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理院統字第1615號解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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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理院統字第1616號解釋→ |
現行法令對於刑事訴訟已採直接審理主義故凡得用書面審理之情形在法令上均有特別規定如案件輕微可用他法救濟不得顯違法令明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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現行法令對於刑事訴訟已採直接審理主義故凡得用書面審理之情形在法令上均有特別規定如案件輕微可用他法救濟不得顯違法令明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