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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智度論/卷03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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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智度論釋初品中十八空義第四十八(卷三十一)

聖者龍樹造

後秦龜茲國三藏鳩摩羅什譯

【經】

「復次,舍利弗!菩薩摩訶薩欲住內空、外空、內外空、空空、大空、第一義空、有為空、無為空、畢竟空、無始空、散空、性空、自相空、諸法空、不可得空、無法空、有法空、無法有法空,當學般若波羅蜜!」

【論】

內空者,內法,內法空。內法者,所謂內六入:眼、耳、鼻、舌、身、意。眼空,無我、無我所,無眼法;耳、鼻、舌、身、意亦如是。

外空者,外法,外法空。外法者,所謂外六入:色、聲、香、味、觸、法。色空者,無我、無我所,無色法;聲、香、味、觸、法亦如是。

內外空者,內外法,內外法空。內外法者,所謂內外十二入。十二入中,無我、無我所,無內外法。

問曰:

諸法無量,空隨法故,則亦無量,何以但說十八?若略說,應一空,所謂一切法空。若廣說,隨一一法空,所謂眼空、色空等甚多,何以但說十八空?

答曰:

若略說則事不周,若廣說則事繁。譬如服藥,少則病不除,多則增其患;應病投藥,令不增減,則能愈病。空亦如是,若佛但說一空,則不能破種種邪見及諸煩惱;若隨種種邪見說空,空則過多,人愛著空相,墮在斷滅;說十八空,正得其中。

復次,若說十,若說十五,俱亦有疑,此非問也!

復次,善惡之法,皆有定數:若四念處、四正勤、三十七品,十力、四無所畏、四無礙智、十八不共法,五眾、十二入、十八界,十二因緣,三毒、三結、四流、五蓋等,諸法如是各有定數;以十八種法中破著,故說有十八空。

問曰:

般若波羅蜜空、十八空,為異?為一?

若異者,離十八空,以何為般若空?又如佛說:「何等是般若波羅蜜?所謂色空,受、想、行、識空,乃至一切種智空。」

若不異者,云何言「欲住十八空,當學般若波羅蜜」?

答曰:

有因緣故言異,有因緣故言一。

異者,般若波羅蜜,名諸法實相,滅一切觀法;十八空則十八種觀,令諸法空。菩薩學是諸法實相,能生十八種空,是名異。

一者,十八空是空無所有相,般若波羅蜜亦空無所有相;十八空是捨離相,般若波羅蜜一切法中亦捨離相;是十八空不著相,般若波羅蜜亦不著相。以是故,學般若波羅蜜,則是學十八空,不異故。

般若波羅蜜有二分:有小,有大。欲得大者,先當學小方便門;欲得大智慧,當學十八空。住是小智慧方便門,能得十八空。何者是方便門?所謂般若波羅蜜經,讀誦、正憶念、思惟、如說修行。譬如人欲得種種好寶,當入大海;若人欲得內空等三昧智慧寶,當入般若波羅蜜大海。

問曰:

行者云何學般若波羅蜜時住內空、外空、內外空?

答曰:

世間有四顛倒:不淨中有淨顛倒,苦中有樂顛倒,無常中有常顛倒,無我中有我顛倒。行者為破四顛倒故,修四念處十二種觀。

所謂初觀內身三十六種不淨充滿,九孔常流,甚可厭患,淨相不可得;淨相不可得故,名內空。

行者既知內身不淨,觀外所著,亦復如是,俱實不淨;愚夫狂惑,為婬欲覆心,故謂之為淨。觀所著色,亦如我身淨相不可得,是為外空。

行者若觀己身不淨,或謂外色為淨;若觀外不淨,或謂己身為淨。今俱觀內外:我身不淨,外亦如是;外身不淨,我亦如是,一等無異,淨不可得,是名內外空。

行者思惟:「知內外身俱實不淨,而惑者愛著;愛著深故,由以受身。身為大苦,而愚以為樂。」

問曰:

三受皆外入所攝,云何言「觀內受」?

答曰:

六塵初與六情和合生樂,是名外樂;後貪著深入生樂,是名內樂。

復次,內法緣樂,是名內樂;外法緣樂,是名外樂。

復次,五識相應樂,是名外樂;意識相應樂,是名內樂。麁樂名為外樂,細樂名為內樂。

如是等分別內外樂。苦受、不苦不樂受,亦如是。

復次,行者思惟:「觀是內樂實可得不?」即分別知實不可得,但為是苦,強名為樂。何以故?是樂從苦因緣生,亦生苦果報,樂無厭足故苦。

復次,如人患疥,搔之向火,疥雖小樂,後轉傷身,則為大苦;愚人謂之為樂,智者但見其苦。如是世間樂顛倒病故,著五欲樂,煩惱轉多;以是故行者不見樂,但見苦,如病、如癰、如瘡、如刺。

復次,樂少苦多,少樂不現,故名為苦;如大河水,投一合鹽,則失鹽相,不名為醎。

復次,樂不定故,或此以為樂,彼以為苦;彼以為樂,此以為苦;著者為樂,失者為苦;愚以為樂,智以為苦;見樂患為苦,不見樂過者為樂;不見樂無常相為樂,見樂無常相為苦;未離欲人以為樂,離欲人以為苦。

如是等,觀樂為苦。

觀苦如箭入身,觀不苦不樂無常變異相。

如是等觀三種受,心則捨離,是名觀內受空。

觀外受、內外受亦如是。

行者作是念:「若樂即是苦,誰受是苦?」念已則知心受。然後觀心為實、為虛?觀心無常,生、住、滅相;苦受心、樂受心、不苦不樂受心,各各異念。覺樂心滅,而苦心生;苦心爾所時住,住已還滅,次生不苦不樂心;知爾所時不苦不樂心住,住已還滅,滅已還生樂心。三受無常故,心亦無常。

復次,知染心、無染心,瞋心、無瞋心,癡心、不癡心,散心、攝心,縛心、解脫心,如是等心,各各異相故,知心無常,無一定心常住。

受苦、受樂等心,從和合因緣生;因緣離散,心亦隨滅。

如是等,觀內心、外心、內外心無常相。

問曰:

心是內入攝,云何為外心?

答曰:

觀內身名為內心,觀外身名為外心。

復次,緣內法為內心,緣外法為外心。

復次,五識常緣外法,不能分別,故名為外心;意識能緣內法,亦分別好醜,故名為內心。

復次,意識初生,未能分別、決定,是為外心;意識轉深,能分別取相,是名內心。

如是等分別內、外心。

行者心意轉異,知身為不淨相,知受為苦相,知心不住為無常相;結使未斷故,或生吾我。如是思惟:「若心無常,誰知是心?心為屬誰?誰為心主而受苦樂?一切諸物,誰之所有?」即分別知無有別主,但於五眾取相故,計有人相而生我心,以我心故生我所。我所心生故,有利益我者生貪欲;違逆我者而生瞋恚;此結使不從智生,從狂惑生故,是名為癡——三毒為一切煩惱之根本。亦由吾我故,作福德,為我後當得;亦修助道法,我當得解脫。

初取相故名為想眾;因吾我起結使及諸善行,是名行眾。是二眾則是法念處。

於想、行眾法中求我不可得。何以故?是諸法皆從因緣生,悉是作法而不牢固,無實我法。行如芭蕉,葉葉求之,中無有堅;相如遠見野馬,無水有水想,但誑惑於眼。

如是等,觀內法、外法、內外法。

問曰:

法是外入攝,云何為內法?

答曰:

內法名為內心相應想眾、行眾;外法名為外心相應想眾、行眾及心不相應諸行,及無為法。一時等觀,名為內外法。

復次,內法名為六情,外法名為六塵。

復次,身、受、心及想眾、行眾,總觀為法念處。何以故?行者既於想眾、行眾及無為法中求我不可得,還於身、受、心中求亦不可得。如是一切法中,若色、若非色,若可見、若不可見,若有對、若無對,若有漏、若無漏,若有為、若無為,若遠、若近,若麁、若細,其中求我皆不可得;但五眾和合故,強名為眾生,眾生即是我。我不可得故,亦無我所;我所不可得故,一切諸煩惱皆為衰薄。

復次,身念處,名一切色法。行者觀內色無常、苦、空、無我;觀外色、觀內外色,亦如是。受、心、法亦爾。

四念處內觀相應空三昧,名內空;四念處外觀相應空三昧,名外空;四念處內外觀相應空三昧,名內外空。

問曰:

是空,為是三昧力故空?為是法自空?

答曰:

名為三昧力故空。如經說:「三三昧、三解脫門:空、無相、無作。是空三昧,緣身、受、心、法,不得我、我所故名為空。」

問曰:

四念處空法,皆應觀無常、苦、空、無我,何以故身觀不淨、受觀苦、心觀無常、法觀無我?

答曰:

雖四法皆觀無常、苦、空、無我,而眾生身中多著淨顛倒,受中多著樂顛倒,心中多著常顛倒,法中多著我顛倒;以是故行者觀身不淨、觀受苦、觀心無常、觀法無我。

復次,內外空者,無有內外定法,互相因待故,謂為內外。彼以為外,我以為內;我以為外,彼以為內。隨人所繫內法為內,隨人所著外法為外。如人自舍為內,他舍為外。行者觀是內外法無定相,故空。

復次,是內外法無有自性。何以故?和合生故。是內外法亦不在和合因緣中,若因緣中無者,餘處亦無。內外法因緣亦無,因果無故,內外法空。

問曰:

內外法定有,云何言無?如手足等和合故有身法生,是名內法;如梁椽壁等和合故有屋法生,是名為外。是身法雖有別名,亦不異足等。所以者何?若離足等,身不可得故;屋亦如是。

答曰:

若足不異身者,頭應是足,足與身不異故。若頭是足者,甚為可笑!

問曰:

若足與身不異者,有如是過!今應足等和合故,更有法生名為身,身雖異於足等,應當依於足住。如眾縷和合而能生[疊*毛],是[疊*毛]依縷而住。

答曰:

是身法,為足等分中具有?為分有?若具有,頭中應有足。何以故?身法具有故。若分有,與足分無異。又身是一法,所因者多,一不為多,多不為一。

復次,若除足等分別有身者,與一切世間皆相違背。

以是故,身不得言即是諸分,亦不得言異於諸分;以是故則無身,身無故,足等亦無。如是等名為內空。房舍等外法亦如是空,名為外空。

問曰:

破身、舍等是為破一、破異,破一、破異,是破外道經;佛經中實有內外法,所謂內六情、外六塵,此云何無?

答曰:

是內外法和合假有名字,亦如身、如舍。

復次,略說有二種空:眾生空、法空。

小乘弟子鈍根故,為說眾生空,我、我所無故,則不著餘法;大乘弟子利根故,為說法空,即時知世間常空如涅槃。

聲聞論議師說:內空,於內法中無我、無我所、無常、無作者、無知者、無受者,是名內空;外空亦如是。不說內法相、外法相即是空。

大乘說:內法中無內法相,外法中無外法相。

如《般若波羅蜜》中說:「色,色相空,受、想、行、識,識相空;眼,眼相空,耳、鼻、舌、身、意,意相空;色,色相空,聲、香、味、觸、法,法相空。」如是等一切諸法自法空。

問曰:

此二種說內外空,何者是實?

答曰:

二皆是實。但為小智鈍根故,先說眾生空;為大智利根者,說法空。如人閉獄,破壞桎梏,傷殺獄卒,隨意得去;又有怖畏,盜穿牆壁,亦得免出。

聲聞者,但破吾我因緣生諸煩惱,離諸法愛,畏怖老、病、死、惡道之苦;不復欲本末推求了了、壞破諸法,但以得脫為事。

大乘者,破三界獄,降伏魔眾,斷諸結使及滅習氣,了知一切諸法本末,通達無礙;破散諸法,令世間如涅槃同寂滅相,得阿耨多羅三藐三菩提,將一切眾生令出三界。

問曰:

大乘有何方便能破壞諸法?

答曰:

佛說:「色從種種因緣生,無有堅實;如水波浪而成泡沫,暫見即滅,色亦如是。」今世四大,先世行業因緣和合故而得成色,因緣滅故色亦俱滅;行無常道,轉入空門。所以者何?諸法生滅,無有住時;若無住時,則無可取。

復次,有為相故,生時有滅,滅時有生。若已生,生無所用;若未生,生無所生。法與生亦不應有異。何以故?生若生法,應有生生,如是復應有生,是則無窮。若生生更無生者,生不應有生;若生無有生者,法亦不應有生。如是生不可得,滅亦如是。以是故,諸法空、不生不滅,是為實。

復次,諸法若有者,終歸於無;若後無者,初亦應無。如人著屐,初已有「故」,微細不覺;若初無「故」,則應常新;若後有故相,初亦有「故」。法亦如是,後有無故,初亦有無,以是故一切法應空。

以眾生顛倒,著內六情故,行者破是顛倒,名為內空。

外空、內外空亦如是。

「空空」者,以空破內空、外空、內外空;破是三空故,名為空空。

復次,先以法空,破內外法;復以此空,破是三空,是名空空。

復次,空三昧觀五眾空,得八聖道,斷諸煩惱,得有餘涅槃。先世業因緣身命盡時,欲放捨八道,故生空空三昧,是名空空。

問曰:

空與空空有何等異?

答曰:

空破五受眾,空空破空。

問曰:

空若是法,空為已破;空若非法,空何所破?

答曰:

空破一切法,唯有空在;空破一切法已,空亦應捨;以是故,須是空空。

復次,空緣一切法,空空但緣空。

如一健兒破一切賊,復更有人能破此健人;空空亦如是。又如服藥,藥能破病;病已得破,藥亦應出,若藥不出,則復是病。以空滅諸煩惱病,恐空復為患,是故以空捨空,是名空空。

復次,以空破十七空故,名為空空。

「大空」者,聲聞法中,法空為大空。如《雜阿含.大空經》說:「生因緣老死。若有人言:是老死、是人老死,二俱邪見。」是人老死則眾生空,是老死是法空。

《摩訶衍經》說:「十方、十方相空,是為大空。」

問曰:

十方空,何以名為大空?

答曰:

東方無邊故名為大,亦一切處有故名為大,遍一切色故名為大,常有故名為大,益世間故名為大,令眾生不迷悶故名為大;如是大方能破,故名為大空。餘空破因緣生法、作法、麁法,易破故,不名為大;是方非因緣生法、非作法、微細法,難破故,名為大空。

問曰:

若佛法中無方,三無為:虛空、智緣盡、非智緣盡亦所不攝,何以言「有方亦是常,是無為法,非因緣生法,非作法,微細法」?

答曰:

是「方」法,聲聞論議中無。摩訶衍法中,以世俗諦故有,第一義中一切法不可得,何況方!

如五眾和合,假名眾生;方亦如是,四大造色和合中,分別此間、彼間等,假名為方。日出處是則東方,日沒處是則西方,如是等是方相。是方自然常有故,非因緣生;亦不先無今有、今有後無,故非作法;非現前知故,是微細法。

問曰:

方若如是,云何可破?

答曰:

汝不聞我先說,以世俗諦故有,第一義故破。以俗諦有故,不墮斷滅中;第一義破故,不墮常中。是名略說大空義。

問曰:

第一義空亦能破無作法、無因緣法、細微法,何以不言大空?

答曰:

前已得大名,故不名為大。今第一義名雖異,義實為大。出世間以涅槃為大,世間以方為大,以是故第一義空亦是大空。

復次,破大邪見故,名為大空。如行者以慈心緣東方一國土眾生,復緣一國土眾生;如是展轉緣時,若謂盡緣東方國土則墮邊見,若謂未盡則墮無邊見。生是二見故,即失慈心。

若以方空破是東方,則滅有邊、無邊見;若不以方空破東方者,則隨東方心,隨心不已,慈心則滅,邪心則生。譬如大海潮時,至其常限,水則旋還;魚若不還,則漂在露地,有諸苦患;若魚有智,則隨水還,永得安隱。行者如是,若隨心不還,則漂在邪見;若隨心還,不失慈心。如是破大邪見故,名為大空。

「第一義空」者,第一義名諸法實相,不破不壞故。是諸法實相亦空。何以故?無受無著故。若諸法實相有者,應受應著;以無實故,不受不著;若受著者即是虛誑。

復次,諸法中第一法,名為涅槃。如《阿毘曇》中說:「云何有上法?一切有為法及虛空、非智緣盡。云何無上法?智緣盡。」智緣盡是即涅槃。涅槃中亦無涅槃相,涅槃空是第一義空。

問曰:

若涅槃空無相,云何聖人乘三種乘入涅槃?又一切佛法皆為涅槃故說,譬如眾流皆入于海。

答曰:

有涅槃,是第一寶、無上法。是有二種:一者、有餘涅槃,二、無餘涅槃。愛等諸煩惱斷,是名有餘涅槃;聖人今世所受五眾盡,更不復受,是名無餘涅槃。

不得言「涅槃無」!以眾生聞涅槃名,生邪見,著涅槃音聲而作戲論:若有若無。以破著故,說涅槃空。若人著有,是著世間;若著無,則著涅槃。破是凡人所著涅槃,不破聖人所得。何以故?聖人於一切法中不取相故。

復次,愛等諸煩惱,假名為縛;若修道,解是縛,得解脫,即名涅槃;更無有法名為涅槃。如人被械得脫,而作戲論:「是械,是腳,何者是解脫?」是人可怪,於腳、械外更求解脫;眾生亦如是,離五眾械更求解脫法。

復次,一切法不離第一義,第一義不離諸法實相;能使諸法實相空,是名為第一義空。

如是等種種,名為第一義空。

「有為空」、「無為空」者,有為法名因緣和合生,所謂五眾、十二入、十八界等。無為法名無因緣,常不生不滅如虛空。

今有為法二因緣故空:一者、無我、無我所及「常相不變異」不可得故空;二者、有為法、有為法相空,不生不滅,無所有故。

問曰:

我、我所及常相不可得故應空,云何言「有為法、有為法相空」?

答曰:

若無眾生,法無所依。又無常故,無住時;無住時故,不可得知,是故法亦空。

問曰:

有為法中,常相不可得;不可得者,為是眾生空?為是法空?

答曰:

有人言:「我心顛倒,故計我為常。是常空則入眾生空。」

有人言:「以心為常,如梵天王說:是四大、四大造色悉皆無常,心意識是常。是常空,則入法空。」

或有人言:「五眾即是常,如色眾雖有變化而亦不滅,餘眾如心說。五眾空,即是法空。是故常空亦入法空中。」

復次,有為法、無為法空者,行者觀有為法、無為法實相,無有作者,因緣和合故有,皆是虛妄,從憶想分別生;不在內,不在外,不在兩中間。凡夫顛倒見故有;智者於有為法不得其相,知但假名,以此假名導引凡夫,知其虛誑無實,無生無作,心無所著。

復次,諸賢聖人不緣有為法而得道果,以觀有為法空故,於有為法心不繫著故。

復次,離有為則無無為。所以者何?有為法實相即是無為,無為相者則非有為,但為眾生顛倒故分別說。有為相者,生、滅、住、異;無為相者,不生、不滅、不住、不異,是為入佛法之初門。若無為法有相者,則是有為。

有為法,生相者則是集諦,滅相者則是盡諦。若不集則不作,若不作則不滅,是名無為法如實相。若得是諸法實相,則不復墮生、滅、住、異相中;是時不見有為法與無為法合,不見無為法與有為法合,於有為法、無為法不取相,是為無為法。所以者何?若分別有為法、無為法,則於有為、無為而有礙。若斷諸憶想分別、滅諸緣,以無緣實智,不墮生數中,則得安隱常樂涅槃。

問曰:

前五空皆別說,今有為、無為空,何以合說?

答曰:

有為、無為法相待而有,若除有為則無無為,若除無為則無有為。是二法攝一切法。行者觀有為法無常、苦、空等過,知無為法所益處廣,是故二事合說。

問曰:

有為法因緣和合生,無自性故空,此則可爾;無為法非因緣生法,無破無壞,常若虛空,云何空?

答曰:

如先說,若除有為則無無為,有為實相即是無為。如有為空,無為亦空,以二事不異故。

復次,有人聞有為法過罪,而著無為法;以著故,生諸結使。如阿毘曇中說:「八十九有為法緣,六無為法緣,三當分別:欲界繫,盡諦所斷無明使,或有為緣,或無為緣。何者有為緣?盡諦所斷有為法緣使相應無明使。何者無為緣?盡諦所斷有為法緣使不相應無明使。色、無色界無明亦如是。」以此結使故,能起不善業,不善業故墮三惡道,是故言「無為法空」。

無為法緣使:疑、邪見、無明。疑者,於涅槃法中,有耶?無耶?邪見者,若生心言:「定無涅槃。」是邪、疑相應無明及獨無明合為無明使。

問曰:

若云無為法空,與邪見何異?

答曰:

邪見人不信涅槃,然後生心言:「定無涅槃法。」無為空者,破取涅槃相。是為異。

復次,若人捨有為、著無為,以著故,無為即成有為。以是故,雖破無為而非邪見。

是名有為、無為空。

「畢竟空」者,以有為空、無為空破諸法,令無有遺餘,是名畢竟空。

如漏盡阿羅漢,名畢竟清淨;阿那含乃至離無所有處欲,不名畢竟清淨。此亦如是,內空、外空、內外空、十方空、第一義空、有為空、無為空,更無有餘不空法,是名畢竟空。

復次,若人七世、百千萬億無量世貴族是名畢竟貴,不以一世、二、三世貴族為真貴也。畢竟空亦如是,從本已來,無有定實不空者。

有人言:「今雖空,最初不空;如天造物始,及冥初、微塵。」

是等皆空!何以故?果無常,因亦無常。如虛空不作果,亦不作因;天及微塵等,亦應如是。若是常,不應生無常。若過去無定相,未來、現在世亦如是。於三世中無有一法定實不空者,是名畢竟空。

問曰:

若三世都空,乃至微塵及一念無所有者,則是大可畏處!諸智慧人以禪定樂故捨世間樂,以涅槃樂故捨禪定樂;今畢竟空中乃至無有涅槃,依止何法得捨涅槃?

答曰:

有著吾我人,以一、異相分別諸法;如是之人,則以為畏。如佛說:「凡夫人大驚怖處,所謂無我、無我所。」

復次,有為法有三世,以有漏法故生著處;涅槃名一切愛著斷,云何於涅槃而求捨離?

復次,如比丘破四重禁,是名畢竟破戒,不任得道!又如作五逆罪,畢竟閉三善道!若取聲聞證者,畢竟不得作佛。畢竟空亦如是,於一切法畢竟空,無復有餘。

問曰:

一切法畢竟空,是事不然!何以故?三世十方諸法,乃至法相、法住,必應有實。以有一法實故,餘法為虛妄;若無一法實者,亦不應有諸虛妄法是畢竟空。

答曰:

無有乃至一法實者。何以故?若有乃至一法實者,是法應有,若有為、若無為。若是有為,有為空中已破;若是無為,無為空中亦破。如是世間、出世間:若世間,內空、外空、內外空、大空已破;若出世間,第一義空已破。色法、無色法,有漏、無漏法等,亦如是。

復次,一切法皆畢竟空,是畢竟空亦空;空無有法故,亦無虛實相待。

復次,畢竟空者,破一切法令無遺餘,故名畢竟空;若小有遺餘,不名畢竟。若言相待故應有,是事不然!

問曰:

諸法不盡空。何以故?因緣所生法空,而因緣不空。譬如樑椽因緣和合,故名舍,舍空而樑椽不應空!

答曰:

因緣亦空,因緣不定故。譬如父子,父生故名為子,生子故名為父。

復次,最後因緣,無所依止故;如山、河、樹木、眾生之類皆依止地,地依止水,水依止風,風依止虛空,虛空無所依止。若本無所依止,末亦無所依止。

以是故,當知一切法畢竟空。

問曰:

不然,諸法應有根本。如神通有所變化,所化雖虛,而化主不空!

答曰:

凡夫人見所化物不久故謂之為空,化主久故謂之為實。聖人見化主復從前世業因緣和合生,今世復集諸善法,得神通力,故能作化。如《般若波羅蜜》後品中說:「有三種變化:煩惱變化、業變化、法變化(法,法身也)。」是故知化主亦空。

問曰:

諸不牢固者,不實故應空;諸牢固物及實法不應空,如大地、須彌山、大海水、日、月、金剛等色實法,牢固故不應空。所以者何?地及須彌常住竟劫故;眾川有竭,海則常滿;日月周天,無有窮極。

又如凡人所見,虛妄不真,故應空;聖人所得如及法性、真際、涅槃相,應是實法,云何言畢竟皆空?

復次,有為法因緣生,故不實;無為法不從因緣生,故應實,復云何言畢竟空?

答曰:

堅固、不堅固不定,故皆空。所以者何?有人以此為堅固,有人以此為不堅固。如人以金剛為牢固,帝釋手執,如人捉杖,不以為牢固。又不知破金剛因緣,故以為牢固;若知著龜甲上,以山羊角打破,則知不牢固。如七尺之身,以大海為深;羅睺阿修羅王立大海中,膝出水上;以兩手隱須彌頂,下向觀忉利天喜見城,此則以海水為淺。若短壽人以地為常久牢固,長壽者見地無常不牢固。

如佛說《七日喻經》,佛告諸比丘:「一切有為法,無常變異,皆歸磨滅。劫欲盡時,大旱積久,藥草樹木,皆悉焦枯。有第二日出,諸小流水,皆悉乾竭。第三日出,大河流水,亦都涸盡。第四日出,閻浮提中四大河及阿那婆達多池,皆亦空竭。第五日出,大海乾涸。第六日出,大地、須彌山等,皆悉煙出,如窯燒器。第七日出,悉皆熾然,無復煙氣;地及須彌乃至梵天,火皆然滿。爾時,新生光音天者,見火怖畏言:『既燒梵宮,將無至此!』先生諸天慰喻後生天言:『曾已有此,正燒梵宮,於彼而滅,不來至此。燒三千大千世界已,無復灰炭!』」

佛語比丘:「如此大事,誰信之者?唯有眼見,乃能信耳!又,比丘!過去時,須涅多羅外道師,離欲行四梵行,無量弟子亦得離欲。須涅多羅作是念:『我不應與弟子同生一處,今當深修慈心。』此人以深思慈故,生光音天。」

佛言:「須涅多羅者,我身是也;我是時眼見此事。」

以是故,當知牢固實物,皆悉歸滅!

問曰:

汝說畢竟空,何以說無常事?畢竟空,今即是空;無常,今有後空!

答曰:

無常則是空之初門;若諦了無常,諸法則空。以是故,聖人初以四行觀:世間無常;若見所著物無常,無常則能生苦,以苦故心生厭離。若無常、空相,則不可取,如幻如化,是名為空。外物既空,內主亦空,是名無我。

復次,畢竟空是為真空。有二種眾生:一、多習愛,二、多習見。愛多者,喜生著,以所著無常,故生憂苦。為是人說:「汝所著物無常壞故,汝則為之生苦,若此所著物生苦者,不應生著。」是名說無作解脫門。見多者,為分別諸法,以不知實故而著邪見;為是人故直說諸法畢竟空。

復次,若有所說,皆是可破,可破故空;所見既空,見主亦空,是名畢竟空。

汝言「聖人所得法應實」者,以聖人法能滅三毒,非顛倒虛誑,能令眾生離老病死苦,得至涅槃。是雖名實,皆從因緣和合生故,先無今有、今有後無故,不可受不可著故,亦空非實。如佛說《栰喻經》:「善法尚應捨,何況不善!」

復次,聖人有為無漏法,從有漏法緣生;有漏法虛妄不實,緣所生法,云何為實?

離有為法,無無為法。如先說:「有為法實相,即是無為法。」

以是故,一切法畢竟不可得故,名為畢竟空。

「無始空」者,世間若眾生、若法,皆無有始。如今生從前世因緣有,前世復從前世有,如是展轉,無有眾生始。法亦如是。何以故?若先生後死,則不從死故生,生亦無死。若先死後有生,則無因無緣,亦不生而有死。以是故,一切法則無有始。如經中說:「佛語諸比丘:眾生無有始,無明覆,愛所繫,往來生死,始不可得。」破是無始法,故名為無始空。

問曰:

無始是實,不應破。何以故?若眾生及法有始者,即墮邊見,亦墮無因見。遠離如是等過,故應說眾生及法無始;今以無始空破是無始,則還墮有始見。

答曰:

今以無始空為破無始見,又不墮有始見。譬如救人於火,不應著深水中。今破是無始,亦不應著有始中,是則行於中道!

問曰:

云何破無始?

答曰:

以無窮故,若無窮則無後;無窮無後,則亦無中。若無始,則為破一切智人。所以者何?若世間無窮,則不知其始;不知始故,則無一切智人。若有一切智人,不名無始。

復次,若取眾生相,又取諸法一相、異相,以此一、異相,從今世推前世,從前世復推前世;如是展轉,眾生及法始不可得,則生無始見。是見虛妄,以一、異為本,是故應破。如有為空破有為法,是有為空即復為患;復以無為空破無為法。今以無始破有始,無始即復為患;復以無始空破是無始,是名無始空。

問曰:

若爾者,佛何以說「眾生往來生死,本際不可得」?

答曰:

欲令眾生知久遠已來,往來生死為大苦,生厭患心。如經說:「一人在世間,計一劫中受身被害時聚集諸血,多於海水。啼泣出淚,及飲母乳,皆亦如是。積集身骨,過於毘浮羅山。譬喻斬天下草木為二寸籌,數其父、祖、曾祖,猶不能盡。又如盡以地為泥丸,數其母及曾祖母,猶亦不盡。」如是等無量劫中,受生死苦惱。初始不可得故,心生怖畏,斷諸結使。

如無常雖為邊,而佛以是無常而度眾生;無始亦如是,雖為是邊,亦以是無始而度眾生。為度眾生,令生厭心,故說有「無始」,非為實有。所以者何?若有無始,不應說「無始空」!

問曰:

若無始非實法,云何以度人?

答曰:

實法中無度人;諸可說法語言度人,皆是有為虛誑法。佛以方便力故說是「無始」,以無著心說,故受者亦得無著,無著故則生厭離。

復次,以宿命智見眾生生死相續無窮,是時為實;若以慧眼,則見眾生及法畢竟空,以是故說「無始空」。

如《般若波羅蜜》中說:「常觀不實,無常觀亦不實;苦觀不實,樂觀亦不實。」而佛說:「常、樂為倒,無常、苦為諦。」以眾生多著常、樂,不著無常、苦,是故以無常、苦諦,破是常、樂倒。以是故,說無常、苦為諦;若眾生著無常、苦者,說無常、苦亦空。

有始、無始亦如是。無始,能破著始倒;若著無始,復以無始為空,是名「無始空」。

問曰:

有始法亦是邪見,應當破,何以但說破無始?

答曰:

有始是大惑。所以者何?若有始者,初身則無罪福因緣而生善惡處。若從罪福因緣而生,不名為初身。何以故?若有罪福,則從前身受後身故。若世間無始,無如是咎。是故菩薩先已捨是麁惡邪見。菩薩常習用無始,念眾生故說無始,常行因緣法故言法無始。未得一切智故,或於無始中錯謬,是故說無始空。

復次,無始已破有始,不須空破有始;今欲破無始,故說無始空。

問曰:

若無始破有始者,有始亦能破無始,汝何以言「但以空破無始」?

答曰:

是二雖皆邪見,而有差別:有始,起諸煩惱、邪見因緣;無始,起慈悲及正見因緣。所以者何?念眾生受無始世苦惱而生悲心,知從身次第生身,相續不斷,便知罪福果報而生正見。若人不著無始,即是助道善法;若取相生著,即是邪見,如常、無常見。

有始見雖破無始見,不能畢竟破無始;無始能畢竟破有始,是故無始為勝。如善破不善,不善破善;雖互相破,而善能畢竟破惡,如得賢聖道,永不作惡。惡法則不然,勢力微薄故;如人雖起五逆罪,斷善根,墮地獄,久不過一劫因緣得脫地獄,終成道果。無始、有始優劣不同,亦如是。以無始力大故,能破有始,是故不說有始空。

◎ ◎「散空」者,「散」名別離相。如諸法和合故有,如車以輻、輞、轅、轂,眾合為車;若離散各在一處,則失車名。五眾和合因緣,故名為人;若別離五眾,人不可得。

問曰:

若如是說,但破假名而不破色;亦如離散輻、輞可破車名,不破輻、輞。散空亦如是,但離散五眾,可破人,而不破色等五眾!

答曰:

色等亦是假名破。所以者何?和合微塵假名為色故。

問曰:

我不受微塵;今以可見者為色,是實為有,云何散而為空?

答曰:

若除微塵,四大和合因緣生出可見色,亦是假名。如四方風和合,扇水則生沫聚;四大和合成色亦如是,若離散四大,則無有色。

復次,是色以香、味、觸及四大和合故有色可見,除諸香、味、觸等更無別色。以智分別,各各離散,色不可得。若色實有,捨此諸法,應別有色,而更無別色。是故經言:「所有色皆從四大和合有。」和合有故皆是假名,假名故可散。

問曰:

色假名故可散,四眾無色,云何可散?

答曰:

四陰亦是假名,生、老、住、無常觀故,散而為空。所以者何?生時異、老時異、住時異、無常時異故。

復次,三世中觀是四眾,皆亦散滅。

復次,心隨所緣,緣滅則滅,緣破則破。

復次,此四眾不定,隨緣生故;譬如火,隨所燒處為名,若離燒處,火不可得。因眼緣色生眼識,若離所緣,識不可得;餘情識亦如是。如經中說:「佛告羅陀:『此色眾破壞散滅,令無所有;餘眾亦如是。』」是名散空。

「復次,譬如小兒,聚土為臺殿、城郭、閭里、宮舍,或名為米,或名為麵,愛著守護;日暮將歸,其心捨離,蹋壞散滅。凡夫人亦如是,未離欲故,於諸法中生愛著心;若得離欲,見諸法皆散壞棄捨。」是名散空。

復次,諸法合集故,各有名字,凡夫人隨逐名字,生顛倒染著;佛為說法,當觀其實,莫逐名字,有無皆空。如《迦旃延經》說:「觀集諦則無無見,觀滅諦則無有見。」

如是種種因緣是名散空。

「性空」者,諸法性常空,假業相續故,似若不空。譬如水性自冷,假火故熱,止火停久,水則還冷。諸法性亦如是,未生時空無所有,如水性常冷;諸法眾緣和合故有,如水得火成熱;眾緣若少若無,則無有法,如火滅湯冷。如經說:「眼空,無我、無我所。何以故?性自爾!耳、鼻、舌、身、意,色乃至法等,亦復如是。」

問曰:

此經說「我、我所空」,是為眾生空,不說法空,云何證性空?

答曰:

此中但說性空,不說眾生空及法空。性空有二種:一者、於十二入中無我、無我所,二者、十二入相自空。無我、無我所,是聲聞論中說。摩訶衍法說:「十二入我、我所無故空,十二入性無故空。」

復次,若無我、無我所,自然得法空。以人多著我及我所故,佛但說「無我、無我所」,如是應當知一切法空。若我、我所法尚不著,何況餘法!以是故,眾生空、法空終歸一義,是名性空。

復次,性名自有,不待因緣;若待因緣,則是作法,不名為性。諸法中皆無性。何以故?一切有為法皆從因緣生,從因緣生則是作法;若不從因緣和合,則是無法。如是一切諸法,性不可得故,名為性空。

問曰:

畢竟空無所有,則是性空,今何以重說?

答曰:

「畢竟空」者,名為無有遺餘。「性空」者,名為本來常爾;如水性冷,假火故熱,止火則還冷。畢竟空如虛空,常不生不滅、不垢不淨,云何言同?

復次,諸法畢竟空。何以故?性不可得故。諸法性空。何以故?畢竟空故。

復次,性空多是菩薩所行,畢竟空多是諸佛所行。何以故?性空中,但有因緣和合,無有實性;畢竟空,三世清淨。

有如是等差別。

復次,一切諸法性有二種:一者、總性,二者、別性。

總性者,無常、苦、空、無我,無生無滅、無來無去、無入無出等。

別性者,如火,熱性;水,濕性;心為識性。如人喜作諸惡,故名為惡性;好集善事,故名為善性。如《十力經》中說:「佛知世間種種性。」如是諸性皆空,是名性空。何以故?若無常性是實,應失業果報。所以者何?生滅過去不住故,六情亦不受塵,亦不積習因緣;若無積習,則無誦經、坐禪等。以是故知無常性不可得。無常尚不可得,何況常相!

復次,苦性亦不可得,若實有是苦,則不應生染著心。若人厭畏苦痛,於諸樂中亦應厭畏;佛亦不應說三受:苦受、樂受、不苦不樂受;亦不應苦中生瞋、樂中生愛、不苦不樂中生癡。若一相者,樂中應生瞋,苦中應生愛。但是事不然!

如是等,苦性,尚不可得,何況樂性虛妄而可得!

復次,空相亦不可得。所以者何?若有空相,則無罪福;無罪福故,亦無今世後世。

復次,諸法相待有。所以者何?若有空,應當有實;若有實,應當有空。空性尚無,何況有實!

復次,若無我者,則無縛無解,亦無從今世至後世受罪福,亦無業因緣果報;如是等因緣,知無我性尚不可得,何況我性!

復次,無生無滅性亦不實。何以故?若實,則墮常見;若一切法常,則無罪無福;若有者常有,無者常無;若無者不生,有者不失。如不生不滅性不可得,何況生滅性!無來無去、無入無出等諸總性亦如是。

復次,諸法別性,是亦不然!何以故?如火能燒,造色能炤,二法和合,故名為火。若離是二法有火者,應別有火用,而無別用。以是故知火是假名,亦無有實。若實無火法,云何言熱是火性?

復次,熱性從眾緣生,內有身根,外有色觸,和合生身識,覺知有熱;若未和合時,則無熱性。以是故知無定熱為火性。

復次,若火實有熱性,云何有人入火不燒,及人身中火而不燒身?空中火,水不能滅?以火無有定熱性故。神通力故,火不能燒身;業因緣,五藏不熱;神龍力故,水不能滅。

復次,若熱性與火異,火則非熱;若熱與火一,云何言熱是火性?

餘性亦如是。

是總性、別性無故,名為性空。

復次,性空者,從本已來空。如世間人謂:「虛妄不久者是空;如須彌、金剛等物,及聖人所知,以為真實不空。」欲斷此疑故,佛說:「是雖堅固相續久住,皆亦性空。」聖人智慧,雖度眾生,破諸煩惱,性不可得故,是亦為空。又人謂:「五眾、十二入、十八界皆空;但如、法性、實際,是其實性。」佛欲斷此疑故,但分別說五眾、如、法性、實際皆亦是空,是名性空。

復次,有為性三相:生、住、滅,無為性亦三相:不生、不住、不滅。有為性尚空,何況有為法!無為性尚空,何況無為法!

以是種種因緣,性不可得,名為性空。

「自相空」者,一切法有二種相:總相,別相。是二相空,故名為相空。

問曰:

何等是總相?何等是別相?

答曰:

總相者,如無常等;別相者,諸法雖皆無常,而各有別相,如地為堅相,火為熱相。

問曰:

先已說性,今說相;性、相有何等異?

答曰:

有人言:「其實無異,名有差別。說性則為說相,說相則為說性;譬如說火性即是熱相,說熱相即是火性。」

有人言:「性、相小有差別。性言其體,相言可識。如釋子受持禁戒,是其性;剃髮、割截染衣,是其相。梵志自受其法,是其性;頂有周羅,執三奇杖,是其相。如火,熱是其性,烟是其相。近為性,遠為相。相不定,從身出;性則言其實。如見黃色為金相而內是銅,火燒石磨,知非金性。如人恭敬供養時,似是善人,是為相;罵詈毀辱,忿然瞋恚,便是其性。性相、內外、遠近、初後等,有如是差別。」

是諸相皆空,名為「相空」。

如說一切有為法,皆是無常相。所以者何?生滅不住故,先無今有、已有還無故,屬諸因緣故,虛誑不真故,無常因緣生故,眾合因緣起故。如是等因緣故,一切有為法是無常相。

能生身心惱故,名為苦,身四威儀無不苦故,苦聖諦故,聖人捨、不受故,無時不惱故,無常故。如是等因緣,名為苦相。

離我所故空,因緣和合生故空,無常、苦、空、無我故名為空,始終不可得故空,誑心故名為空,賢聖一切法不著故名為空,以無相、無作解脫門故名為空,諸法實相無量無數故名為空,斷一切語言道故名為空,滅一切心行故名為空,諸佛、辟支佛、阿羅漢入而不出故名為空。如是等因緣故,是名為空。

無常、苦、空故無我,不自在故無我,無主故名為無我;諸法無不從因緣生,從因緣生故無我,無相無作故無我,假名字故無我,身見顛倒故無我,斷我心得道故無我。以是種種,名為無我。

如是等名為總相。

別相者,地,堅相;火,熱相;水,濕相;風,動相。眼識依處名眼相,耳、鼻、舌、身亦如是。識,覺相;智,慧相;慧,智相。捨為施相,不悔不惱為持戒相,心不變異為忍相,發懃為精進相,攝心為禪相,無所著為智慧相,能成事為方便相。識作生滅為世間相,無識為涅槃相。如是等諸法各有別相。

當知是諸相皆空,是名「自相空」。

餘義如性空中說,性、相義同故。

問曰:

何以不但說「相空」而說「自相空」?

答曰:

若說「相空」,不說法體空;說「自相空」,即法體空。

復次,眾法和合故一法生,是一法空,如是等一一法皆空。今和合因緣法展轉皆亦空,一切法各各自相空,以是故名為自相空。

問曰:

若一切法各各自相空,云何復有所說?

答曰:

眾生顛倒故,以一相、異相、總相、別相等而著諸法,為斷是故而有所說。

如是等因緣,名為自相空。

「一切法空」者,一切法名五眾、十二入、十八界等。是諸法皆入種種門,所謂一切法有相、知相、識相,緣相、增上相,因相、果相,總相、別相,依相。

問曰:

云何一切法有相?

答曰:

一切法有好有醜、有內有外;一切法有心生,故名為有。

問曰:

無法中云何言「有相」?

答曰:

若無法不名為「法」,但以遮有故名為「無法」;若實有無法,則名為有。是故說一切法有相。

「知相」者,苦法智、苦比智能知苦諦,集法智、集比智能知集諦,滅法智、滅比智能知滅諦,道法智、道比智能知道諦;及世俗善智能知苦、能知集、能知滅、能知道,亦能知虛空、非智緣滅——是名一切法知相。知相故攝一切法。

「識相」者,眼識能知色;耳識能知聲;鼻識能知香;舌識能知味;身識能知觸;意識能知法,能知眼、能知色、能知眼識,能知耳、能知聲、能知耳識,能知鼻、能知香、能知鼻識,能知舌、能知味、能知舌識,能知身、能知觸、能知身識,能知意、能知法、能知意識——是名識相。

「緣相」者,眼識及眼識相應諸法能緣色;耳識及耳識相應諸法能緣聲;鼻識及鼻識相應諸法能緣香;舌識及舌識相應諸法能緣味;身識及身識相應諸法能緣觸;意識及意識相應諸法能緣法,能緣眼、能緣色、能緣眼識,能緣耳、能緣聲、能緣耳識,能緣鼻、能緣香、能緣鼻識,能緣舌、能緣味、能緣舌識,能緣身、能緣觸、能緣身識,能緣意、能緣法、能緣意識——是名緣相。

「增上相」者,一切有為法各各增上;無為法亦於有為法有增上——是名增上相。

「因果相」者,一切法各各為因、各各為果——是名因果相。

「總相、別相」者,一切法中各各有總相、別相。如馬是總相,白是別相;如人是總相,若失一耳,則是別相。如是各各展轉,皆有總相、別相——是為總相、別相。

「依相」者,諸法各共相依止,如草木山河依止於地,地依止水,如是一切各各相依,是名依止相。依止相攝一切法。

如是等一法門相攝一切法。

復次,二法門攝一切法,所謂色、無色法,可見、不可見法,有對、無對法,有漏、無漏法,有為、無為法,內法、外法,觀法、緣法,有法、無法,如是等種種二法門相。

三、四、五、六乃至無量法門相攝一切法。

是諸法皆空,如上說,名一切法空。

問曰:

若皆空者,何以說一切法種種名字?

答曰:

凡夫人於空法中無明顛倒取相故,生愛等諸煩惱;因煩惱故,起種種業;起種種業故,入種種道;入種種道故,受種種身;受種種身故,受種種苦樂。如蠶出絲無所因,自從己出而自纏裹,受燒煮苦。

聖人清淨智慧力故,分別一切法本末皆空;欲度眾生故,說其著處,所謂五眾、十二入、十八界等;汝但以無明故,而生五眾等自作自著!若聖人但說空者,不能得道,以無所因、無所厭故。

問曰:

汝言一切法空,是事不然!何以故?一切法各各自相攝故。如地堅相,水濕相,火熱相,風動相,心為識相,慧為知相;如是一切法,各自住其相,云何言空?

答曰:

性空、自相空中已破,今當更說。相不定故,不應是相。如酥、蜜、膠、蠟等皆是地相,與火合故,自捨其相,轉成濕相;金、銀、銅、鐵與火合故,亦自捨其相,變為水相;如水得寒成氷,轉為地相。如人醉睡、入無心定、凍氷中魚,皆無心識,捨其心相,無所覺知;如慧為知相,入諸法實相,則無所覺知,自捨知相。是故諸法無有定相。

復次,若謂諸法定相,是亦不然!所以者何?如未來法相,不應來至現在;若至現在,則捨未來相;若不捨未來相入現在者,未來則是現在,為無未來果報。若現在入過去,則捨現在相;若不捨現在相入過去,過去則是現在。如是等過,則知諸法無有定相。

復次,若謂無為法定有者,應別自有相;如火自有熱相,不因他作相。是故當知無為法無相故實無。

復次,汝以未來世中非智緣滅法是有為法,而無有為相。若汝謂「以非智緣盡是滅相」,是亦不然!所以者何?無常滅故,是名滅相,非以非智緣滅故名為滅相。

如是等種種,無有定相。若有定相,可使不空;而無定相;而不空者,是事不然。

問曰:

應實有法不空。所以者何?凡夫、聖人所知各異,凡夫所知是虛妄,聖人所知是實。依實聖智故捨虛妄法,不可依虛妄捨虛妄!

答曰:

為破凡夫所知,故名為聖智。若無凡夫法,則無聖法;如無病則無藥。是故經言:「離凡夫法更無聖法,凡夫法實性即是聖法。」

復次,聖人於諸法不取相亦不著,是故聖法為真實;凡夫於諸法取相亦著,故以凡夫人法為虛妄。聖人雖用而不取相,不取相故則無定相,如是不應為難!於凡夫地著法分別:是聖法,是凡夫法;若於賢聖地,則無所分別;為斷眾生病,故言:「是虛、是實。」如說:「佛語非虛非實,非縛非解,不一不異。」是故無所分別,清淨如虛空。

復次,若法不悉空,不應說「不戲論為智人相」,亦不應說「不受不著、無所依止、空、無相、無作名為真法」。

問曰:

若一切法空,即亦是實,云何言「無實」?

答曰:

若一切法空,假令有法,已入一切法中破;若無法,不應致難!

問曰:

若一切法空是真實者,佛三藏中何以多說無常、苦、空、無我法?如經說:「佛告諸比丘:『為汝說法,名為第一義空。何等是第一義空?眼生無所從來,滅亦無所去;但有業有業果報,作者不可得!耳、鼻、舌、身、意,亦復如是。』」

是中若說「生無所從來,滅亦無所去」,是常常法不可得故無常;但有業及業果報,而作者不可得,是為聲聞法中第一義空,云何言「一切法空」?

答曰:

我,是一切諸煩惱根本,先著五眾為我,然後著外物為我所;我所縛故而生貪恚,貪恚因緣故起諸業。如佛說「無作者」,則破一切法中我;若說「眼無所從來,滅亦無所去」,則說眼無常;若無常即是苦,苦即是非我、我所;我、我所無故,於一切法中心無所著;心無所著故,則不生結使;不生結使,何用說空!以是故,三藏中多說「無常、苦、空、無我」,不多說「一切法空」。

復次,眾生雖聞佛說「無常、苦、空、無我」,而戲論諸法;為是人故說「諸法空」。若無我亦無我所,若無我、無我所,是即入空義。

問曰:

佛何以說「有業有果報」?若有業有果報,是則不空!

答曰:

佛說法有二種:一者、無我,一者、無法。為著見神有常者,故為說「無作者」;為著斷滅見者,故為說「有業有業果報」。若人聞說「無作者」,轉墮斷滅見中,為說「有業有業果報」。此五眾能起業而不至後世,此五眾因緣,生五眾受業果報相續,故說受業果報。如母子身雖異,而因緣相續故,如母服藥,兒病得差。如是今世、後世五眾雖異,而罪福業因緣相續故,從今世五眾因緣受後世五眾果報。

復次,有人求諸法相著一法,若有若無、若常若無常等;以著法故,自法生愛、他法生恚,而起惡業;為是人故說「諸法空」。諸法空則無有法。所以者何?所可愛法,能生結使;能生結使,則是無明因緣;若生無明,云何是實?是為法空。

復次,眾生有二種:一者、著世間,二者、求出世間。

求出世間,有上、中、下:上者利根,大心求佛道;中者中根,求辟支佛道;下者鈍根,求聲聞道。

為求佛道者,說六波羅蜜及法空;為求辟支佛者,說十二因緣及獨行法;為求聲聞者,說眾生空及四真諦法。

聲聞畏惡生死,聞眾生空,及四真諦,無常、苦、空、無我,不戲論諸法。如圍中有鹿,既被毒箭,一向求脫,更無他念。

辟支佛雖厭老、病、死,猶能少觀甚深因緣,亦能少度眾生。譬如犀在圍中,雖被毒箭,猶能顧戀其子。

菩薩雖厭老、病、死,能觀諸法實相,究盡深入十二因緣,通達法空,入無量法性。譬如白香象王在獵圍中,雖被箭射,顧視獵者心無所畏,及將營從安步而去。

以是故,三藏中不多說法空。

或有利根梵志,求諸法實相,不厭老病死,著種種法相,為是故說法空。所謂先尼梵志,不說五眾即是實,亦不說離五眾是實。

復有強論梵志,佛答:「我法中不受有無,汝何所論?有無是戲論法、結使生處。」

及《雜阿含》中《大空經》說二種空:「眾生空,法空。」

《羅陀經》中說:「色眾破裂分散,令無所有。」

《栰喻經》中說:「法尚應捨,何況非法!」

《波羅延經》、《利眾經》中說:「智者於一切法不受不著,若受著法則生戲論,若無所依止則無所論。諸得道聖人於諸法無取無捨,若無取捨,能離一切諸見。」

如是等三藏中處處說法空。

如是等名為一切法空。

「不可得空」者。

有人言:「於眾、界、入中,我法、常法不可得故,名為不可得空。」

有人言:「諸因緣中求法不可得,如五指中拳不可得故,名為不可得空。」

有人言:「一切法及因緣畢竟不可得故,名為不可得空。」

問曰:

何以故名不可得空?為智力少故不可得?為實無故不可得?

答曰:

諸法實無故不可得,非智力少也。

問曰:

若爾者,與畢竟空、自相空無異,今何以故更說不可得空?

答曰:

若人聞上諸空都無所有,心懷怖畏生疑;今說所以空因緣,以求索不可得故,為說不可得空。斷是疑怖故,佛說不可得空。所以者何?佛言:「我從初發心乃至成佛,及十方佛,於諸法中求實不可得,是名不可得空。」

問曰:

何事不可得?

答曰:

一切法乃至無餘涅槃不可得故,名為不可得空。

復次,行者得是不可得空,不得三毒、四流、四縛、五蓋、六愛、七使、八邪、九結、十惡,諸弊惡垢結等都不可得故,名為不可得空。

問曰:

若爾者,行是不可得空,得何等法利?

答曰:

得戒、定、慧,得四沙門果、五根、五無學眾,六捨法、七覺分、八聖道分、九次第定、十無學法。得如是等,是聲聞法。

若得般若波羅蜜,則具足六波羅蜜及十地諸功德。

問曰:

上言「一切法乃至涅槃不可得」,今何以言「得戒、定、慧,乃至十無學法」?

答曰:

是法雖得,皆助不可得空故,亦名不可得;又復無受無著故,是名不可得;為無為法故名不可得;聖諦故名不可得,第一義諦故名不可得。聖人雖得諸功德,入無餘涅槃故,不以為得;凡夫人以為大得。如師子雖有所作,不自以為奇,餘眾生見以為希有。

如是等義名為不可得空。

「無法空」、「有法空」、「無法有法空」。

「無法空」者,有人言:「無法,名法已滅,是滅無故,名無法空。」

「有法空」者,諸法因緣和合生,故無有法,有法無故,名有法空。

「無法有法空」者,取無法有法相不可得,是為無法有法空。

復次,觀無法有法空,故名無法有法空。

復次,行者觀諸法生、滅,若有門、若無門,生門生喜,滅門生憂。行者觀生法空則滅喜心,觀滅法空則滅憂心。所以者何?生無所得,滅無所失,除世間貪憂故,是名無法有法空。

復次,十八空中,初三空破一切法,後三空亦破一切法。有法空,破一切法生時、住時;無法空,破一切法滅時;無法有法空,生、滅一時俱破。

復次,有人言:「過去、未來法空,是名無法空;現在及無為法空,是名有法空。何以故?過去法滅失、變異歸無;未來法因緣未和合,未生、未有,未出、未起,以是故名無法。觀知現在法及無為法現有,是名有法。是二俱空,故名為無法有法空。」

復次,有人言:「無為法無生住滅,是名無法;有為法生住滅,是名有法。如是等空,名為無法有法空。」

是為「菩薩欲住內空乃至無法有法空,當學般若波羅蜜」。

大智度論卷第三十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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