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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智度论/卷03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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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智度论释初品中十八空义第四十八(卷三十一)

圣者龙树造

后秦龟兹国三藏鸠摩罗什译

【经】

“复次,舍利弗!菩萨摩诃萨欲住内空、外空、内外空、空空、大空、第一义空、有为空、无为空、毕竟空、无始空、散空、性空、自相空、诸法空、不可得空、无法空、有法空、无法有法空,当学般若波罗蜜!”

【论】

内空者,内法,内法空。内法者,所谓内六入:眼、耳、鼻、舌、身、意。眼空,无我、无我所,无眼法;耳、鼻、舌、身、意亦如是。

外空者,外法,外法空。外法者,所谓外六入:色、声、香、味、触、法。色空者,无我、无我所,无色法;声、香、味、触、法亦如是。

内外空者,内外法,内外法空。内外法者,所谓内外十二入。十二入中,无我、无我所,无内外法。

问曰:

诸法无量,空随法故,则亦无量,何以但说十八?若略说,应一空,所谓一切法空。若广说,随一一法空,所谓眼空、色空等甚多,何以但说十八空?

答曰:

若略说则事不周,若广说则事繁。譬如服药,少则病不除,多则增其患;应病投药,令不增减,则能愈病。空亦如是,若佛但说一空,则不能破种种邪见及诸烦恼;若随种种邪见说空,空则过多,人爱著空相,堕在断灭;说十八空,正得其中。

复次,若说十,若说十五,俱亦有疑,此非问也!

复次,善恶之法,皆有定数:若四念处、四正勤、三十七品,十力、四无所畏、四无碍智、十八不共法,五众、十二入、十八界,十二因缘,三毒、三结、四流、五盖等,诸法如是各有定数;以十八种法中破著,故说有十八空。

问曰:

般若波罗蜜空、十八空,为异?为一?

若异者,离十八空,以何为般若空?又如佛说:“何等是般若波罗蜜?所谓色空,受、想、行、识空,乃至一切种智空。”

若不异者,云何言“欲住十八空,当学般若波罗蜜”?

答曰:

有因缘故言异,有因缘故言一。

异者,般若波罗蜜,名诸法实相,灭一切观法;十八空则十八种观,令诸法空。菩萨学是诸法实相,能生十八种空,是名异。

一者,十八空是空无所有相,般若波罗蜜亦空无所有相;十八空是舍离相,般若波罗蜜一切法中亦舍离相;是十八空不著相,般若波罗蜜亦不著相。以是故,学般若波罗蜜,则是学十八空,不异故。

般若波罗蜜有二分:有小,有大。欲得大者,先当学小方便门;欲得大智慧,当学十八空。住是小智慧方便门,能得十八空。何者是方便门?所谓般若波罗蜜经,读诵、正忆念、思惟、如说修行。譬如人欲得种种好宝,当入大海;若人欲得内空等三昧智慧宝,当入般若波罗蜜大海。

问曰:

行者云何学般若波罗蜜时住内空、外空、内外空?

答曰:

世间有四颠倒:不净中有净颠倒,苦中有乐颠倒,无常中有常颠倒,无我中有我颠倒。行者为破四颠倒故,修四念处十二种观。

所谓初观内身三十六种不净充满,九孔常流,甚可厌患,净相不可得;净相不可得故,名内空。

行者既知内身不净,观外所著,亦复如是,俱实不净;愚夫狂惑,为淫欲覆心,故谓之为净。观所著色,亦如我身净相不可得,是为外空。

行者若观己身不净,或谓外色为净;若观外不净,或谓己身为净。今俱观内外:我身不净,外亦如是;外身不净,我亦如是,一等无异,净不可得,是名内外空。

行者思惟:“知内外身俱实不净,而惑者爱著;爱著深故,由以受身。身为大苦,而愚以为乐。”

问曰:

三受皆外入所摄,云何言“观内受”?

答曰:

六尘初与六情和合生乐,是名外乐;后贪著深入生乐,是名内乐。

复次,内法缘乐,是名内乐;外法缘乐,是名外乐。

复次,五识相应乐,是名外乐;意识相应乐,是名内乐。麁乐名为外乐,细乐名为内乐。

如是等分别内外乐。苦受、不苦不乐受,亦如是。

复次,行者思惟:“观是内乐实可得不?”即分别知实不可得,但为是苦,强名为乐。何以故?是乐从苦因缘生,亦生苦果报,乐无厌足故苦。

复次,如人患疥,搔之向火,疥虽小乐,后转伤身,则为大苦;愚人谓之为乐,智者但见其苦。如是世间乐颠倒病故,著五欲乐,烦恼转多;以是故行者不见乐,但见苦,如病、如痈、如疮、如刺。

复次,乐少苦多,少乐不现,故名为苦;如大河水,投一合盐,则失盐相,不名为醎。

复次,乐不定故,或此以为乐,彼以为苦;彼以为乐,此以为苦;著者为乐,失者为苦;愚以为乐,智以为苦;见乐患为苦,不见乐过者为乐;不见乐无常相为乐,见乐无常相为苦;未离欲人以为乐,离欲人以为苦。

如是等,观乐为苦。

观苦如箭入身,观不苦不乐无常变异相。

如是等观三种受,心则舍离,是名观内受空。

观外受、内外受亦如是。

行者作是念:“若乐即是苦,谁受是苦?”念已则知心受。然后观心为实、为虚?观心无常,生、住、灭相;苦受心、乐受心、不苦不乐受心,各各异念。觉乐心灭,而苦心生;苦心尔所时住,住已还灭,次生不苦不乐心;知尔所时不苦不乐心住,住已还灭,灭已还生乐心。三受无常故,心亦无常。

复次,知染心、无染心,瞋心、无瞋心,痴心、不痴心,散心、摄心,缚心、解脱心,如是等心,各各异相故,知心无常,无一定心常住。

受苦、受乐等心,从和合因缘生;因缘离散,心亦随灭。

如是等,观内心、外心、内外心无常相。

问曰:

心是内入摄,云何为外心?

答曰:

观内身名为内心,观外身名为外心。

复次,缘内法为内心,缘外法为外心。

复次,五识常缘外法,不能分别,故名为外心;意识能缘内法,亦分别好丑,故名为内心。

复次,意识初生,未能分别、决定,是为外心;意识转深,能分别取相,是名内心。

如是等分别内、外心。

行者心意转异,知身为不净相,知受为苦相,知心不住为无常相;结使未断故,或生吾我。如是思惟:“若心无常,谁知是心?心为属谁?谁为心主而受苦乐?一切诸物,谁之所有?”即分别知无有别主,但于五众取相故,计有人相而生我心,以我心故生我所。我所心生故,有利益我者生贪欲;违逆我者而生瞋恚;此结使不从智生,从狂惑生故,是名为痴——三毒为一切烦恼之根本。亦由吾我故,作福德,为我后当得;亦修助道法,我当得解脱。

初取相故名为想众;因吾我起结使及诸善行,是名行众。是二众则是法念处。

于想、行众法中求我不可得。何以故?是诸法皆从因缘生,悉是作法而不牢固,无实我法。行如芭蕉,叶叶求之,中无有坚;相如远见野马,无水有水想,但诳惑于眼。

如是等,观内法、外法、内外法。

问曰:

法是外入摄,云何为内法?

答曰:

内法名为内心相应想众、行众;外法名为外心相应想众、行众及心不相应诸行,及无为法。一时等观,名为内外法。

复次,内法名为六情,外法名为六尘。

复次,身、受、心及想众、行众,总观为法念处。何以故?行者既于想众、行众及无为法中求我不可得,还于身、受、心中求亦不可得。如是一切法中,若色、若非色,若可见、若不可见,若有对、若无对,若有漏、若无漏,若有为、若无为,若远、若近,若麁、若细,其中求我皆不可得;但五众和合故,强名为众生,众生即是我。我不可得故,亦无我所;我所不可得故,一切诸烦恼皆为衰薄。

复次,身念处,名一切色法。行者观内色无常、苦、空、无我;观外色、观内外色,亦如是。受、心、法亦尔。

四念处内观相应空三昧,名内空;四念处外观相应空三昧,名外空;四念处内外观相应空三昧,名内外空。

问曰:

是空,为是三昧力故空?为是法自空?

答曰:

名为三昧力故空。如经说:“三三昧、三解脱门:空、无相、无作。是空三昧,缘身、受、心、法,不得我、我所故名为空。”

问曰:

四念处空法,皆应观无常、苦、空、无我,何以故身观不净、受观苦、心观无常、法观无我?

答曰:

虽四法皆观无常、苦、空、无我,而众生身中多著净颠倒,受中多著乐颠倒,心中多著常颠倒,法中多著我颠倒;以是故行者观身不净、观受苦、观心无常、观法无我。

复次,内外空者,无有内外定法,互相因待故,谓为内外。彼以为外,我以为内;我以为外,彼以为内。随人所系内法为内,随人所著外法为外。如人自舍为内,他舍为外。行者观是内外法无定相,故空。

复次,是内外法无有自性。何以故?和合生故。是内外法亦不在和合因缘中,若因缘中无者,馀处亦无。内外法因缘亦无,因果无故,内外法空。

问曰:

内外法定有,云何言无?如手足等和合故有身法生,是名内法;如梁椽壁等和合故有屋法生,是名为外。是身法虽有别名,亦不异足等。所以者何?若离足等,身不可得故;屋亦如是。

答曰:

若足不异身者,头应是足,足与身不异故。若头是足者,甚为可笑!

问曰:

若足与身不异者,有如是过!今应足等和合故,更有法生名为身,身虽异于足等,应当依于足住。如众缕和合而能生[叠*毛],是[叠*毛]依缕而住。

答曰:

是身法,为足等分中具有?为分有?若具有,头中应有足。何以故?身法具有故。若分有,与足分无异。又身是一法,所因者多,一不为多,多不为一。

复次,若除足等分别有身者,与一切世间皆相违背。

以是故,身不得言即是诸分,亦不得言异于诸分;以是故则无身,身无故,足等亦无。如是等名为内空。房舍等外法亦如是空,名为外空。

问曰:

破身、舍等是为破一、破异,破一、破异,是破外道经;佛经中实有内外法,所谓内六情、外六尘,此云何无?

答曰:

是内外法和合假有名字,亦如身、如舍。

复次,略说有二种空:众生空、法空。

小乘弟子钝根故,为说众生空,我、我所无故,则不著馀法;大乘弟子利根故,为说法空,即时知世间常空如涅槃。

声闻论议师说:内空,于内法中无我、无我所、无常、无作者、无知者、无受者,是名内空;外空亦如是。不说内法相、外法相即是空。

大乘说:内法中无内法相,外法中无外法相。

如《般若波罗蜜》中说:“色,色相空,受、想、行、识,识相空;眼,眼相空,耳、鼻、舌、身、意,意相空;色,色相空,声、香、味、触、法,法相空。”如是等一切诸法自法空。

问曰:

此二种说内外空,何者是实?

答曰:

二皆是实。但为小智钝根故,先说众生空;为大智利根者,说法空。如人闭狱,破坏桎梏,伤杀狱卒,随意得去;又有怖畏,盗穿墙壁,亦得免出。

声闻者,但破吾我因缘生诸烦恼,离诸法爱,畏怖老、病、死、恶道之苦;不复欲本末推求了了、坏破诸法,但以得脱为事。

大乘者,破三界狱,降伏魔众,断诸结使及灭习气,了知一切诸法本末,通达无碍;破散诸法,令世间如涅槃同寂灭相,得阿耨多罗三藐三菩提,将一切众生令出三界。

问曰:

大乘有何方便能破坏诸法?

答曰:

佛说:“色从种种因缘生,无有坚实;如水波浪而成泡沫,暂见即灭,色亦如是。”今世四大,先世行业因缘和合故而得成色,因缘灭故色亦俱灭;行无常道,转入空门。所以者何?诸法生灭,无有住时;若无住时,则无可取。

复次,有为相故,生时有灭,灭时有生。若已生,生无所用;若未生,生无所生。法与生亦不应有异。何以故?生若生法,应有生生,如是复应有生,是则无穷。若生生更无生者,生不应有生;若生无有生者,法亦不应有生。如是生不可得,灭亦如是。以是故,诸法空、不生不灭,是为实。

复次,诸法若有者,终归于无;若后无者,初亦应无。如人著屐,初已有“故”,微细不觉;若初无“故”,则应常新;若后有故相,初亦有“故”。法亦如是,后有无故,初亦有无,以是故一切法应空。

以众生颠倒,著内六情故,行者破是颠倒,名为内空。

外空、内外空亦如是。

“空空”者,以空破内空、外空、内外空;破是三空故,名为空空。

复次,先以法空,破内外法;复以此空,破是三空,是名空空。

复次,空三昧观五众空,得八圣道,断诸烦恼,得有馀涅槃。先世业因缘身命尽时,欲放舍八道,故生空空三昧,是名空空。

问曰:

空与空空有何等异?

答曰:

空破五受众,空空破空。

问曰:

空若是法,空为已破;空若非法,空何所破?

答曰:

空破一切法,唯有空在;空破一切法已,空亦应舍;以是故,须是空空。

复次,空缘一切法,空空但缘空。

如一健儿破一切贼,复更有人能破此健人;空空亦如是。又如服药,药能破病;病已得破,药亦应出,若药不出,则复是病。以空灭诸烦恼病,恐空复为患,是故以空舍空,是名空空。

复次,以空破十七空故,名为空空。

“大空”者,声闻法中,法空为大空。如《杂阿含.大空经》说:“生因缘老死。若有人言:是老死、是人老死,二俱邪见。”是人老死则众生空,是老死是法空。

《摩诃衍经》说:“十方、十方相空,是为大空。”

问曰:

十方空,何以名为大空?

答曰:

东方无边故名为大,亦一切处有故名为大,遍一切色故名为大,常有故名为大,益世间故名为大,令众生不迷闷故名为大;如是大方能破,故名为大空。馀空破因缘生法、作法、麁法,易破故,不名为大;是方非因缘生法、非作法、微细法,难破故,名为大空。

问曰:

若佛法中无方,三无为:虚空、智缘尽、非智缘尽亦所不摄,何以言“有方亦是常,是无为法,非因缘生法,非作法,微细法”?

答曰:

是“方”法,声闻论议中无。摩诃衍法中,以世俗谛故有,第一义中一切法不可得,何况方!

如五众和合,假名众生;方亦如是,四大造色和合中,分别此间、彼间等,假名为方。日出处是则东方,日没处是则西方,如是等是方相。是方自然常有故,非因缘生;亦不先无今有、今有后无,故非作法;非现前知故,是微细法。

问曰:

方若如是,云何可破?

答曰:

汝不闻我先说,以世俗谛故有,第一义故破。以俗谛有故,不堕断灭中;第一义破故,不堕常中。是名略说大空义。

问曰:

第一义空亦能破无作法、无因缘法、细微法,何以不言大空?

答曰:

前已得大名,故不名为大。今第一义名虽异,义实为大。出世间以涅槃为大,世间以方为大,以是故第一义空亦是大空。

复次,破大邪见故,名为大空。如行者以慈心缘东方一国土众生,复缘一国土众生;如是展转缘时,若谓尽缘东方国土则堕边见,若谓未尽则堕无边见。生是二见故,即失慈心。

若以方空破是东方,则灭有边、无边见;若不以方空破东方者,则随东方心,随心不已,慈心则灭,邪心则生。譬如大海潮时,至其常限,水则旋还;鱼若不还,则漂在露地,有诸苦患;若鱼有智,则随水还,永得安隐。行者如是,若随心不还,则漂在邪见;若随心还,不失慈心。如是破大邪见故,名为大空。

“第一义空”者,第一义名诸法实相,不破不坏故。是诸法实相亦空。何以故?无受无著故。若诸法实相有者,应受应著;以无实故,不受不著;若受著者即是虚诳。

复次,诸法中第一法,名为涅槃。如《阿毘昙》中说:“云何有上法?一切有为法及虚空、非智缘尽。云何无上法?智缘尽。”智缘尽是即涅槃。涅槃中亦无涅槃相,涅槃空是第一义空。

问曰:

若涅槃空无相,云何圣人乘三种乘入涅槃?又一切佛法皆为涅槃故说,譬如众流皆入于海。

答曰:

有涅槃,是第一宝、无上法。是有二种:一者、有馀涅槃,二、无馀涅槃。爱等诸烦恼断,是名有馀涅槃;圣人今世所受五众尽,更不复受,是名无馀涅槃。

不得言“涅槃无”!以众生闻涅槃名,生邪见,著涅槃音声而作戏论:若有若无。以破著故,说涅槃空。若人著有,是著世间;若著无,则著涅槃。破是凡人所著涅槃,不破圣人所得。何以故?圣人于一切法中不取相故。

复次,爱等诸烦恼,假名为缚;若修道,解是缚,得解脱,即名涅槃;更无有法名为涅槃。如人被械得脱,而作戏论:“是械,是脚,何者是解脱?”是人可怪,于脚、械外更求解脱;众生亦如是,离五众械更求解脱法。

复次,一切法不离第一义,第一义不离诸法实相;能使诸法实相空,是名为第一义空。

如是等种种,名为第一义空。

“有为空”、“无为空”者,有为法名因缘和合生,所谓五众、十二入、十八界等。无为法名无因缘,常不生不灭如虚空。

今有为法二因缘故空:一者、无我、无我所及“常相不变异”不可得故空;二者、有为法、有为法相空,不生不灭,无所有故。

问曰:

我、我所及常相不可得故应空,云何言“有为法、有为法相空”?

答曰:

若无众生,法无所依。又无常故,无住时;无住时故,不可得知,是故法亦空。

问曰:

有为法中,常相不可得;不可得者,为是众生空?为是法空?

答曰:

有人言:“我心颠倒,故计我为常。是常空则入众生空。”

有人言:“以心为常,如梵天王说:是四大、四大造色悉皆无常,心意识是常。是常空,则入法空。”

或有人言:“五众即是常,如色众虽有变化而亦不灭,馀众如心说。五众空,即是法空。是故常空亦入法空中。”

复次,有为法、无为法空者,行者观有为法、无为法实相,无有作者,因缘和合故有,皆是虚妄,从忆想分别生;不在内,不在外,不在两中间。凡夫颠倒见故有;智者于有为法不得其相,知但假名,以此假名导引凡夫,知其虚诳无实,无生无作,心无所著。

复次,诸贤圣人不缘有为法而得道果,以观有为法空故,于有为法心不系著故。

复次,离有为则无无为。所以者何?有为法实相即是无为,无为相者则非有为,但为众生颠倒故分别说。有为相者,生、灭、住、异;无为相者,不生、不灭、不住、不异,是为入佛法之初门。若无为法有相者,则是有为。

有为法,生相者则是集谛,灭相者则是尽谛。若不集则不作,若不作则不灭,是名无为法如实相。若得是诸法实相,则不复堕生、灭、住、异相中;是时不见有为法与无为法合,不见无为法与有为法合,于有为法、无为法不取相,是为无为法。所以者何?若分别有为法、无为法,则于有为、无为而有碍。若断诸忆想分别、灭诸缘,以无缘实智,不堕生数中,则得安隐常乐涅槃。

问曰:

前五空皆别说,今有为、无为空,何以合说?

答曰:

有为、无为法相待而有,若除有为则无无为,若除无为则无有为。是二法摄一切法。行者观有为法无常、苦、空等过,知无为法所益处广,是故二事合说。

问曰:

有为法因缘和合生,无自性故空,此则可尔;无为法非因缘生法,无破无坏,常若虚空,云何空?

答曰:

如先说,若除有为则无无为,有为实相即是无为。如有为空,无为亦空,以二事不异故。

复次,有人闻有为法过罪,而著无为法;以著故,生诸结使。如阿毘昙中说:“八十九有为法缘,六无为法缘,三当分别:欲界系,尽谛所断无明使,或有为缘,或无为缘。何者有为缘?尽谛所断有为法缘使相应无明使。何者无为缘?尽谛所断有为法缘使不相应无明使。色、无色界无明亦如是。”以此结使故,能起不善业,不善业故堕三恶道,是故言“无为法空”。

无为法缘使:疑、邪见、无明。疑者,于涅槃法中,有耶?无耶?邪见者,若生心言:“定无涅槃。”是邪、疑相应无明及独无明合为无明使。

问曰:

若云无为法空,与邪见何异?

答曰:

邪见人不信涅槃,然后生心言:“定无涅槃法。”无为空者,破取涅槃相。是为异。

复次,若人舍有为、著无为,以著故,无为即成有为。以是故,虽破无为而非邪见。

是名有为、无为空。

“毕竟空”者,以有为空、无为空破诸法,令无有遗馀,是名毕竟空。

如漏尽阿罗汉,名毕竟清净;阿那含乃至离无所有处欲,不名毕竟清净。此亦如是,内空、外空、内外空、十方空、第一义空、有为空、无为空,更无有馀不空法,是名毕竟空。

复次,若人七世、百千万亿无量世贵族是名毕竟贵,不以一世、二、三世贵族为真贵也。毕竟空亦如是,从本已来,无有定实不空者。

有人言:“今虽空,最初不空;如天造物始,及冥初、微尘。”

是等皆空!何以故?果无常,因亦无常。如虚空不作果,亦不作因;天及微尘等,亦应如是。若是常,不应生无常。若过去无定相,未来、现在世亦如是。于三世中无有一法定实不空者,是名毕竟空。

问曰:

若三世都空,乃至微尘及一念无所有者,则是大可畏处!诸智慧人以禅定乐故舍世间乐,以涅槃乐故舍禅定乐;今毕竟空中乃至无有涅槃,依止何法得舍涅槃?

答曰:

有著吾我人,以一、异相分别诸法;如是之人,则以为畏。如佛说:“凡夫人大惊怖处,所谓无我、无我所。”

复次,有为法有三世,以有漏法故生著处;涅槃名一切爱著断,云何于涅槃而求舍离?

复次,如比丘破四重禁,是名毕竟破戒,不任得道!又如作五逆罪,毕竟闭三善道!若取声闻证者,毕竟不得作佛。毕竟空亦如是,于一切法毕竟空,无复有馀。

问曰:

一切法毕竟空,是事不然!何以故?三世十方诸法,乃至法相、法住,必应有实。以有一法实故,馀法为虚妄;若无一法实者,亦不应有诸虚妄法是毕竟空。

答曰:

无有乃至一法实者。何以故?若有乃至一法实者,是法应有,若有为、若无为。若是有为,有为空中已破;若是无为,无为空中亦破。如是世间、出世间:若世间,内空、外空、内外空、大空已破;若出世间,第一义空已破。色法、无色法,有漏、无漏法等,亦如是。

复次,一切法皆毕竟空,是毕竟空亦空;空无有法故,亦无虚实相待。

复次,毕竟空者,破一切法令无遗馀,故名毕竟空;若小有遗馀,不名毕竟。若言相待故应有,是事不然!

问曰:

诸法不尽空。何以故?因缘所生法空,而因缘不空。譬如梁椽因缘和合,故名舍,舍空而梁椽不应空!

答曰:

因缘亦空,因缘不定故。譬如父子,父生故名为子,生子故名为父。

复次,最后因缘,无所依止故;如山、河、树木、众生之类皆依止地,地依止水,水依止风,风依止虚空,虚空无所依止。若本无所依止,末亦无所依止。

以是故,当知一切法毕竟空。

问曰:

不然,诸法应有根本。如神通有所变化,所化虽虚,而化主不空!

答曰:

凡夫人见所化物不久故谓之为空,化主久故谓之为实。圣人见化主复从前世业因缘和合生,今世复集诸善法,得神通力,故能作化。如《般若波罗蜜》后品中说:“有三种变化:烦恼变化、业变化、法变化(法,法身也)。”是故知化主亦空。

问曰:

诸不牢固者,不实故应空;诸牢固物及实法不应空,如大地、须弥山、大海水、日、月、金刚等色实法,牢固故不应空。所以者何?地及须弥常住竟劫故;众川有竭,海则常满;日月周天,无有穷极。

又如凡人所见,虚妄不真,故应空;圣人所得如及法性、真际、涅槃相,应是实法,云何言毕竟皆空?

复次,有为法因缘生,故不实;无为法不从因缘生,故应实,复云何言毕竟空?

答曰:

坚固、不坚固不定,故皆空。所以者何?有人以此为坚固,有人以此为不坚固。如人以金刚为牢固,帝释手执,如人捉杖,不以为牢固。又不知破金刚因缘,故以为牢固;若知著龟甲上,以山羊角打破,则知不牢固。如七尺之身,以大海为深;罗睺阿修罗王立大海中,膝出水上;以两手隐须弥顶,下向观忉利天喜见城,此则以海水为浅。若短寿人以地为常久牢固,长寿者见地无常不牢固。

如佛说《七日喻经》,佛告诸比丘:“一切有为法,无常变异,皆归磨灭。劫欲尽时,大旱积久,药草树木,皆悉焦枯。有第二日出,诸小流水,皆悉干竭。第三日出,大河流水,亦都涸尽。第四日出,阎浮提中四大河及阿那婆达多池,皆亦空竭。第五日出,大海干涸。第六日出,大地、须弥山等,皆悉烟出,如窑烧器。第七日出,悉皆炽然,无复烟气;地及须弥乃至梵天,火皆然满。尔时,新生光音天者,见火怖畏言:‘既烧梵宫,将无至此!’先生诸天慰喻后生天言:‘曾已有此,正烧梵宫,于彼而灭,不来至此。烧三千大千世界已,无复灰炭!’”

佛语比丘:“如此大事,谁信之者?唯有眼见,乃能信耳!又,比丘!过去时,须涅多罗外道师,离欲行四梵行,无量弟子亦得离欲。须涅多罗作是念:‘我不应与弟子同生一处,今当深修慈心。’此人以深思慈故,生光音天。”

佛言:“须涅多罗者,我身是也;我是时眼见此事。”

以是故,当知牢固实物,皆悉归灭!

问曰:

汝说毕竟空,何以说无常事?毕竟空,今即是空;无常,今有后空!

答曰:

无常则是空之初门;若谛了无常,诸法则空。以是故,圣人初以四行观:世间无常;若见所著物无常,无常则能生苦,以苦故心生厌离。若无常、空相,则不可取,如幻如化,是名为空。外物既空,内主亦空,是名无我。

复次,毕竟空是为真空。有二种众生:一、多习爱,二、多习见。爱多者,喜生著,以所著无常,故生忧苦。为是人说:“汝所著物无常坏故,汝则为之生苦,若此所著物生苦者,不应生著。”是名说无作解脱门。见多者,为分别诸法,以不知实故而著邪见;为是人故直说诸法毕竟空。

复次,若有所说,皆是可破,可破故空;所见既空,见主亦空,是名毕竟空。

汝言“圣人所得法应实”者,以圣人法能灭三毒,非颠倒虚诳,能令众生离老病死苦,得至涅槃。是虽名实,皆从因缘和合生故,先无今有、今有后无故,不可受不可著故,亦空非实。如佛说《筏喻经》:“善法尚应舍,何况不善!”

复次,圣人有为无漏法,从有漏法缘生;有漏法虚妄不实,缘所生法,云何为实?

离有为法,无无为法。如先说:“有为法实相,即是无为法。”

以是故,一切法毕竟不可得故,名为毕竟空。

“无始空”者,世间若众生、若法,皆无有始。如今生从前世因缘有,前世复从前世有,如是展转,无有众生始。法亦如是。何以故?若先生后死,则不从死故生,生亦无死。若先死后有生,则无因无缘,亦不生而有死。以是故,一切法则无有始。如经中说:“佛语诸比丘:众生无有始,无明覆,爱所系,往来生死,始不可得。”破是无始法,故名为无始空。

问曰:

无始是实,不应破。何以故?若众生及法有始者,即堕边见,亦堕无因见。远离如是等过,故应说众生及法无始;今以无始空破是无始,则还堕有始见。

答曰:

今以无始空为破无始见,又不堕有始见。譬如救人于火,不应著深水中。今破是无始,亦不应著有始中,是则行于中道!

问曰:

云何破无始?

答曰:

以无穷故,若无穷则无后;无穷无后,则亦无中。若无始,则为破一切智人。所以者何?若世间无穷,则不知其始;不知始故,则无一切智人。若有一切智人,不名无始。

复次,若取众生相,又取诸法一相、异相,以此一、异相,从今世推前世,从前世复推前世;如是展转,众生及法始不可得,则生无始见。是见虚妄,以一、异为本,是故应破。如有为空破有为法,是有为空即复为患;复以无为空破无为法。今以无始破有始,无始即复为患;复以无始空破是无始,是名无始空。

问曰:

若尔者,佛何以说“众生往来生死,本际不可得”?

答曰:

欲令众生知久远已来,往来生死为大苦,生厌患心。如经说:“一人在世间,计一劫中受身被害时聚集诸血,多于海水。啼泣出泪,及饮母乳,皆亦如是。积集身骨,过于毘浮罗山。譬喻斩天下草木为二寸筹,数其父、祖、曾祖,犹不能尽。又如尽以地为泥丸,数其母及曾祖母,犹亦不尽。”如是等无量劫中,受生死苦恼。初始不可得故,心生怖畏,断诸结使。

如无常虽为边,而佛以是无常而度众生;无始亦如是,虽为是边,亦以是无始而度众生。为度众生,令生厌心,故说有“无始”,非为实有。所以者何?若有无始,不应说“无始空”!

问曰:

若无始非实法,云何以度人?

答曰:

实法中无度人;诸可说法语言度人,皆是有为虚诳法。佛以方便力故说是“无始”,以无著心说,故受者亦得无著,无著故则生厌离。

复次,以宿命智见众生生死相续无穷,是时为实;若以慧眼,则见众生及法毕竟空,以是故说“无始空”。

如《般若波罗蜜》中说:“常观不实,无常观亦不实;苦观不实,乐观亦不实。”而佛说:“常、乐为倒,无常、苦为谛。”以众生多著常、乐,不著无常、苦,是故以无常、苦谛,破是常、乐倒。以是故,说无常、苦为谛;若众生著无常、苦者,说无常、苦亦空。

有始、无始亦如是。无始,能破著始倒;若著无始,复以无始为空,是名“无始空”。

问曰:

有始法亦是邪见,应当破,何以但说破无始?

答曰:

有始是大惑。所以者何?若有始者,初身则无罪福因缘而生善恶处。若从罪福因缘而生,不名为初身。何以故?若有罪福,则从前身受后身故。若世间无始,无如是咎。是故菩萨先已舍是麁恶邪见。菩萨常习用无始,念众生故说无始,常行因缘法故言法无始。未得一切智故,或于无始中错谬,是故说无始空。

复次,无始已破有始,不须空破有始;今欲破无始,故说无始空。

问曰:

若无始破有始者,有始亦能破无始,汝何以言“但以空破无始”?

答曰:

是二虽皆邪见,而有差别:有始,起诸烦恼、邪见因缘;无始,起慈悲及正见因缘。所以者何?念众生受无始世苦恼而生悲心,知从身次第生身,相续不断,便知罪福果报而生正见。若人不著无始,即是助道善法;若取相生著,即是邪见,如常、无常见。

有始见虽破无始见,不能毕竟破无始;无始能毕竟破有始,是故无始为胜。如善破不善,不善破善;虽互相破,而善能毕竟破恶,如得贤圣道,永不作恶。恶法则不然,势力微薄故;如人虽起五逆罪,断善根,堕地狱,久不过一劫因缘得脱地狱,终成道果。无始、有始优劣不同,亦如是。以无始力大故,能破有始,是故不说有始空。

◎ ◎“散空”者,“散”名别离相。如诸法和合故有,如车以辐、辋、辕、毂,众合为车;若离散各在一处,则失车名。五众和合因缘,故名为人;若别离五众,人不可得。

问曰:

若如是说,但破假名而不破色;亦如离散辐、辋可破车名,不破辐、辋。散空亦如是,但离散五众,可破人,而不破色等五众!

答曰:

色等亦是假名破。所以者何?和合微尘假名为色故。

问曰:

我不受微尘;今以可见者为色,是实为有,云何散而为空?

答曰:

若除微尘,四大和合因缘生出可见色,亦是假名。如四方风和合,扇水则生沫聚;四大和合成色亦如是,若离散四大,则无有色。

复次,是色以香、味、触及四大和合故有色可见,除诸香、味、触等更无别色。以智分别,各各离散,色不可得。若色实有,舍此诸法,应别有色,而更无别色。是故经言:“所有色皆从四大和合有。”和合有故皆是假名,假名故可散。

问曰:

色假名故可散,四众无色,云何可散?

答曰:

四阴亦是假名,生、老、住、无常观故,散而为空。所以者何?生时异、老时异、住时异、无常时异故。

复次,三世中观是四众,皆亦散灭。

复次,心随所缘,缘灭则灭,缘破则破。

复次,此四众不定,随缘生故;譬如火,随所烧处为名,若离烧处,火不可得。因眼缘色生眼识,若离所缘,识不可得;馀情识亦如是。如经中说:“佛告罗陀:‘此色众破坏散灭,令无所有;馀众亦如是。’”是名散空。

“复次,譬如小儿,聚土为台殿、城郭、闾里、宫舍,或名为米,或名为面,爱著守护;日暮将归,其心舍离,蹋坏散灭。凡夫人亦如是,未离欲故,于诸法中生爱著心;若得离欲,见诸法皆散坏弃舍。”是名散空。

复次,诸法合集故,各有名字,凡夫人随逐名字,生颠倒染著;佛为说法,当观其实,莫逐名字,有无皆空。如《迦旃延经》说:“观集谛则无无见,观灭谛则无有见。”

如是种种因缘是名散空。

“性空”者,诸法性常空,假业相续故,似若不空。譬如水性自冷,假火故热,止火停久,水则还冷。诸法性亦如是,未生时空无所有,如水性常冷;诸法众缘和合故有,如水得火成热;众缘若少若无,则无有法,如火灭汤冷。如经说:“眼空,无我、无我所。何以故?性自尔!耳、鼻、舌、身、意,色乃至法等,亦复如是。”

问曰:

此经说“我、我所空”,是为众生空,不说法空,云何证性空?

答曰:

此中但说性空,不说众生空及法空。性空有二种:一者、于十二入中无我、无我所,二者、十二入相自空。无我、无我所,是声闻论中说。摩诃衍法说:“十二入我、我所无故空,十二入性无故空。”

复次,若无我、无我所,自然得法空。以人多著我及我所故,佛但说“无我、无我所”,如是应当知一切法空。若我、我所法尚不著,何况馀法!以是故,众生空、法空终归一义,是名性空。

复次,性名自有,不待因缘;若待因缘,则是作法,不名为性。诸法中皆无性。何以故?一切有为法皆从因缘生,从因缘生则是作法;若不从因缘和合,则是无法。如是一切诸法,性不可得故,名为性空。

问曰:

毕竟空无所有,则是性空,今何以重说?

答曰:

“毕竟空”者,名为无有遗馀。“性空”者,名为本来常尔;如水性冷,假火故热,止火则还冷。毕竟空如虚空,常不生不灭、不垢不净,云何言同?

复次,诸法毕竟空。何以故?性不可得故。诸法性空。何以故?毕竟空故。

复次,性空多是菩萨所行,毕竟空多是诸佛所行。何以故?性空中,但有因缘和合,无有实性;毕竟空,三世清净。

有如是等差别。

复次,一切诸法性有二种:一者、总性,二者、别性。

总性者,无常、苦、空、无我,无生无灭、无来无去、无入无出等。

别性者,如火,热性;水,湿性;心为识性。如人喜作诸恶,故名为恶性;好集善事,故名为善性。如《十力经》中说:“佛知世间种种性。”如是诸性皆空,是名性空。何以故?若无常性是实,应失业果报。所以者何?生灭过去不住故,六情亦不受尘,亦不积习因缘;若无积习,则无诵经、坐禅等。以是故知无常性不可得。无常尚不可得,何况常相!

复次,苦性亦不可得,若实有是苦,则不应生染著心。若人厌畏苦痛,于诸乐中亦应厌畏;佛亦不应说三受:苦受、乐受、不苦不乐受;亦不应苦中生瞋、乐中生爱、不苦不乐中生痴。若一相者,乐中应生瞋,苦中应生爱。但是事不然!

如是等,苦性,尚不可得,何况乐性虚妄而可得!

复次,空相亦不可得。所以者何?若有空相,则无罪福;无罪福故,亦无今世后世。

复次,诸法相待有。所以者何?若有空,应当有实;若有实,应当有空。空性尚无,何况有实!

复次,若无我者,则无缚无解,亦无从今世至后世受罪福,亦无业因缘果报;如是等因缘,知无我性尚不可得,何况我性!

复次,无生无灭性亦不实。何以故?若实,则堕常见;若一切法常,则无罪无福;若有者常有,无者常无;若无者不生,有者不失。如不生不灭性不可得,何况生灭性!无来无去、无入无出等诸总性亦如是。

复次,诸法别性,是亦不然!何以故?如火能烧,造色能炤,二法和合,故名为火。若离是二法有火者,应别有火用,而无别用。以是故知火是假名,亦无有实。若实无火法,云何言热是火性?

复次,热性从众缘生,内有身根,外有色触,和合生身识,觉知有热;若未和合时,则无热性。以是故知无定热为火性。

复次,若火实有热性,云何有人入火不烧,及人身中火而不烧身?空中火,水不能灭?以火无有定热性故。神通力故,火不能烧身;业因缘,五藏不热;神龙力故,水不能灭。

复次,若热性与火异,火则非热;若热与火一,云何言热是火性?

馀性亦如是。

是总性、别性无故,名为性空。

复次,性空者,从本已来空。如世间人谓:“虚妄不久者是空;如须弥、金刚等物,及圣人所知,以为真实不空。”欲断此疑故,佛说:“是虽坚固相续久住,皆亦性空。”圣人智慧,虽度众生,破诸烦恼,性不可得故,是亦为空。又人谓:“五众、十二入、十八界皆空;但如、法性、实际,是其实性。”佛欲断此疑故,但分别说五众、如、法性、实际皆亦是空,是名性空。

复次,有为性三相:生、住、灭,无为性亦三相:不生、不住、不灭。有为性尚空,何况有为法!无为性尚空,何况无为法!

以是种种因缘,性不可得,名为性空。

“自相空”者,一切法有二种相:总相,别相。是二相空,故名为相空。

问曰:

何等是总相?何等是别相?

答曰:

总相者,如无常等;别相者,诸法虽皆无常,而各有别相,如地为坚相,火为热相。

问曰:

先已说性,今说相;性、相有何等异?

答曰:

有人言:“其实无异,名有差别。说性则为说相,说相则为说性;譬如说火性即是热相,说热相即是火性。”

有人言:“性、相小有差别。性言其体,相言可识。如释子受持禁戒,是其性;剃发、割截染衣,是其相。梵志自受其法,是其性;顶有周罗,执三奇杖,是其相。如火,热是其性,烟是其相。近为性,远为相。相不定,从身出;性则言其实。如见黄色为金相而内是铜,火烧石磨,知非金性。如人恭敬供养时,似是善人,是为相;骂詈毁辱,忿然瞋恚,便是其性。性相、内外、远近、初后等,有如是差别。”

是诸相皆空,名为“相空”。

如说一切有为法,皆是无常相。所以者何?生灭不住故,先无今有、已有还无故,属诸因缘故,虚诳不真故,无常因缘生故,众合因缘起故。如是等因缘故,一切有为法是无常相。

能生身心恼故,名为苦,身四威仪无不苦故,苦圣谛故,圣人舍、不受故,无时不恼故,无常故。如是等因缘,名为苦相。

离我所故空,因缘和合生故空,无常、苦、空、无我故名为空,始终不可得故空,诳心故名为空,贤圣一切法不著故名为空,以无相、无作解脱门故名为空,诸法实相无量无数故名为空,断一切语言道故名为空,灭一切心行故名为空,诸佛、辟支佛、阿罗汉入而不出故名为空。如是等因缘故,是名为空。

无常、苦、空故无我,不自在故无我,无主故名为无我;诸法无不从因缘生,从因缘生故无我,无相无作故无我,假名字故无我,身见颠倒故无我,断我心得道故无我。以是种种,名为无我。

如是等名为总相。

别相者,地,坚相;火,热相;水,湿相;风,动相。眼识依处名眼相,耳、鼻、舌、身亦如是。识,觉相;智,慧相;慧,智相。舍为施相,不悔不恼为持戒相,心不变异为忍相,发懃为精进相,摄心为禅相,无所著为智慧相,能成事为方便相。识作生灭为世间相,无识为涅槃相。如是等诸法各有别相。

当知是诸相皆空,是名“自相空”。

馀义如性空中说,性、相义同故。

问曰:

何以不但说“相空”而说“自相空”?

答曰:

若说“相空”,不说法体空;说“自相空”,即法体空。

复次,众法和合故一法生,是一法空,如是等一一法皆空。今和合因缘法展转皆亦空,一切法各各自相空,以是故名为自相空。

问曰:

若一切法各各自相空,云何复有所说?

答曰:

众生颠倒故,以一相、异相、总相、别相等而著诸法,为断是故而有所说。

如是等因缘,名为自相空。

“一切法空”者,一切法名五众、十二入、十八界等。是诸法皆入种种门,所谓一切法有相、知相、识相,缘相、增上相,因相、果相,总相、别相,依相。

问曰:

云何一切法有相?

答曰:

一切法有好有丑、有内有外;一切法有心生,故名为有。

问曰:

无法中云何言“有相”?

答曰:

若无法不名为“法”,但以遮有故名为“无法”;若实有无法,则名为有。是故说一切法有相。

“知相”者,苦法智、苦比智能知苦谛,集法智、集比智能知集谛,灭法智、灭比智能知灭谛,道法智、道比智能知道谛;及世俗善智能知苦、能知集、能知灭、能知道,亦能知虚空、非智缘灭——是名一切法知相。知相故摄一切法。

“识相”者,眼识能知色;耳识能知声;鼻识能知香;舌识能知味;身识能知触;意识能知法,能知眼、能知色、能知眼识,能知耳、能知声、能知耳识,能知鼻、能知香、能知鼻识,能知舌、能知味、能知舌识,能知身、能知触、能知身识,能知意、能知法、能知意识——是名识相。

“缘相”者,眼识及眼识相应诸法能缘色;耳识及耳识相应诸法能缘声;鼻识及鼻识相应诸法能缘香;舌识及舌识相应诸法能缘味;身识及身识相应诸法能缘触;意识及意识相应诸法能缘法,能缘眼、能缘色、能缘眼识,能缘耳、能缘声、能缘耳识,能缘鼻、能缘香、能缘鼻识,能缘舌、能缘味、能缘舌识,能缘身、能缘触、能缘身识,能缘意、能缘法、能缘意识——是名缘相。

“增上相”者,一切有为法各各增上;无为法亦于有为法有增上——是名增上相。

“因果相”者,一切法各各为因、各各为果——是名因果相。

“总相、别相”者,一切法中各各有总相、别相。如马是总相,白是别相;如人是总相,若失一耳,则是别相。如是各各展转,皆有总相、别相——是为总相、别相。

“依相”者,诸法各共相依止,如草木山河依止于地,地依止水,如是一切各各相依,是名依止相。依止相摄一切法。

如是等一法门相摄一切法。

复次,二法门摄一切法,所谓色、无色法,可见、不可见法,有对、无对法,有漏、无漏法,有为、无为法,内法、外法,观法、缘法,有法、无法,如是等种种二法门相。

三、四、五、六乃至无量法门相摄一切法。

是诸法皆空,如上说,名一切法空。

问曰:

若皆空者,何以说一切法种种名字?

答曰:

凡夫人于空法中无明颠倒取相故,生爱等诸烦恼;因烦恼故,起种种业;起种种业故,入种种道;入种种道故,受种种身;受种种身故,受种种苦乐。如蚕出丝无所因,自从己出而自缠裹,受烧煮苦。

圣人清净智慧力故,分别一切法本末皆空;欲度众生故,说其著处,所谓五众、十二入、十八界等;汝但以无明故,而生五众等自作自著!若圣人但说空者,不能得道,以无所因、无所厌故。

问曰:

汝言一切法空,是事不然!何以故?一切法各各自相摄故。如地坚相,水湿相,火热相,风动相,心为识相,慧为知相;如是一切法,各自住其相,云何言空?

答曰:

性空、自相空中已破,今当更说。相不定故,不应是相。如酥、蜜、胶、蜡等皆是地相,与火合故,自舍其相,转成湿相;金、银、铜、铁与火合故,亦自舍其相,变为水相;如水得寒成冰,转为地相。如人醉睡、入无心定、冻冰中鱼,皆无心识,舍其心相,无所觉知;如慧为知相,入诸法实相,则无所觉知,自舍知相。是故诸法无有定相。

复次,若谓诸法定相,是亦不然!所以者何?如未来法相,不应来至现在;若至现在,则舍未来相;若不舍未来相入现在者,未来则是现在,为无未来果报。若现在入过去,则舍现在相;若不舍现在相入过去,过去则是现在。如是等过,则知诸法无有定相。

复次,若谓无为法定有者,应别自有相;如火自有热相,不因他作相。是故当知无为法无相故实无。

复次,汝以未来世中非智缘灭法是有为法,而无有为相。若汝谓“以非智缘尽是灭相”,是亦不然!所以者何?无常灭故,是名灭相,非以非智缘灭故名为灭相。

如是等种种,无有定相。若有定相,可使不空;而无定相;而不空者,是事不然。

问曰:

应实有法不空。所以者何?凡夫、圣人所知各异,凡夫所知是虚妄,圣人所知是实。依实圣智故舍虚妄法,不可依虚妄舍虚妄!

答曰:

为破凡夫所知,故名为圣智。若无凡夫法,则无圣法;如无病则无药。是故经言:“离凡夫法更无圣法,凡夫法实性即是圣法。”

复次,圣人于诸法不取相亦不著,是故圣法为真实;凡夫于诸法取相亦著,故以凡夫人法为虚妄。圣人虽用而不取相,不取相故则无定相,如是不应为难!于凡夫地著法分别:是圣法,是凡夫法;若于贤圣地,则无所分别;为断众生病,故言:“是虚、是实。”如说:“佛语非虚非实,非缚非解,不一不异。”是故无所分别,清净如虚空。

复次,若法不悉空,不应说“不戏论为智人相”,亦不应说“不受不著、无所依止、空、无相、无作名为真法”。

问曰:

若一切法空,即亦是实,云何言“无实”?

答曰:

若一切法空,假令有法,已入一切法中破;若无法,不应致难!

问曰:

若一切法空是真实者,佛三藏中何以多说无常、苦、空、无我法?如经说:“佛告诸比丘:‘为汝说法,名为第一义空。何等是第一义空?眼生无所从来,灭亦无所去;但有业有业果报,作者不可得!耳、鼻、舌、身、意,亦复如是。’”

是中若说“生无所从来,灭亦无所去”,是常常法不可得故无常;但有业及业果报,而作者不可得,是为声闻法中第一义空,云何言“一切法空”?

答曰:

我,是一切诸烦恼根本,先著五众为我,然后著外物为我所;我所缚故而生贪恚,贪恚因缘故起诸业。如佛说“无作者”,则破一切法中我;若说“眼无所从来,灭亦无所去”,则说眼无常;若无常即是苦,苦即是非我、我所;我、我所无故,于一切法中心无所著;心无所著故,则不生结使;不生结使,何用说空!以是故,三藏中多说“无常、苦、空、无我”,不多说“一切法空”。

复次,众生虽闻佛说“无常、苦、空、无我”,而戏论诸法;为是人故说“诸法空”。若无我亦无我所,若无我、无我所,是即入空义。

问曰:

佛何以说“有业有果报”?若有业有果报,是则不空!

答曰:

佛说法有二种:一者、无我,一者、无法。为著见神有常者,故为说“无作者”;为著断灭见者,故为说“有业有业果报”。若人闻说“无作者”,转堕断灭见中,为说“有业有业果报”。此五众能起业而不至后世,此五众因缘,生五众受业果报相续,故说受业果报。如母子身虽异,而因缘相续故,如母服药,儿病得差。如是今世、后世五众虽异,而罪福业因缘相续故,从今世五众因缘受后世五众果报。

复次,有人求诸法相著一法,若有若无、若常若无常等;以著法故,自法生爱、他法生恚,而起恶业;为是人故说“诸法空”。诸法空则无有法。所以者何?所可爱法,能生结使;能生结使,则是无明因缘;若生无明,云何是实?是为法空。

复次,众生有二种:一者、著世间,二者、求出世间。

求出世间,有上、中、下:上者利根,大心求佛道;中者中根,求辟支佛道;下者钝根,求声闻道。

为求佛道者,说六波罗蜜及法空;为求辟支佛者,说十二因缘及独行法;为求声闻者,说众生空及四真谛法。

声闻畏恶生死,闻众生空,及四真谛,无常、苦、空、无我,不戏论诸法。如围中有鹿,既被毒箭,一向求脱,更无他念。

辟支佛虽厌老、病、死,犹能少观甚深因缘,亦能少度众生。譬如犀在围中,虽被毒箭,犹能顾恋其子。

菩萨虽厌老、病、死,能观诸法实相,究尽深入十二因缘,通达法空,入无量法性。譬如白香象王在猎围中,虽被箭射,顾视猎者心无所畏,及将营从安步而去。

以是故,三藏中不多说法空。

或有利根梵志,求诸法实相,不厌老病死,著种种法相,为是故说法空。所谓先尼梵志,不说五众即是实,亦不说离五众是实。

复有强论梵志,佛答:“我法中不受有无,汝何所论?有无是戏论法、结使生处。”

及《杂阿含》中《大空经》说二种空:“众生空,法空。”

《罗陀经》中说:“色众破裂分散,令无所有。”

《筏喻经》中说:“法尚应舍,何况非法!”

《波罗延经》、《利众经》中说:“智者于一切法不受不著,若受著法则生戏论,若无所依止则无所论。诸得道圣人于诸法无取无舍,若无取舍,能离一切诸见。”

如是等三藏中处处说法空。

如是等名为一切法空。

“不可得空”者。

有人言:“于众、界、入中,我法、常法不可得故,名为不可得空。”

有人言:“诸因缘中求法不可得,如五指中拳不可得故,名为不可得空。”

有人言:“一切法及因缘毕竟不可得故,名为不可得空。”

问曰:

何以故名不可得空?为智力少故不可得?为实无故不可得?

答曰:

诸法实无故不可得,非智力少也。

问曰:

若尔者,与毕竟空、自相空无异,今何以故更说不可得空?

答曰:

若人闻上诸空都无所有,心怀怖畏生疑;今说所以空因缘,以求索不可得故,为说不可得空。断是疑怖故,佛说不可得空。所以者何?佛言:“我从初发心乃至成佛,及十方佛,于诸法中求实不可得,是名不可得空。”

问曰:

何事不可得?

答曰:

一切法乃至无馀涅槃不可得故,名为不可得空。

复次,行者得是不可得空,不得三毒、四流、四缚、五盖、六爱、七使、八邪、九结、十恶,诸弊恶垢结等都不可得故,名为不可得空。

问曰:

若尔者,行是不可得空,得何等法利?

答曰:

得戒、定、慧,得四沙门果、五根、五无学众,六舍法、七觉分、八圣道分、九次第定、十无学法。得如是等,是声闻法。

若得般若波罗蜜,则具足六波罗蜜及十地诸功德。

问曰:

上言“一切法乃至涅槃不可得”,今何以言“得戒、定、慧,乃至十无学法”?

答曰:

是法虽得,皆助不可得空故,亦名不可得;又复无受无著故,是名不可得;为无为法故名不可得;圣谛故名不可得,第一义谛故名不可得。圣人虽得诸功德,入无馀涅槃故,不以为得;凡夫人以为大得。如师子虽有所作,不自以为奇,馀众生见以为希有。

如是等义名为不可得空。

“无法空”、“有法空”、“无法有法空”。

“无法空”者,有人言:“无法,名法已灭,是灭无故,名无法空。”

“有法空”者,诸法因缘和合生,故无有法,有法无故,名有法空。

“无法有法空”者,取无法有法相不可得,是为无法有法空。

复次,观无法有法空,故名无法有法空。

复次,行者观诸法生、灭,若有门、若无门,生门生喜,灭门生忧。行者观生法空则灭喜心,观灭法空则灭忧心。所以者何?生无所得,灭无所失,除世间贪忧故,是名无法有法空。

复次,十八空中,初三空破一切法,后三空亦破一切法。有法空,破一切法生时、住时;无法空,破一切法灭时;无法有法空,生、灭一时俱破。

复次,有人言:“过去、未来法空,是名无法空;现在及无为法空,是名有法空。何以故?过去法灭失、变异归无;未来法因缘未和合,未生、未有,未出、未起,以是故名无法。观知现在法及无为法现有,是名有法。是二俱空,故名为无法有法空。”

复次,有人言:“无为法无生住灭,是名无法;有为法生住灭,是名有法。如是等空,名为无法有法空。”

是为“菩萨欲住内空乃至无法有法空,当学般若波罗蜜”。

大智度论卷第三十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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