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理院統字第294號解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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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理院統字第293號解釋 中國《大理院
統字第294號解釋》
大理院統字第295號解釋

1927年,中華民國國民政府將大理院改為最高法院。因為作品司法性質及年代久遠,所以中國大理院解釋屬於公有領域。

  養父母應包括在尊親屬之內養子不受管束揪打養父母成傷自應依刑律三一七條處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