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理院統字第1727號解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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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理院統字第1726號解釋 中國《大理院
統字第1727號解釋》
大理院統字第1728號解釋


1927年,中華民國國民政府將大理院改為最高法院。因為作品司法性質及年代久遠,所以中國大理院解釋屬於公有領域。

  洗用舊郵票刑律早有論罪明文郵政條例關於此點不過明予揭出於刑律本條並無出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