同貴者位也,所同欲者財也,天下之大情盡於此矣。此三者常相為用,生者人之本也,無財則無以生,無位則無以養生而理財。作《易》者蓋知此矣,既言三者而參之以仁義,其旨蓋有在矣。」
吳澂曰:「生生不已者天地之大德,然天地生物、生人,又生與天地合德之聖人,命之居君師之位,為人物之主,而後能使天地之所生得以各遂其生也。苟或但有其德而無其位,則亦不能相天地而遂人物之生,故位為聖人之大寶。大寶謂大可貴重,守謂保有之。」
臣按:人君所居之位極崇高而至貴重,天下臣民莫不尊戴,譬則至大之寶也。人君居聖人大寶之位,當體天地生生之大德,以育天地所生之人民,使之得所生聚,然後有以保守其莫大之位焉。然人之所以生,必有所以養而後可以聚之,又在乎生天下之財,使百物足以給其用,有以為聚居衣食之資而無離散失所之患,則吾大寶之位可以長保而有之矣。然有財而不能理,則民亦不得而有之。所謂理財者,制其田里,教之樹畜,各有其有而不相侵奪,各用其用而無有虧欠,則財得其理而聚矣。所謂正辭者,辨其名實,明其等級,是是非非而有所分別,上上下下而無有混淆,則辭得其順而正矣。既理財正辭而民有趨於利而背於義者,又必憲法令致刑罰以禁之,使其於財也,彼此有無之間不得以非義相侵奪,其於辭也,名號稱謂之際不得以非義相紊亂,與凡貴賤、長幼、多寡、取予之類莫不各得其宜焉,是則所謂義也。籲,聖人體天地生生之仁,盡教養斯民之義,孰有加於此哉?先儒謂《易》之事業盡於此三言者,臣愚以為人君受天地之命,居君師之位,所以體天地而施仁立義以守其位者,誠不外乎此三者而已。謹載《大易》此言於總論朝廷之政之首,以為大寶之獻。
《書·舜典》:詢〈(謀也)〉於四嶽〈(四嶽,官名,一人而總四方諸侯之事)〉,辟〈(開也)〉四門,明四目,達四聰。
朱熹曰〈(《書傳》雖蔡沈作,然二《典》《禹謨》皆其師朱熹是正,今仿真氏《讀書記》標其師名)〉:「舜既告廟即位,乃謀治於四嶽之官,開四方之門以來天下之賢俊,廣四方之視聽以決天下之壅蔽。」
臣按:人君以一人之身居四方之中,東西南北咸於此焉取正者也。一身之精神有限,耳目之見聞不周,人不能盡識也,事不能盡知也,故必擇大臣而信任之,俾其搜訪人才,疏通壅蔽,時加詢謀以求治焉。夫朝廷之政,其弊端之最大者莫大乎壅蔽。所謂壅蔽者,賢才無路以自達,下情不能以上通是也。賢才無路以自達則國家政事無與共理、天下人民無與共治,下情不能以上通則民間利病無由而知、官吏臧否無由而聞,天下日趨於亂矣。昔唐玄宗用李林甫為相,天下舉人至京師者,林甫恐其攻己短,請試之一無所取,乃以野無遺賢為賀。楊國忠為相,南詔用兵,敗死者數萬人,更以捷聞。此後世人主用非其人,不能辟四門、明四目、達四聰之明效也,遂致天寶之亂,唐室自此不振,以至於亡。臣愚竊以謂,治亂之原固在乎壅蔽,而所以致壅蔽者尤以委任之非其人也。諺有之曰:「一指在前,泰山不見。」奸臣在天子之左右,其所以蒙蔽之者豈但一指若哉?有一於此,則凡布列之在近見聞之可及者且不能以自通矣,況夫疏遠之側、微遐僻之幽隱而欲自通於九重之上,難矣。噫,帝舜此四言真萬世帝王治天下之藥石也,循之則治,違之則亂,惟明主留神省察。
舜曰:「谘,四嶽。有能奮〈(起也)〉庸〈(事功也)〉熙〈(廣也)〉帝〈(堯也)〉之載〈(事也)〉,使宅〈(居也)〉百揆〈(如宰相之職)〉,亮〈(明也)〉采〈(庶事)〉惠〈(順成)〉疇〈(庶類)〉?」僉〈(眾也)〉曰:「伯禹作司空〈(僉言伯禹作司空可宅百揆)〉。」帝曰:「俞〈(然也)〉,谘禹,汝平水土〈(行司空之事)〉,惟時懋〈(勉也)〉哉〈(勉以宅百揆之事)〉。」
帝曰:「棄〈(姓姬氏)〉,黎民阻〈(厄也)〉饑,汝後稷〈(田正官)〉播〈(布也)〉時百穀。」
帝曰:「契〈(姓子氏)〉,百姓不親〈(不相親睦)〉,五品〈(父子、君臣、夫婦、長幼、朋友五者之名位等級)〉不遜〈(順也)〉,汝作司徒,敬〈(敬其事也)〉敷五教〈(謂父子有親、君臣有義、夫婦有別、長幼有序、朋友有信,以五者當然之理而為教令也)〉,在寬〈(謂寬裕以待之)〉。」
帝曰:「皋陶〈(亦臣名)〉,蠻夷猾〈(亂也)〉夏〈(華夏)〉,寇〈(劫人曰寇)〉賊〈(殺人曰賊)〉奸〈(在外曰奸)〉宄〈(在內曰宄)〉,汝作士〈(理官也)〉。」
帝曰:「疇〈(誰也)〉若〈(順也)〉予工?僉曰:「垂〈(臣名有巧思)〉哉。」帝曰:「俞,谘垂,汝共工。」
帝曰:「疇若予上下〈(上下,山林澤藪也)〉草木鳥獸?」僉曰:「益〈(亦臣名)〉哉。」帝曰:「俞,谘益,汝作朕虞〈(虞,掌山澤之官)〉。」
帝曰:「谘,四嶽。有能典朕三禮〈(祀天神、享人鬼、祭地祗)〉?」僉曰:「伯夷〈(薑姓)〉。」帝曰:「俞,谘伯,汝作秩宗〈(主敘次百神之官)〉。」
帝曰:「夔〈(臣名)〉,命汝典樂教胄〈(長子)〉子。」帝曰:「龍〈(臣名)〉,命汝作納言,夙夜出納朕命,惟允。」
帝曰:「谘,汝二十有二人〈(四嶽、九官、十二牧共二十二人)〉,欽哉。惟時亮天功。」
曾鞏曰:「舜命九官,新命者六人,命伯禹、命伯夷谘四嶽而命者也,命垂、命益泛谘而命者也,命夔、命龍因人之讓不谘而命者也。夫知道而後可宅百揆,知禮而後可典三禮,知道、知禮非人人所能也,故必谘於四嶽。若予工、若上下草木鳥獸,則非此之比,故泛谘而已。禮樂命令其體雖不若百揆之大,若其事理精微亦非百工庶物之可比,伯夷既以四嶽之舉而當秩宗之任,則其所讓之人必其中於典樂、納言之選可知,故不谘而命之也。若稷、契、皋陶之不谘者,申命其舊職而已。」
陳雅言曰:「二十有二人之職皆天之職也,典天敘、禮天秩、服天命、刑天討,無一事之不本於天,天有是事則人有是官,天不自為而人代之。帝舜於此語以欽哉、亮天功者,欲使知所敬也。」
臣按:朝廷之上有百揆以統內之庶官,有四嶽以統外之州牧,既分命之又總命之,人必稱其官,官必盡其職,此帝世之治,所以後世不能及也。誠以帝世之用人也,或帝心之簡在,或公庭之僉舉,或詢之大臣,或得之推讓,非若後世有由旁蹊奧援阿私而幸進者也。不問其人之能與否,不論其職之稱與否,是以用各違其才,人不稱其官,官既不稱則朝廷之政何由而舉,政既不舉則天下之民何由得安,此後世所以不古若也。臣嘗因是而論之,帝舜初谘四嶽以求宅百揆也,不曰熙舜之載而曰熙堯之載,蓋以我今日所治之事非我之事,堯之事也;總谘二十二人以各敬其職也,不曰亮舜之功而曰亮天之功,蓋以我今日所治之功非我之功,天之功也。為人君者誠知人臣所熙之事皆祖宗之事,所亮之功皆上天之功,則決不肯徇私意以用人、用匪人以廢事,則朝廷之政得人修舉,天下之民由是乂安矣。噫,彼其以祖宗之官爵為己之私物,以上天之事功行人之私意,豈不有以負祖宗之付托、上天之建立哉?識治體者尚鑒於茲。
《大禹謨》〈(虞書)〉:嘉〈(善也)〉言罔攸〈(所也)〉伏,野無遺賢,萬邦咸寧。
朱熹曰:「舜然禹之言,以為信能如此,則必有以廣延眾論、悉致群賢而天下之民咸被其澤,無不得其所矣。」
臣按:朝廷為治之道固非一端,而其要在取人之善,用人之能而已。夫人莫不各有所知,亦莫不各有所能,心有所知也發以為言,己有所能也用以為才。言有善否,人君則惟其善而取之,不使有所伏藏於下;才有大小,人君則隨其才而用之,不使有所遺漏於外。則凡朝廷之上見於施行者無非嘉善之言,列於庶位者無非賢俊之士,天下其有不安也哉?苟或不然,所聞者皆卑冗順旨之言,言之善者以為不善,不善者反以為善;所用者皆庸下諂諛之人,人之賢者以為不賢,不賢者反以為賢。如是則善言不聞,賢才遠遁,欲事之理、民之安,難矣。是以古之聖帝明王必廣開言路,包容以納之,大辟賢門,多方以來之,雖以帝舜之為君、大禹之為臣,猶必以此為君臣克艱之效,後世君臣可不以之為法則乎!
德惟善政,政在養民。
朱熹曰:「德非徒善而已,惟當有以善其政。政非徒法而已,在乎有以養其民。下文六府〈(水、火、金、木、土、穀)〉、三事〈(正德、利用、厚生)〉,即養民之政也。」
臣按:朝廷之上,人君修德以善其政,不過為養民而已。誠以民之為民也,有血氣之軀不可以無所養,有心知之性不可以無所養,有血屬之親不可以無所養,有衣食之資不可以無所養,有用度之費不可以無所養,一失其養則無以為生矣。是以自古聖帝明王知天為民以立君也,必奉天以養民,凡其所以修德以為政,立政以為治,孜孜焉一以養民為務。誠以一物不修則民失一物之用,一物失其用則民所以養生之具缺其一矣。是故修水之政以疏鑿,修火之政以鑽灼,修金木之政以鍛鑄、刻削,修土穀之政以耕墾、播種,使民於日用之間得以為生養之具。然猶未也,又必設學校、明倫理以正其德,作什器、通貨財以利其用,足衣食、備蓋藏以厚其生,何者而非養民之政乎?籲,自古帝王莫不以養民為先務,秦漢以來世主但知厲民以養己,而不知立政以養民,此其所以治不古若也歟。
《洪範》〈(箕子所陳以告武王者)〉:次三〈(此《洪範》九疇之次三疇)〉曰農用八政。
三,八政:一曰食〈(務農重穀之政)〉,二曰貨〈(阜通貨財之政)〉,三曰祀〈(報本反始之政)〉,四曰司空〈(掌度土居民之政)〉,五曰司徒〈(掌敬敷五教之政)〉,六曰司寇〈(掌立法懲奸之政)〉,七曰賓〈(懷柔賓客之政)〉,八曰師〈(除殘禁暴之政)〉。
蔡沈曰:「八政曰農所以厚生也。」
史漸曰:「政莫大於是。舜總之九官,周分之六卿,箕子裂而為八,名雖異實無殊也。」
臣按:《洪範》九疇,次三曰農用八政。其目凡八,所謂食、所謂貨謂之農可也,而祀以行禮、賓以待客、師以用兵,與夫三官所掌之事皆謂之農何哉?蓋天之立君凡以為民而已,而民之中農以業稼穡,乃人所以生生之本,尤為重焉。故凡朝廷之上政之所行,建官以蒞事,行禮以報本,懷柔以通遠人,興師以禁暴亂,何者而非為民使之得以安其居、盡其力、足其食而厚其所以生哉?是則上天所以立君而俾之立政之本意,而為治者不可不知者也。後世朝廷之所施行,宮闈之事則有之,國都之事則有之,官府之事則有之,邊鄙之事則有之,而顓顓及於農民之事者蓋鮮矣。間雖有之而不知其本意之出於為農,泛然而施之,漫然而處之,往往反因之以戕民生、廢農業,是皆昧於《洪範》農用八政之本旨也。
《周禮》:惟王建國〈(周王建立國都)〉,辨方〈(辨別四方)〉正位〈(正祖社、朝市之位)〉,體國〈(營國家如身有體)〉經野〈(畫郊野如織有緯)〉,設官〈(如塚宰、司徒之類)〉分職〈(如掌治掌教之類)〉,以為民極〈(以為斯民至極之標準)〉。
葉時曰:「聖人以中道立標準於天下,而使天下之人取中焉。武王訪洪範於箕子,以敘彝倫而五以皇極居中,古今未有舍皇極而能立國者。今以《周禮》考之,土圭測景以求地中,建國也;面朝後市,左祖、右社,辨方也;朝分內外,位別東西,正位也;公五百里至男百里,體國也;九夫為井至四縣為都,經野也;一曰天官至六曰冬官,設官也;一曰治職至六曰事職,分職也,而周公則總之以為民極焉。極也者,『不識不知,順帝之則』,如堯之立民是也;『是彝是訓,於帝其訓』,如周之敷言是也。今周公所以為民立極者,惟在王畿、方位、國野、官職之中,蓋王畿立而後根本定,方位設而後等級明,國野分而後疆理正,官職舉而後綱目張。民極之立,孰有大於此者?故周公不惟於天官言之,而五官各引之以冠其篇首,丁寧訓告若是諄復,則是三百六十餘官事事物物皆有極,何往而非斯民之標準歟?蓋極之所在,所以習民於尊卑等級之中而導民於禮樂教化之內,銷其亡等冒上之念而斂其安分知足之心,斯民入則會其有極,出則歸其有極,經制烏乎而不定,風俗烏乎而不淳?」
太宰之職,掌建邦之六典以佐王治邦國:一曰治典,以經邦國,以治官府,以紀萬民;二曰教典,以安邦國,以教官府,以擾萬民;三曰禮典,以和邦國,以統百官,以諧萬民;四曰政典,以平邦國,以正百官,以均萬民;五曰刑典,以詰邦國,以刑百官,以糾萬民;六曰事典,以富邦國,以任百官,以生萬民。
吳澂曰:「治典者,理之使不易其常,然治必先官府而推以紀萬民,則錯綜不遺於經為詳。教典者,導之使不拂其常,然教必先官府而推以擾萬民,則馴習不違於安為詳。禮典者,交好常有以相親,統百官而推以諧萬民,則相信不乖而和。政典者,分守常有以相制,正百官而推以均萬民,則至公無私而平。刑典者,辭命常有以相戒,儆百官而推以糾萬民,則纖悉不差而詰矣。事典者,財利常有以相資,任百官而推以生萬民,則惠養不窮而富矣。」
臣按:上天立君,使之統邦國、建官府以安民庶,所以綱維於上而頒布於下者有六典焉,治也、教也、禮也、政也、刑也、事也。分之雖有六名,合之則歸一治,故曰「太宰掌建六典以佐王治邦國」。籲,散之有統,操之有要,朝廷之政無不舉矣。
乃立天官塚宰,使帥其屬而掌邦治以佐王均邦國。乃立地官司徒,使帥其屬而掌邦教以佐王擾邦國。乃立春官宗伯,使帥其屬而掌邦禮以佐王和邦國。
乃立夏官司馬,使帥其屬而掌邦政以佐王平邦國。乃立秋官司寇,使帥其屬而掌邦禁以佐王刑邦國。
乃立冬官司空,使帥其屬而掌邦事以佐王富邦國〈(冬官亡,以元吳澂說補之)〉。
鄭玄曰:「六官司徒、司馬、司空皆云司,以其各能一官,不兼群職。太宰不言司者,以其總禦眾官,不主一官之事。宗伯亦不言司者,以其祭祀鬼神,鬼神非人所主故也。」
臣按:此即周官六卿所分之職也。唐虞之世有九官,至周始分職為六卿。周公作《周禮》,以此為太宰建邦之六典,至成王訓迪百官,又復申明焉。蓋天下之事統於朝廷,朝廷之政統於六典,所謂治、所謂教與夫禮、政、刑、工,天下事盡於此矣。洪惟我太祖高皇帝,革前代中書省而設六部,罷丞相而設尚書、侍郎以分掌朝廷之政,蓋得周公之心於千載之上,舉明王之典於三代之前,可謂卓冠百王而足以垂法於萬世矣。臣故舉此以為總論朝廷之政,蓋以遵聖祖之制,以見今日朝廷為政之大要,其綱領在此也。伏願皇上重六部之職,簡卿佐之任,以為朝廷出政之本。其未用也慎於選擇,不勝任也亟罷之,其既任也專於委注,能舉職也久任之,則治古之治不難復矣。臣不勝惓惓。
《禮記》:是故先王慎所以感之者。故禮以道其志,樂以和其聲,政以一其行,刑以防其奸,禮、樂、刑、政其極一也,所以同民心而出治道也。
又曰:禮節民心,樂和民聲,政以行之,刑以防之。禮、樂、刑、政四達而不悖,則王道備矣。
臣按:禮樂者刑政之本,刑政者禮樂之輔,古之帝王所以同民心、出治道,使天下如一家、中國如一人者,不過舉此四者措之而已,是則所謂修道之教,王者之道,治天下之大經、大法者也。夫有大中之制以節民之心志,有至和之節以和民之聲音,行此禮樂之道則有法制、禁令,防此禮樂之失則有刑罰、憲度。始也治道由此而出,終也王道因此而備。禮也,樂也,政與刑也,其用在天下,其本在朝廷,後之有天下國家者其尚端出治之本、備王道之制,而又為維持防範之具,使之四達於當時,通行於天下,其為治也孰加焉?
《論語》:子曰:「道〈(猶引導,謂先之也)〉之以政〈(謂法制、禁令)〉,齊〈(所以一之也)〉之以刑,民免而無恥〈(謂苟免刑罰,無所羞愧)〉。道之以德,齊之以禮〈(謂制度、品節)〉,有恥且格〈(格,致也,謂民恥於不善而又有以至於善)〉。」
朱熹曰:「政者為治之具,刑者輔治之法,德禮則所以出治之本,而德又禮之本也。此其相為終始,雖不可以偏廢,然政刑能使民遠罪而已,德禮之效則有以使民日遷善而不自知,故治民者不可徒恃其末〈(謂政刑)〉,又當深探其本〈(謂德禮)〉也。」
臣按:德禮政刑四者,凡經書所論為治之道皆不外乎此。孔子分政刑德禮以為二,而言其效有淺深;朱熹則合德禮政刑為一,而言其事相為終始,要之,聖賢之言互相發也。夫人君為治固在修德以為化民之本,然人非一人、地非一地,人所稟有偏全,地所至有遠近。既化以德而有不一者,須必有禮以一之,然後吾之德化可行焉;苟導之而不從、化之而不齊,非有法制、禁令又不可也。法制以示之於前,禁令以約之於後,彼猶悖禮而梗化,則刑罰之加烏可少哉!孟子曰:「徒善不足以為政,徒法不能以自行。」有政刑而無德禮,是謂徒法;有德禮而無政刑,是謂徒善。為政之道於斯四者,誠不可以缺一者也。孔子論治之言散見於經籍者多矣,總論為治之要皆莫出於斯。
宋朱熹告其君曰:「四海之利病係斯民之休戚,斯民之休戚係守令〈(今之知府、知州、知縣)〉之賢否,然而監司者〈(今之布政、按察司官)〉守令之綱也,朝廷者監司之本也,欲斯民之皆得其所本原之地亦在乎朝廷而已。人君欲監司之皆得其人,事之利病所以為民之休戚者皆得上聞,惟以正朝廷為先務,而正朝廷之具豈有大於用賢才也,然其才之所長者不同,則任之所宜者亦異。願陛下於其大者使之讚元經體以亮天工,於其細者使之居官任職以熙庶績,能外事者使任典戎幹方之責,明治體者使備拾遺補過之官,又使之各舉所知布之列位,以共圖天下之事。使疏而賢者雖遠不遺,親而否者雖邇必棄,毋主先入以致偏聽獨任之譏,毋篤私恩以犯示人不廣之戒,進退取舍惟公論之所在是稽,則朝廷正而內外遠近莫敢不一於正矣。監司得其人而後列郡之得失可得而知,郡守得其人而後屬縣之治否可得而察,重其任以責其成,舉其善而懲其惡,夫如是,則事之所謂利、民之所謂休將無所不舉,事之所謂病、民之所謂戚將無所不除。」
臣按:朱熹此言雖為當時時君而發,然其所謂欲斯民之得所本原之地在乎朝廷,而以用賢才為正朝廷之具,必使內外大小之職進退取舍惟公論之所在是稽,則朝廷正而內外遠近莫敢不一於正,其言詳悉周備。其間所謂稽公論一語尤為切要,伏願聖明留意。
以上總論朝廷之政。臣聞宋儒朱熹有言,天子至尊無上,其居處則內有六寢、六宮,外有三朝、五門,其嬪御、侍衛、飲食、衣服、貨賄之官皆領於塚宰,其冕弁、車旗、宗祝、巫史、卜筮、瞽侑之官皆領於宗伯,有師以道之教訓,有傅以傅其德義,有保以保其身體,有師氏以美詔之,有保氏以諫其惡,前有疑後有丞,左有輔右有弼,其侍御、仆從罔非正人,以旦夕承弼厥辟,出入起居罔有不欽,發號施令罔有不臧,在輿有旅賁之規〈(旅賁,勇士,掌執戈盾夾車而趨)〉,位寧有官師之典〈(門屏之間謂之寧)〉,倚幾有訓誦之諫〈(工師所誦之詞書之於幾也)〉,居寢有暬禦之規〈(暬,近也)〉,臨事有瞽史之道,宴居有工師之誦,史為書〈(太史君舉則書)〉,瞽為詩,工誦箴諫,大夫規誨,士傳言,庶人謗,商旅於市〈(旅,陳也)〉,百工獻藝〈(獻其技藝以喻政事)〉,動則左史書之,言則右史書之,禦瞽幾聲之上下〈(幾,察也,謂察樂聲)〉,不幸而至於有過,則又有爭臣七人面折廷爭以正救之。蓋所以養之之備至於如此,是以恭己南面,中心無為以守至正,而貌之恭足以作肅,言之從足以作乂,視之明足以作哲,聽之聰足以作謀,思之睿足以作聖,然後能以八柄馭群臣〈(一曰爵,二曰祿,三曰予,四曰置,五曰生,六曰奪,七曰廢,八曰誅)〉,以八統馭萬民〈(一曰親親,二曰敬故,三曰進賢,四曰使能,五曰保庸,六曰尊貴,七曰達吏,八曰禮賓)〉,而賞無不慶、刑無不威、遠無不至、邇無不服。傳說所謂奉若天道,建邦設都,樹後王君公,承以大夫師長,不惟逸豫,惟以亂民;武王所謂亶聰明作元後,元後作民父母,所謂天降下民,作之君,作之師,惟其克相上帝,寵綏四方;箕子所謂皇建其有極,斂時五福,用敷錫厥庶民,惟時厥庶民於汝極,錫汝保極;董子所謂正心以正朝廷,正朝廷以正百官,正百官以正萬民,正萬民以正四方者,正謂此也。熹之茲言,所以論人君為治之道無復餘蘊,凡夫愚臣所輯「正朝廷」六條之事皆備其中,謹備載於篇以獻。伏惟聖明留神觀省,先正朝廷以為治平之根本,然後推類以盡其餘,臣不勝大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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