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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明太祖高皇帝實錄/卷02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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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卷二十六 大明太祖高皇帝實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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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吳元年十一月癸酋朔,朱亮祖率舟師襲敗方明善於樂清之盤嶼,追至楚門海口,遣百戶李德招諭之。


  ○乙亥,夏主明昇遣使者鄧良叟來聽命,良叟從大將軍徐達軍,觀所下城邑。

  ○丙子,大將軍徐達師次下邳,遣都督同知張興祖將宣武等衛軍往徐州,進取山東諸州縣。

  ○戊寅,上閱《漢書》,謂侍臣曰:“漢高帝以'追逐狡兔’比武臣、'發蹤指示’比文臣,譬諭雖切,而語則偏重。朕謂建立基業,猶構大廈,剪伐斷削,必資武臣,藻繪粉飾,必資文臣。用文而不用武,是斧斤未施而先加黝堊,用武而不用文,是棟宇已就而不加塗塈。二者均失之。為天下者,文武相資,庶無偏陂。”

  ○己卯,大將軍徐達兵至榆行鎮,元僉院鄧毅、鎮撫孫惟德等,降。達令黃蓬、張千戶守之。

  ○庚辰,平章韓政師次梁城,元同知樞密院盧斌、僉院程福等,率眾降。是日,徐唐臣等至沂州。

  ○辛巳,征南將軍湯和克慶元。

     先是,和兵自紹興渡曹娥江,進次餘姚,降其知州李樞及上虞縣尹沈煜,遂進兵慶元城下,攻其四門,府判徐善等,率官屬、耆老自西門出降。方國珍驅部下乘海舟遁去,和率兵追之,國珍以眾逆戰,我師擊敗之,斬首及溺死者甚眾。擒其偽副樞方惟益、元帥戴廷芳等,獲海舟二十五艘,馬四十一匹。國珍率餘眾入海,和還師慶元,徇下定海、慈谿等縣,得軍士二千人,戰艦六十三艘,馬二百餘疋,銀印三、銅印十六、金牌二,錢六千九百餘錠,糧三十五萬四千六百石。

  ○壬午,沂州王宣叛,大將軍徐達引兵進討,克之。

     先是,上以宣來降,故遣徐唐臣等往諭之,令以兵從大將軍征討。唐臣等至,宣意不欲行,乃令其子信密往莒、密等州募兵馬,備禦計;而遣其員外郎王仲剛及信妻、父老馮等,詐來犒師,以緩我兵。
     大將軍徐達受而遣之,仲剛等既還,宣即以兵夜劫徐唐臣等,欲殺之,眾亂,唐臣得脫,走達軍,達聞之,即日率師徑抵沂州,營於北門。達猶欲降之,復遣梁鎮撫往說宣,宣使其郎中常某出,見梁於西門,梁謂之曰:“我即張氏義子,蚤降,故得至今日。王平章不降,何待?”常歸語宣,宣使迎梁入,謂曰:“吾降,吾降。”
     梁既還報達,宣復閉門拒守,達怒,遂進攻,分軍營其南門,都督馮宗異令軍士開壩放水。明日,達督軍急攻其城,宣待信募兵未還,自度不能支,甲申,乃開西門,以元所授“沂國公”印及子信,宣命出降。
     達令宣為書,遣鎮撫孫惟德招降信,信不從,殺孫鎮撫,與其兄仁走山西。於是,澤州右丞趙蠻子、莒州周黻(fu)、海州馬驪及沭陽、日照、贛榆諸縣,並隨信將士,皆相繼來降。達以宣反復,並怒其子殺孫鎮撫,遂執宣杖而戮之,並戮王仲剛、常郎中等。命指揮韓溫守沂州。

  ○乙酋,定大都督府及各衛官制,大都督府:左、右都督正一品,同知都督從一品,副都督正二品,僉都督從二品,參議正四品,經歷、斷事官從五品,都事正七品,照磨從七品。

  內外各衛指揮使司:僉事、宿衛、鎮撫從四品;各衛鎮撫從五品。

  千戶所:鎮撫從六品;各衛知事正八品;宿衛知事從八品;斷事官、提控案牘省註;餘官仍舊。

  ○定鹽運司使為正三品,同知正四品,副使正五品,運判正六品,經歷正七品,知事正八品,照磨、綱官正九品,鹽場司令從七品,司丞從八品,百夫長省註。

  ○以大都督府副使康茂才為都督府同知,鷹揚衛指揮使郭子興、天策衛指揮使陳德,並為僉都督。

  ○定起居註、給事中為正五品。

  ○戊子,元浙水守將張雲翰遣人送款於徐達。

  ○己丑,湯和等既下溫臺、慶元,方國珍等遁入海島,上乃命平章廖永忠為征南副將軍,率師自海道會和討之,祭海上諸神曰:“近命御史大夫湯和為征南將軍,領兵取慶元、溫臺等郡,今復遣中書平章廖永忠為之副,往慶元招撫軍民。惟茲軍士,未嘗涉海,茲經海上,惟神鑒之!”

  ○方國瑛遣經歷郭春及其子文信,詣朱亮祖納款。

  ○庚寅,遣使諭大將軍徐達等曰:“聞將軍已下沂州,未知勒兵何向?如向益都,當遣精銳將士於黃河扼沖要,斷其援兵,使彼外不得進、內無所望,我軍勢重力專,可以必克。若未下益都,即宜進取濟寧、濟南二城,既下益都,山東勢窮力竭,如囊中之物,可不攻而自下矣!然兵難遙度,隨機應變,尤在將軍。”時金、火二星會於丑分,望後火逐金過齊魯之分,占曰:“宜大展兵威!”故有是諭。

  ○壬辰,方國珍部將徐元帥、李僉院等,率所部詣湯和降。國珍見諸將皆叛,不得已,於是亦遣郎中承廣、員外郎陳衣,奉書於和,乞降。已而,又遣其子明完、明則、從子明鞏等,納其省院及諸司銀印、銅印二十六,並銀一萬兩、錢二千緡於和。

  ○以翰林侍講學士朱升年老,免於朝謁。

  ○甲午,上沐浴出觀環丘,顧謂起居註熊鼎等曰:“此與古制合否?”

   對曰:“小異也。”
   上曰:“古人於郊掃地而祭,器用匏陶,以示儉樸,周有明堂,其禮始備。今予創立斯壇,雖不必盡合古制,然一念事天之誠,不敢頃刻怠矣!”

   鼎曰:“主上創業之初,首嚴郊丘之祀,既斟酌時宜,以立一代之制,又始終盡其誠敬,此誠前代之所未及!”
   上曰:“郊祀之禮,非尚虔文,正為天下生靈祈福,予安敢不盡其誠?”時世子從行,上因命左右導之,偏歷農家,觀其居處、飲食、器用。還,謂之曰:“汝知農之勞乎?夫農勤四體,務五榖,身不離畎畝,手不釋耒耜,終歲勤勤,不得休息。其所居不過茅茨草榻,所服不過練裳布衣,所飲食不過菜羹糲飯,而國家經費,皆其所出。故令汝知之,凡一居處服用之間,必念農之勞取之,有制用之、有節使之,不至於饑寒,方盡為上之道。若復加之橫飲,則民不勝其苦矣!故為民上者,不可不體下情。”復指道旁荊楚,謂之曰,“古者用此為樸刑,蓋其能去風,雖傷不至過甚,茍用他物,恐致殞生,此古人用心之仁,亦宜知之。”

  ○元莒州守臣安統來歸款。

  ○乙未冬至,文武百官朝賀如常儀。是日,太史院進《戊申歲大統歷》。

   先是,本院會太常司議進歷儀:“宋以每歲十月朔,明堂設仗,如朝會儀,受來歲新歷,頒之郡、縣。今擬先冬至一日。”中書省臣同太史院史以進歷聞。
   至日,黎明,上御正殿,百官朝服,侍班執事者設奏案於丹墀之中,太史院官具公服,院使用盤袱捧歷從正門入,屬官從西門入,院使以歷置案上,與屬官序立,皆再拜。院使捧歷由東階升自殿東門,入至御前跪進,上受歷訖,院使與復位,皆再拜。禮畢,乃頒之中外。至是,如儀行之。
   既而,上召御史中丞兼太史院史劉基謂曰:“古者以季冬頒來歲之歷,似為太遲,今於冬至,亦為未宜。明年以後,皆以十月朔進。”
   初,《戊申歷》成,將入梓,基與其屬高翼以所錄本進,上覽之,謂基曰:“此眾人之為乎?”
   基曰:“是臣二人詳定。”
   上曰:“歷數者,國之大事,帝王敬天勤民之本也!天象之行,有遲、速;古今歷法,有疏、密。茍不得其要,不能無差。春秋之時,鄭國為一辭命,裨諶草創、世叔討論、子羽修飾、子產潤色,然後用之,故少有缺失。辭命尚如此,而況於造歷乎?卿等推步,須各盡其心,必求至當!”基等頓首而退。乃復以所錄,再加詳校,而後刊之。

  ○丙申,上御戟門,與侍臣論及郊祀,因言:“慕容超郊祀之時,有赤鼠大如馬之異,太史成公綏占之,以為信用奸侫、殺害賢良、賦役繁重所致。是則妖孽之召,實由人興!我嘗以此自警,如公孫五樓之輩,余安肯用之?”

   起居註熊鼎等頓首曰:“慕容超信用奸侫,故賢良退,而奸侫附之。今主上明聖,所用皆賢良,公孫五樓之徒,何從至哉?”
   上曰:“汝等宜勉之,茍有所見,毋隱也!”

  ○朱亮祖兵至黃巖南監,方國瑛及其兄子明善來見,送之建康。

  ○戊戌,上謂侍臣曰:“吾昨觀與地圖所得州縣,天下三分,已得其二。若得材識賢俊之士布列中外,佐吾致治,吾以一心統其綱紀,群臣以眾力替襄庶政,使弊革法彰、民安物阜,混一之業可以坐!古語云,'國無仁賢,則國空虛’,爾等其各舉賢良,以資任用。”

  ○己亥,中書參政傅瓛言“天府有滯獄當斷決者”,上曰:“淹滯幾時矣?”

   曰:“逾半歲。”
   上惕然曰:“京師而有滯獄,郡縣受枉者多矣!有司得人,以時決遣,安得有此?”
   瓛頓首曰:“臣等不能統率庶寮,是臣罪也!”
   上曰:“吾非不愛其民,而民尚爾幽,抑近且如此遠者,何由能知?自今獄囚,審鞠明白,須依時決遣,毋使淹滯!”

  ○庚子,克滕州。

   先是,大將軍徐達命平章韓政略榆行、梁城諸鎮寨,繼又令政分兵扼黃河,以斷山東援兵。政乃遣千戶趙實率兵略滕州,元守將楊知院驅軍民、老弱嬰城固守。至是,聞大軍至,城中懼,楊知院遁去,遂克其城。

  ○辛丑,大將軍徐達師克益都。

   先是,達至臨朐,元守將丁玉明遁去。及達至益都,玉明復來降,達因遣玉明入城諭平章老保等。不下,達謂諸將曰:“老保所恃者,河上援兵耳!吾已分兵扼黃河斷其左臂,彼尚不知為釜魚之計!”即督兵填壩,攻其城,拔之,執老保與白知院等,平章普顏不花不屈,死。遂徇下壽光、臨淄、昌樂、高苑等縣,及濰膠、博興等州,獲將士一萬五百餘人,馬騾一千六百餘疋,糧一十八萬九千餘石,令指揮葉國珍等守之。
   老保姓李氏,一名保保,陽武縣中智保人。元至正壬辰,察罕帖木兒起義沈丘,老保從之,復羅山縣,除澤州路治中,後平方脫脫之亂,老保以功改除樞密院知院守石州,復隨察罕帖木兒攻取山東。察罕為田豐、王士誠所害,老保與其甥王保保協力攻拔益都,遂升平章政事,留守益都。至是,與白知院俱送建康。老保後從上幸汴,上遣之招諭王保保,保保鴆殺之。
   上敕大將軍徐達等曰:“若山東各城俱下,留兵一萬守益都,餘分守濟南、濟寧,然後大軍進取河洛、燕冀,相機而動,其徐州仍益舊卒守之。”

  ○壬寅,上謂省臺官曰:“近代法令極繁,其弊滋甚。今之法令,正欲得中,毋襲其弊。如元時,條格煩冗,吏得夤緣,出入為奸,所以其害不勝!且以此線言之:'謀殺’、'故殺’、'鬥歐殺’,既皆死罪,何用如此分析?但'誤殺’有可議者,要之與'戲殺’、'過失殺’,亦不相大遠。今立法,正欲矯其舊弊,大概不過簡、嚴,簡則無出入之弊,嚴則民知畏而不敢輕犯。爾等其體此意。”

  ○征南將軍胡廷瑞帥師度杉關,略光澤縣,下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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