天原發微/10

維基文庫,自由的圖書館
目錄 天原發微
◀上一卷 天原發微卷之十 下一卷▶

天原發微卷之十

魯齋鮑雲龍景翔編著

虛谷方回萬里校正

歲會

月以十二起者六與六相偶而為十二,以康節數推之,日歲運元皆用十二,故一日十二時,一歲十二月,一運十二世,一元十二會。包括往古來今無不在是,即一時可以推一日,即一日可以推一月,即一月可以推一年,即一年可以推十二萬九千六百年,推而上之豈特一歲十二月之用而已哉。十二辟卦舉其凡皇極一書究其極,皇極經世是推步之書,以十二辟管十二會,棚定時節,就中推吉凶消長,只是加一倍推去。京房卦氣用六日七分,康節亦用六日七分,康節、京房易自是一書,與易不相干。鄭氏曰:日月之行一歲十二會,聖王因其會而分之以為大數,觀其所會命其四時,卦氣提其綱,太玄研其細,經世衍其妙,而後天地日月,星辰元會,運世皇帝,王伯之蘊皆可得而推矣。在年則以消長,在月則以跳脯,在日則以晝夜而分。太史公曰:大運三十歲一小變,百年中變,五百年大變,三大變一紀,三紀而大備此其大數也。


○邵子曰:一元統十二會三百六十日四千三百二十世,猶一歲統十二月三百六十日四千三百二十辰。

日為元、元始也,其數一、一歲一周,月為會、會交也。數十二歲十二周星為運,運者時之行也,隨天左轉,歲三百六十周。辰為世。世者變之終也。一日十二辰,積一歲四千三百二十辰也。一世三十年,則一十二萬九千六百年是為一元之數。一元在大化中猶一年也。自元之元至辰之元,自元之辰至辰之辰,而數窮、窮則變,經世但著一元之數,窮天地之數可知矣。一元有十二萬九千六百歲,一會有十二萬九千六百月,一運有十二萬九千六百日,一世有十二萬九千六百辰,皆自然之數,又非有所牽合也。


○又曰:前六會為息,後六會為消,即一歲之自子至巳為息,自午至亥為消,開物於星之七十五,猶歲之驚蟄也。閉物於星之三百一十五,猶歲之立冬也。或曰氣盈於三百六十六,朔虛於三百五十四,今經世之數槃以三百六十為率何也?曰:所以藏諸用也。 自子至巳作息陽進陰退,至巳月之終當辰之二千一百六十為陽極,陰陽之餘空各六。自午至亥作消陰進陽退,至亥月之終,當辰之四千三百二十為陰極,陰陽之餘空各六凡二十有四,當易六十四卦三百八十四爻之數。除四正卦凡卦六,四六二十四三百八十四去其二十四,則所有者三百六十。乾坤坎離為四正卦,居四方之位,反覆不變。經世一元之運數舉成數焉。消息盈虛之法在其間,所以藏諸用也。唐堯始於星之癸一百八十,辰之申二千一百五十七何也?曰:以今日天地之運,日月五行之行,推而上之,因以得之也。


○又曰:分而為十二,前六限為長,後六限為消,進退三百六十日。 此當元經會之數,十二月即十二會,三百六十日即三百六十運,以元之元之數為一分,每會得一萬八百元分,每運得三百六十元分,總一元之分數得十二萬九千六百元之元,陽三百六十為進陰三百六十為退,合三百六十乃成七百二十。


○又曰:分而為三十,以當一月三十日之數,隨大運消長而進退六十日。 此當以會經運之數,一月三十日,即一會三十運,自月言之,跳納分用,一進一退,消長各數,則成六十運。自日言之,晝夜又分用,一進一退,跳納各數,則一月之數成百二十日,一會之數成百二十運。

○又曰:十二萬九千六百分而為十二,以當一日十二時之數而進退六日。

此當以運經世之數,以元經會則年卦月卦,會經運則氣卦侯卦,運經世則日卦時卦之數。一日十二時即一運十二世,一為一秒,十二秒為一分,三十分為一時,總一日得四千三百二十秒。十二萬九千六百則三十日之秒也。積一運之年凡得五億五千九百八十七萬二千秒,則泰之數也。日進退六日者舉一變之數也。以日當年則六日為六年,進之而六十年,在小運則為十變,在大運則為一變。蓋天道以六而變,必有餘分。小則六日者歷六辰也。甲子甲午各一世也。是故大運六十年一變者,五運之數也。天始於甲臨於子。地始於己臨於卯。甲己之間中見土運。土金水木火以次相傳。天終於癸亥地終於戊寅。別而言之各有六十。合而言之共為六十。如是而大變一周天矣。小運六年而一變者六氣之數也。六氣者天始於子而終於巳,地應之則始於卯而終於申,天始於午而終於亥,地應之則始於酉而終於寅,司天司地通為六氣,別之則十二,而二十四合之,則十二而六,如是六十變亦一周天矣。是故大運以六十而變六變通,餘分得三百六十六。小運以六而變六十變通,餘分亦成三百六十六也。

○又曰:三百六十,以當一時之數,隨小運之進退,以當晝夜之時。 一時即一世,自時言三百六十為秒數,自世言三百六十為月數,三百六十月即一世之年矣。當晝夜之時則一時成一時,一時得百八十秒,積一日實二千一百六十秒,於一日四千三百二十分用其半也。隨大小運之消長者,子以後六月為長,午以後六月為消,隨小運之進退者子以後六時為進,午以後六時為退。大運有消長無進退,小運有進退無消長,消長者進退之積也。子至巳為長,午至亥為消,此盡舉一元之數,包退數閏數在其間,若日月則消長之中各有進退,一年止有七百三十晝夜,太玄以一晝一夜為一日,通奇贊為三百六十五日,經世以晝夜各為一日,并陽盈陰縮共餘十二日,成一百二十日。以一百二十合七百二十,則八百四十日。即一年三百六十日一分為兩兼晝與夜,及閏數而計之也。餘分六日散于 六甲 ,得六十甲子。數閏六日合之而百二十,為人物之用也。六數之中日分乎晝夜,數分乎脁肉各成十二,一以為二各兼消長,二以為四可知一限,進六十日退六十日。六限進退三百六十日,又一限進六日退六日,共七分消長,所以用十四會成七百二十日,皆用半數。或曰:進十二日為百有二十。退十二日亦為百有二十,并陽盈之餘,分六交數之朔,虛六亦得二百五十二亦通。


○又曰:大小運數之立。 體數有三百八十四而用數止于三百六十一年,正數得三百六十。以經世推之以十二會用九,則用二百七十日,今以一元三百六十運中止用二百四十運,加閏數不過二百五十二者,用開物八會也。蓋寅開戌閉,戌亦不用也。天有生物之時,地有生物之數,主天而言一年用三百六十,主地而言自草木萌動,至地始凍止用二百五十二也。故卦氣圖在日數則三百八十四日,在時數則二百五十六日,止有三千七十二時,此大小運之所以分也。盡取十二限數,進退三百六十日,又一限進六日而退亦若是,陰陽賡續分治一元。別而言,各有三百六十陰,分乎陽,析乎半數,若合而言之,陽進陰退,共成三百六十者,陽包乎陰,總全數也。故此大運法別退數閨法而言,以明天地陰陽之數,正閏相生分半而通用,同本而異名也。

○又曰:立小運法十二萬九千六百,去其三者交數,取其七者用數,用法三而成于六加餘分,故有七。

大運法專明體則小運之體可知,小運法專明用則大運之用可知互見也。在體為體之用數三百六十也。在用為用數之用二百五十二也。交數則不用之數也。用數顯陽也,交數幽陰也。天統乎體,地分乎用。自一元之數而言,用數七交數三,陽勝乎陰者,天在地上者七交而在地下者三,主坎離卯酉而言晝夜之分也。陽侵陰晝侵夜,三天兩地之理也。以一日言自寅至戌,以十二會言開物至閉物,於十二萬九千六百中取九萬七百二十數為用。以日數言於三百六十日中十取其七,得二百五十二為用。以一歲言冬三分不用,以一日言夜三分不用。

○二至二分三百六十中分之,則一百八十中相去之數也。 朱子曰:自冬至至春分是進到一半,所以謂之分,自春分至夏至是進到極處,故謂之至。進之過則退至,秋分是退一半至冬至也,是退到極處。


○百六陽九之運。

凡水旱之歲歷運有常。按律歷志云:十九歲為一章,四章一部,二十部一統,三統為一元,有四千五百六十歲,初入元一百六歲,有陽九謂旱九年。次三百七十四歲陰九,謂水九年。以一百六歲并三百七十四歲,為四百八十歲。注云:六乘八之數。此魏鶴山要義之云。愚按:史謂漢家有陽九之厄。堯有九年之水,湯有七年之旱,隊此推之可見矣。蓋堯舜以德彌變,水旱出於天數,故不能為害,若漢家之厄,則出於人為,不可一諉諸天也。故曰:天作孽猶可違,自作孽,不可活此之謂也。

○中數曰歲,朔數曰年。 大史掌正歲年以序事,中數謂十二月,中氣總三百六十五日四分日之一謂之歲,朔數者十二月之朔,一周謂三百五十四日謂之年,此是歲年相對,故有朔與中之別。若散而言之則一也。爾雅釋天云:唐虞曰載,夏曰歲,商曰祀,周曰年是也。


○朱子曰:康節十二會十二萬九千六百年,以小推大,箇箇一般,謂歲月日時皆合。第一會一萬八百年,天始開。第二會一萬八百年,地始凝。第三會人物始生,謂之開物。此時屬寅,到戌時閉物,為人物消盡之時,大半是半明半晦,如晝夜相似。到得一元盡時,天地又是一番開闢。 以天地一氣推之,一晝一夜便自可見。今年冬至至明年冬至是氣之一周,把來拆做兩截,前面底是陽,後面底是陰。又拆做四截便是四時,春夏是噓秋冬是吸,只是一箇氣。陽氣既升之後,相將欲絕便有陰生。陰氣將盡便有陽生,其己用之氣便散所謂消長是也。天運一月日自轉一匝。又有那大轉底時候,不可拘一。愚按:乾坤易之門復姤二卦,為門之關鍵而啟閉焉。自子陽生乾之門便開,其動也闢。又曰:天開於子。故斗杓建此,其名曰震,萬物出焉。乾以分之也,故至巳而止自午一陰生,坤之門便閉,其靜也翕,巽陰消陽萬物入焉。坤以藏之至亥而止,一闢一翕如兩扇門相似,一扇開便一扇閉,陽來則開,陽去則閉也。以此觀之則先儒所謂充拓得去,則天地變化草木蕃,充拓不去則天地閉賢人隱。亦在乎人而已。堯舜禹湯文武在上,則為唐虞商周世道陽明。否則正士囚奴,毒痛四海,焚書坑儒,天下解散,石動朱溫,穢濁人倫,翻覆天地。此時不待,日月無光,宇宙黑暗而人物自不容於不消盡也。鳴呼、亦難言哉。


又曰:天開於子,地闢於丑,人生於三辰之月,皆可以為歲首,而三代迭用之。夏以寅為人正,商以丑為地正,周以子為天正。然時以作事則歲月自當以人為紀。故孔子嘗曰:吾得夏時而說者以為謂夏小正之屬,蓋取其時之正與其令之善也。

或問曰:商周之改正朔,何以不如夏時之得其正也。曰:陽氣雖始於黃鍾,而其月為建子,然猶潛於地中,而未有以見其生物之功也。歷丑轉寅三陽始備,於是協風乃至,盛德在木,春氣應焉。古之聖人以是為生物之始,改歲之端蓋以人之所共見者言之,未有知其所由始也。至於商周始以征伐而有天下,於是更其正朔,定為一代之制,以新天下之耳目,而有三統之說,然以言乎天則生物之功未著,以言乎地則改歲之義不明,而凡四時五行之序,皆不得其中正,此孔子所以考論三王之制,而必行夏之時也。愚考諸傳記,三代雖正朔不同,然皆以建寅起數。蓋朝覲同會,班曆授時,則以正朔行事。至於紀月之數,則皆以寅為首。伊訓稱十有二月,乙丑者商以建丑為正,故以十二月為正,乙丑日也。不以係朔者非朔日也。至於改正朔,而不改月數者,於經史猶有可考周建子矣,而詩言四月,維夏六月,祖暑則寅月起數未嘗改也。秦建亥矣,而史記始皇三十一年十二月更名臘曰嘉平。夫臘必建丑月也。秦以亥正則臘為三月。云十一月者則寅月起朔,秦未嘗改也。至三十七年書十月癸丑始皇出遊。十一月行至雲夢,繼書七月丙寅始皇崩,九月葬驪山,先書十月十一月,而繼書七月九月者,知其以十月為正朔,而寅月起數,未嘗改也。秦史制書謂改年始,朝賀皆自十月朔,夫秦繼周也,若改月數則周之十月為建酉月矣。安在其為建亥乎。漢仍秦正,史亦書曰:元年冬十月則正朔改,而月數不改亦已明矣。又按:漢孔氏以春為建子之月,蓋謂三代改正朔,必改月數,必以其正為四時之首。泰誓言一月戊午,一乃三字之誤。爾既以一月為建子之月,而經又係之以春,故遂以建子之月為春,不知其實正月孟春也。如是則四時改易尤為無義,冬不可以為春,寒不可以為暖,不待辨而明矣。或曰:鄭氏箋詩,維莫之春,亦言周之季春,於夏為孟春。曰:此漢儒承襲之誤耳。臣工詩,蓋言莫春,當治其新會矣。今如何哉、然牟麥將熟,可以受上帝之明賜,夫來牟將熟,則建辰之月,夏正季春審矣。鄭氏於詩亦不得其義,而考之不審矣。不然則商以季冬為春,周以仲冬為春,四時反逆,皆不得其正。豈三代聖人奉天之政乎。

○又曰:周人以子為正,雖得天統,而孔子之論,為邦乃以夏時為正。蓋取諸陰陽始終之著明也。 陽始於子而終巳,陰始於午而終亥。論四時之氣則陽始寅而終未,陰始申而終丑,此二說雖若小差,所爭不過二位。蓋子位一陽雖生而未出乎地。至寅位泰卦則三陽之生方出地上,而溫厚之氣從此始焉。巳位乾卦六陽雖極,而溫厚之氣未終。故午一陰雖生而未害於陽。必至未位遁卦,而後溫厚之氣始盡也。其午位陰已生,而嚴凝之氣及申方始,亥位六陰雖極,而嚴凝之氣至丑方盡,義亦倣此。康節十二會言到子方有天未有地在,到丑方有地未有人在,到寅方有人,皆天地人之始於此。故三代即其始處,建以為正。故曰:子丑寅之建正,皆是三陽之月,若秦以亥為正,直是無謂。

○又曰:先天圖中亦函十二辟卦,左邊自子至巳陽卦三十二,從震起復分十六卦,二陽升於兌,宮為臨,由臨以上八卦,入乾宮升,三陽為泰,四陽壯,五陽夫,六陽乾四月終焉。右邊自午至亥陰卦三十二,巽宮生於姤,分十六卦,二陰降於艮,宮為遁,由遁以下八卦,入坤宮降,三陰而為否,四陰觀五剝,六陰坤,十月終焉。 陽卦震宮取一,乾宮取四。陰卦巽宮取一,坤宮取四。以見陰陽二氣,其始也微而緩其終盛也。疾而速,微而緩,所以根柢萬物而養其源。疾而速所以生殺萬物,而成其功。獨坎離二宮不取者,以見水火二氣,流行於天地間。其不用者乃無往而不用也。辟卦平鋪四時對待,故二十四氣七十二候,分列其中而不紊。先天八宮對待各有定序。十二辟卦乾坤獨握其八焉。所以父母萬物,生長收藏莫不由此。

○邵子曰:法始乎伏羲,成乎堯,革於三王,極于五伯,絕於秦,萬物治亂之邇無以逃此矣。始伏羲開物於寅也。成乎堯陽純乎巳也。革於三王陰生于午也。極于五伯陽道已窮。絕于秦則限隔矣。邵子所謂羲黃堯舜湯武威文皇帝王伯,父子君臣,四者之道理,限于秦是也。言限截于秦而不得行也。又曰:易始于三皇,書始于二帝,詩始於三王,春秋始于五霸。 其說謂二皇之世如春,五帝之世如夏,三王之世如秋,五伯之世如冬。又曰:七國冬之餘烈也。漢王而不足,晉伯而有餘。三國伯之雄十六國伯之叢也。南五代伯之借乘也,五朝伯之傳舍也。隋晉之于唐漢之弟也。隋季諸郡之伯也,江漢之餘波也。唐季諸鎮之伯也,日月之餘光也。後五代之伯也,日出之星也。愚按:堯之前亦有如五伯者,大數之中自有小數,以細別之也。特世運無傳惟近者可見爾。邵子謂:皇帝王伯之中,各有皇帝王伯者是也。姑以漢一代言之,亦有皇帝王伯之髡鬍者焉。無為者皇如漢高惠是也;恩信者帝如孝文是也;智力者伯如孝武是也。孝宣伯之王,孝武王之伯。譬之四時,春秋冬夏。伯而夷狄,又出其下矣。鳴呼、何幸而得遇三皇之時哉。

○又曰:天地之氣運,北而南則治,南而北則亂,亂久復北而南矣。天道人事皆然。推之歷代,可見消長之理也。又曰:陰事太半,陽一而陰二也。治世少而亂世多,君子少而小人多之數也。

愚按:元會運世之數,一運當三百六十年,可以推歷代之治亂。子至卯陰中陽將治也。卯至午陽中陽極治也。午至酉陽中陰將亂也。酉至子陰中陰極亂也。先天圖自泰歷蠱而至否,自否歷隨而至泰,即南北之運數也。蓋泰與否相對,蠱與隨相對。故曰自泰至否其間有蠱,蠱之者誰陰方用事,陽艮以止,陰邪巽入否斯至矣。自否至泰其間有隨,隨之者誰陽震順動兌陰隨之,民說無疆泰無不宜,此否泰蠱隨,殆亦天門地戶,人路鬼方出入之交歟。數往者順自子而午,震離兌乾治之象,知來者逆自午至子,巽坎艮坤亂之象,當背北面南觀之即知逆,唐至五代包六甲子半治半亂,宋乾德至今又六甲子,中經南人用事,南禽隨氣過北而亂,康節蓋以數推之,六甲子者三百六十年也,即一日十二時之數,自堯甲辰起運,月巳辰未星癸,迄今月仍在午,辰方過酉為年者三千六百六十,為時者僅一百二十二何速哉,古今在天地間猶日一暮爾。聖人通乎晝夜之道而知,故能以一時觀萬時,一世觀萬世,愚錄世運於十二會,運之終其有感也夫。

司氣 地上之數起於二,二而六之為十二月,二而四之為二十四氣,二而三之為七十二候,此十二辟中所以藏了七十二候,四正卦中所以藏了二十四氣,六十卦中所以藏了三百六十日。漢始以驚蟄為正月中氣,雨水為二月節,至前漢末始改。故律曆志云:正月立春節雨水中,二月驚蟄節春分中,言蟄蟲正月始驚,二月大驚,故移居後云。三統曆:穀雨三月節清明中,按通卦驗及今曆,以清明為三月節穀雨中,餘並與律歷志同,月令紀十二月時侯體例不一,氣候在前先言之,在後後言之,其二至二分之月,皆再紀時候者,以二至是陰陽之始終,二分是陰陽之交會,此節之大者聖王所加謹。


易曰:坎正北方之卦也。又曰:兌正秋也。又曰:先王以至日閉關。

後世氣候節序,易已備之矣。坎既言正北方卦,則震東兌西離南,不言可見。兌正秋者秋分也。則震春分,離夏至,坎冬至,不言可見。復大象言,至日閉關冬至也。則姤為夏至,不言可見,人能明易則陰陽消長之氣,可觸類而知矣。

鶴山魏氏曰:秋為陰中,春為陽中。 陰氣始五月終十月,故七月八月為陰中。陰中雖兼有陽陰為主,陽氣始十一月終四月,正月二月為陽中。陽中雖兼有陰陽為主。

朱子曰:自今年冬至至明年冬至,只是一氣周匝,把來折做兩截,則春夏為陽,秋冬為陰,分做四截便是四時。又分做二十四氣七十二候皆自此始。 二十四氣者,孔云:正月立春節雨水中,二驚蟄節春分中,三穀雨節清明中,四立夏節小滿中,五芒種節夏至中,六小暑節大暑中,七立秋節處暑中,八白露節秋分中,九寒露節霜降中,十立冬節小雪中,十一大雪節冬至中,十二小寒節大寒中,雨水者雪散而為雨水,自上而下曰雨,北風凍之而為雪,東風解之而為水。驚蟄者蟄蟲驚而走出。穀雨者雨以生百穀。清明物生清淨明潔。小滿物長於此小得盈滿。芒種有芒之穀可稼種。小暑大暑就極熱之中分為大小。月初為小半為大。處暑暑將退伏潛處。白露陰氣漸重,露凝色白。寒露露氣寒將欲凝結。小雪大雪十月初小,十一月轉大。小寒大寒,十二月初寒為小,月半寒為大,二十四氣有十五日有餘。每氣中半分之為四十八氣,氣有七日半有餘。周禮有日十八箭,是一氣易一箭也。凡二十四氣三分之氣間五日有餘,故年有七十二候也。

歐子曰:七十二候各置中節,節初候也。以候策累加之卦,置中氣即次卦也。五行用事而命之即公卦也。以策累加之即春木夏火秋金冬水之初也。置四季之節之即土用事也。

十二辟卦之爻應七十二侯中節。前為初候朔氣前三日也。後為次朔氣後三日也。候以分內外故六十卦應三百六十日,一年十二月有十二中氣,即次候六十四置四立之。節冬以維策加則置十二公卦以主之。如十一月坎初六孚是中氣。辟復候屯三日也。小寒坎九二候屯外大夫謙卿睽,是次卦也氣後三日也。四立者木立夏火,季之月正冬至公中內為朔氣,前十二月節,立冬水,立秋金皆四孟之節五行用事之初也。艮巽四維之位分六氣,四季者為辰戌丑未,土用事之時也。坎離震兌也。每卦兩爻統五卦成一月用事為朔立春居乾坤四正卦,一爻統兩卦半,六爻統十五卦成三.月為一時統而論之,四時四六二十四也。分而言之有節有氣有候,各有條而不亂,姑以意釋之,未審得歐公之意否?或曰:甲一月已六變,十二月則七十二變,謂之候亦通。

司天考曰:七十二者五行化成之數,是為經法陽之策,三十六而兩之。陰之策二十四而三之。陰陽之數無往不合,七十一一候亦自此推。 七十二候王司監用之於歷,極其精妙。愚嘗求其說而不得,終夜以思久而方悟。曰:此即乾坤二卦之策,乾一爻三十六,兩爻七十二,六爻二百一十六。坤一爻二十四,三爻七十二,六爻一百四十四。用之一年,則三百六十日之數盡矣。又以五行之熙分之。水木火金分王四季,共得四七二百八十八日。又欠七十二日,以足一周之數。於是以土四季當之,每季十八日,為辰戌丑未之月。又每月六日屬土,應一月辟卦六爻以見五行,離土不得。一年四季 一月六日 ,皆有土以寄王其中,所以天地間萬民萬物萬事萬化並資之,以為生長收藏之地故曰侯焉。讀者當諒其苦思不止,甲己之變而已也。


觀物張氏曰:四時八節各以三變,以十為一日旬,三旬而一月,九旬而一時,三十六旬而四時畢。以五為一日候,三候而一氣,九候而一節,七十二候而八節周。 天有四時,一時四月,一月四十日,四四一十六而各去其一,是以一時三月, 一月三十日 。體數雖四而一者常不用,用數有三有九,故三旬為一月,三月九十日為一時。五日一侯者一月六候,五六三十日也。三候一氣者十五日也。九侯一節者八九之侯而氣節周也。愚嘗恨今之司曆者,徒登其候之名,而未又研其義,請逐一條之,免墮於與百姓日用而不知之域。

七十二候名義。 以十一月中蚯蚓結起候者,用冬至甲子上元曆一始也。以東風解凍起候者,本人正為重用五代馬重續新曆,正月雨水為氣首也。

正月

東風解凍者春風發散寒凍之氣也。蟄蟲始振者初始振動而未出,至二月乃大驚而出。魚上冰者當盛寒時,伏冰下逐其溫暖,至正月陽氣上,始遊水上而近於冰。獺祭魚者此時魚肥美,先祭而後食也。鴻馬來者大鴻小厲,自外來於中國,將北反其居。通卦驗云:立春雉雊雞乳,雨水降條風至,條風東風也。猛風風之甚也。動搖草木有聲,故曰草木萌動、是為可耕之候。

二月 桃始華應驚蟄侯,又五日而倉庚鳴驪黃。又曰:黃栗留。又曰:騖黃。商庚楚雀齊人謂搏黍,今日布谷與搏黍聲相近,鴻鳩鴣鴻皆其號也。鷹化為鳩至秋時則鳩化鷹。玄鳥燕也。又曰:乙鳥以施生時來,巢人堂宇而孚乳嫁娶之象,所以商簡狄吞而生契。陽在陰內不得出,奮擊之而雷發,其陽聲電者陽之光。陽在外陰有所麗,故閃爍而為電。又曰:電是陽光陽微則光不見,皆陽氣漸盛以擊於陰,其光乃見故云始電。

三月 桐始華田鼠化為鴽、鴽鷓也。一云:牟無鼠陰類,陽氣盛故化為駕,陰氣盛則駕復化為鼠,虹婦練也。雄虹謂明盛者,雌虹謂閤微者。虹是陰陽交會之氣,純陰勝陽則虹不見。若雲薄漏日,日照雨滴則虹生,萍浮萍也。又曰蘋曰藻水草也。鳴鳩拂其羽蠶將生之,候飛且翼相擊趁農急也。鴻鳩又曰鵲鴿似山鵲而小,青黑色尾短多聲,故曰鳴鳩,戴勝降于桑者織維之烏,一名鴉鳩。降桑以示,婦當務本也。內宰云:仲春率命婦躬桑浴種蠶龍精,月直大火則浴其種。

四月

螻蟈鳴蛙也。周禮蟈氏注云:蝦蟆當夏氣之盛而鳴聲怒。蚯蚓陰物,感正陽之氣而出。王瓜生色赤,感火之氣而生。苦菜秀感火之氣而苦味成,靡草草靂之屬,以其枝葉細,故云靡草。六陽之月至陰之草不勝陽而死。

五月 螳娘生又曰鐺蠔,一名不蠅,其子名嫖峭,燕趙曰食麗,齊杞東曰馬穀鷓。始鳴七月將寒之侯也。豳地晚寒五月則鳴,反舌百舌也,今曰蝦蟆,其舌本著口側,末向內靡,信云曾取屠視之,其舌反向後,鄭不然之,乃知反舌春始鳴至五月稍止,其聲數轉故名反舌。或蝦蟆舌性自然,不鈴以為反舌也。鹿陰類感陰氣而角解,今醫家用鹿茸補陰是也。蟬亦陰類感而鳴。半夏生藥名也。陰極陽生。

六月 溫風始至,溫厚之氣至季夏而極也。蟋蟀參也,亦名促識,生土中季夏羽翼稍成,未能遠飛故居壁,七月則遠飛在野,鷹感二陰之氣乃有殺心,學習擊搏之事。焦問云:仲秋鳩化為鷹,仲春鷹化為鳩。此六月何有鷹學習乎?張逸答曰:鷹雖為鳩,自有真鷹可習,腐草得暑濕之氣故為螢,不言化者螢不復為腐草矣。土潤得暑大雨時行。


七月 涼風至寒候也。白露降金色也。寒蟬鳴得陰氣之正,寒蜩又寒曰蟹似蟬而小,青赤鷹殺烏,不敢先嘗,示民報本也。又示:不有武功,天地始肅禾乃登。

八月 鴻雁來孟春言自外來於內,此又言自北而來南,玄鳥歸為仲秋之侯。春至秋歸歸蟄藏本處,群鳥養羞羞食之美養之,以備冬藏,蟄蟲啟戶於雷發聲之時,故述戶於雷收聲之時,述戶者戶允也。增益允四畔使通明處稍小,以時尚溫猶須出,十月寒甚方閉之,雷二月陽中發聲,八月陰中收聲,陰縮故水始涸也。國語曰:辰角見而雨畢,天根見而水涸,雨畢而陰道,水涸而成梁,八月宿直昂畢主雨,天根氏房之間辰角見,九月本天根見,九月末本末相去,二十一日餘。

九月 鴻鳩來賓云仲秋來者為主,季秋來者為賓。又云:仲秋來則過去,季秋來則客止,未去爵入大水化為蛤,飛化為潛也。菊有黃華,獨記其色,以其華應陰之盛。愚謂:五陰不能剝一陽,故吐其美為華。豺祭于天然後戮禽而食,孟秋鷹祭鳥,飛者形小其成為速,季秋豺祭獸,戮獸走者形大,其成為遲。草木黃落反本也。蟄蟲咸俯皆垂頭向下,以隨陽氣之在內也。

十月 水始冰季秋,霜降至此始冰,履霜堅冰至也。地始凍水冰則地凍,可知雉入大水為蜃,大蛤曰蜃,飛化為潛也。虹藏不見,季春陽勝陰故虹始見,孟冬陰勝陽,故虹藏不見,天氣上騰五月一陰生,天氣上騰至十月六陰俱升六陽已謝,天體在上陽歸虛無。故云:上騰地氣六陰在下用事。故云:下降也。閉塞而成冬者陽氣下藏地中,陰氣閉固而成冬也。

十一月 鶡鶡不鳴者益烏之夜鳴求旦,乃陰類而求陽,故感一陽而不鳴。虎始交者亦陰類感一陽而交也。荔挺出荔,香草感陽而香,馬爺也。蚯蚓結者蚯蚓出允,屈首下向,陽氣氣動欲宛而上首,故其結而屈,麋角解者鹿陽獸,夏至得一陰而解角,麋陰獸冬至得一陽而解角,水泉動者坎天一之陽所生也。

十二月 雁北鄉者自南而趁北,早者則此月北鄉,晚者二月乃北鄉。鵲始巢者鵲知歲所在,以來歲之氣兆故巢也。早者十一月。詩緯云:復之日鵲始巢是也。雉雊者火畜也。感陽有聲故雊,雞乳者雞木畜也。麗於陽而有形,故乳在立春節,以立春在此月也。征鳥厲疾者,時殺氣盛極,故鷹隼之厲,取鳥疾捷嚴猛也。水澤腹堅者冰堅達內,謂腹厚實,在玄枵女虛危之次。出土牛者出作也。月建丑為土,能克水作土牛以送寒氣,使陰氣不為來歲之害也。此七十二候各有其義,觸景興思,可以寓感時動物之歎,故特書之。

○春秋傳曰:分至啟閉,必書雲物為備。 分謂春分、秋分,至謂夏至、冬至,啟謂立春、立夏,閉謂立秋、立冬。唐孔氏曰:二至是陰陽之始終,二分是陰陽之交會,是節之大者,故古人以二至二分而觀雲物,物即色也。保章氏曰:以五雲物之色,辨吉凶水旱,降豐荒之視象,青為蟲、白為喪、赤為兵荒、黑為水、黃為豐,皆視日旁雲氣之色,以驗視象,以知十二物之分野,所降下之國有豐荒也。


○保章氏曰:以十二物,以察天地之和。

風即氣也,古者皆吹十二律以候十二辰之風氣能別祆祥,今無吹律之法故其道亡。春秋傳:楚師伐鄭,師曠曰:五驟歌北風,又歌南風。南風不競多死聲,楚必無功。愚按:師曠吹律,以觀楚強弱。北風者無射夾鍾以北。南風者姑洗以前南風弱,則知楚無功。王氏昭禹曰:十二風生於十二辰之位,天地六氣合以生風,震為明庶風、離為景風、兌為閶闔風、坎為廣莫風此四正卦之風也。艮為條風,立春亦曰條風。巽為清明風,立夏亦曰清明風。坤為凍風,立秋亦曰涼風。乾為不周風,立冬亦曰不周風此四維卦之風,又兼四立而言八卦,并四立為十二風也。八風主乎八卦。傳曰:舞以行八風。又曰:十二風應十二律,出師之日吹律合聲,望敵知吉凶,聞聲效勝負,餘見後吹律說。


○朱子曰:天地只是一氣,發生之初為春氣。長得過,便為夏。收斂便為秋,消縮便為冬。明年,又復從春起。

仁義便如陰陽,四端便如四時,分四時四端,便如八節,只一氣而有消長爾,一分二,二分四,三其四為十二,兩其十二二十四,三其二十四七十二,散為十百千萬,不過天三地兩而已。

律呂聲音附。 ○朱子曰:天氣都從地中透上來,此氣升降當分為六,自冬至下面第一層生起,至四月六陽足便消,下面陰氣便生,以律呂合氣候之可見。 太師掌六律六同,六律合陽聲,六同合陰聲,言聲之陰陽各有合也。黃鍾子之氣也,十一月建焉,而辰在星紀,大呂丑之氣也,十二月建焉,而辰在玄枵,太簇寅之氣也,正月建焉,而辰在娵訾,應鍾亥之氣也,十月建焉,而辰在析木,如太簇為乾宮,陽聲第二,以乾九二來合。坤宮應鍾六三,此陽律陰呂,皆以陽為主,陰來合之、巳後皆然。以至建卯為夾鍾,建戌為無射,建辰建酉為姑洗,南呂而降婁、大火、壽星、大梁之次,又互纏焉。建巳者中呂也。建申者夷則也。建午建未者,蕤賓林鍾也。是為四五六七月之管,而其辰為實沈。鶉首尾火之星,又互相配合,以通其氣,星纏十二次,律應十二月,用以和同天人。先布其氣于四時之中,助聖王位天地,以建中和之極也。

○又曰:三統者建寅為人統,建丑為地統,建子為天統。 天統黃鍾律長九寸乾數,地統林鍾律長六寸坤數,人統太簇律長八寸八卦之數,三律皆無餘分。林鍾未位,黃鍾氣盡於林鍾天地之文,至巳而著至東南之未而成章無餘分矣。律以陰陽九六為法,至九九八十一為一元之統而章成。又積十有九年七閏而章大成,俱無餘分矣。宜三代聖王,建此三律為歲首,以順天施地化人事之紀。而必以行夏之時為主者,益人和則天地之和應。


○三宮者,圜鍾天宮,函鍾地宮,黃鍾人宮。

圜鍾夾鍾也,生於房心之氣是為大辰,天帝之明堂故曰天官。本陰聲從陽律,祭天用四聲,無黃簇姑也。函鍾林鍾也,生於未之氣位在坤,天社地神在。在東井輿鬼之外故曰地官。祭地用四聲,林簇大呂姑也。黃鍾生於子,子上有虛危之氣主宗廟故曰人官。祭宗廟用四聲,黃簇應鍾大呂也。三者為宮天地人祭祀之用,各於本官上相生為角徵羽,以聲類求之也。

○又曰:律呂候氣不差。 律又曰鍾者、鍾中也、應也。應謂吹灰,凡律空(音孔)圍九分,內徑三分,黃鍾管埋子位,上距地九寸頭向南。從其方位以推諸律可悉知。以河內葭孚為灰,宜陽金門山竹作管,埋十二律於密室四時位上,內卑外高上平于地,燒灰實律管中,覆以羅縠氣至吹灰動縠,小動氣和大動為君弱臣疆,專政之應。不動縠為君嚴猛之應。冬至之日氣至灰去,為氣所動者灰散,人及風所動者灰聚。每月氣至灰應律而飛,他律不動也。諸律雖長短有差,其孔圍皆以九寸為限者法黃鍾也。六律六呂其為十二以配十二月,冬至至四月六陽,終用六陽律。夏至至十月六陰,終用六陰律。二至常在月之中,未冬至前尚屬陰,未夏至前尚屬陽,與十二辰十二卦皆相配。


○律呂應鳳凰之鳴。

鳳凰天之靈鳥,所以開律呂之源,昔黃帝使伶倫,至大夏西取竹,厚均為十二管,聽鳳次之。六象雄鳴制為陽律,六象雌鳴制為陰呂。


○朱子曰:律呂皆生於黃鍾。太玄曰:聲生於日,律生於辰。

古律以竹後以銅代之,黃鍾宮聲戊癸五也,戊己屬土。太簇商聲乙庚八也,庚辛屬金。姑洗角聲甲己九也,甲乙屬木。林鍾徽聲丙辛七也,丙丁屬火。南呂羽聲丁壬六也,壬癸屬水,應鍾變合,蕤賓變徵,此六律之元,五聲之正也。五聲為正二聲變以和之。商以前五聲,周以來加文武二聲,調之為七,商臣有常職,角民有常業,羽物有常形,相安於不變也。君官統萬務,徵事臨萬變,皆不可執一,所以二聲有變也。子律丑呂,六陽為始,六陰為間,所以扶沉伏而出散越。元間大呂,助黃鍾宣氣。二間夾鍾,夾助太簇,宣氣種物。三間中呂,宣中氣以助姑洗。四間林鍾,助蕤賓君主種物。五間南呂,旅助夷則,任成萬物。六間應鍾,言陰氣應無射,該藏萬物。律所以候天地陰陽之氣,始黃鍾為律本,生十一律。五天中數為聲,聲上 宮居中為 君,五聲莫大於此。六地中數為律,律有形色,色上 黃居中 君服也,五色莫盛於此。黃鍾長九寸,大呂以下,律呂相間,以次而短。


○又曰黃鍾為萬事本。

一陽生子,子為黃鍾之律。陽數極於九律,長九寸,每寸九分太初以此起歷。九九八十一分 ,太玄以此起數。九九八十一首,王者制事立法皆可類推。歐陽子曰:造律者以黍,一黍之度積為分寸,以著於度。一黍多少積為龠合,以著於量。一黍銖兩積為重輕,以著於權衡。三者皆起於黃鍾,使得律者可以制度量衡。因度量衡亦可以制律。互相表裏則聲藏於無形而不竭。不幸數者皆亡則總有數之法,以求無形之聲,雖去聖人千百載,後無不得其傳焉。要義曰:黃鍾之長,一黍為一分,十分為寸,十寸為尺,十尺為丈,十丈為引,而五度審矣。度量與權衡皆然。


○又曰:律自黃鍾至中呂皆屬陽,自蕤賓至應鍾皆屬陰,此是大陰陽。黃鍾為陽,大呂為陰,大簇為陽,夾鍾為陰,每一陽間一陰,又是小陰陽。

子至巳、午至亥、大陰陽也。六陰間六陽小陰陽也。京房十二律,五律得位各生五子,黃太姑林南。以陽居陽陰居陰為得位,五五二十五,并五几三十。失位生三子亦五律,大夾中夷無,以陽居陰陰居陽為失位,三五十五并五凡二十,以二就三成五十位,有不失不得者生四子,蕤應處陰陽交際之間,二四為八并本二為十,十就五十合為六十。又黃鍾太簇等七律,各統一日自為宮。其餘五十三律,隨所生日。六七等為其日之宮,則周一朞之日數。

○十二律生十二調。 京房律法,一律五聲十二律六十聲,六十律又生出三百六十音,以當一歲之日。又以十二律一律為七音。音為一調凡為八十四調。調者所以調其聲也。淮南子云:三百六十律各因月律為母,以一中氣為子。隨所建日辰為分數,以配七音則建日。冬至之聲,五聲七音於斯和。備於其中,又有正聲子聲之別。


○一律生五音。

如黃鍾屬子,子有五焉。甲子徵、丙子羽、戊子宮,庚子角,壬子商此黃鍾五聲也。大呂亦有五焉。乙丑、丁丑、己丑、辛丑、癸丑五音亦如之,餘律自卯月至亥月皆然。

○朱子又曰:律凡十二各以本律為宮,而生四律。如黃鍾為宮則太簇為商,姑洗為角,林鍾為徵,南呂為羽,是黃鍾一均之聲也。若林鍾為宮則南呂為商,應鍾為角,大簇為徵,姑洗為羽,是林鍾一宮之聲也。 十二宮各就其宮以起四聲,而後六十律之聲備。非以黃鍾定為宮,太簇定為商,姑洗定為角,林鍾定為徵,南呂定為羽。但黃太大夾姑中蕤林夷南無應,為十二律短長之次。黃鍾一均上生下生長短皆順,故各得用其全律之正聲。其餘六十律則五聲各終一日,以次運行。當日者各自為宮,即旋相為宮,迭為宮商角徵羽也。朱子又論旋宮所生之法,如大呂為宮,則大呂用黃鍾八十一之數,而三分損一,下生夷則,夷則又用林鍾五十四之數,而益一上生夾鍾其餘皆然。

○律呂管數,子午巳東屬陽為上生,主息,故三分益一。子午巳西屬陰為下生,主滅,故三分去一。

陽下生陰,長管生短管也。損其一分則為短。陰上生陽,短管生長管也。益其一分則為長。如黃鍾九寸,三分其九,合成六寸便為下生。林鍾六月之管,又三分林管之寸,以二加六得八寸,便為上生。太簇正月之管,餘律亦然。又以宮數數之,九九八十一宮音也。三分去了一分,二十七則得五十四為徵音。又添一箇十八,於五十四上則得七十二為商音。就其中又去了一分二十四,則得四十八為羽音。又添一分十六,於其上即得六十四為角音。此五音三分損益之數,皆出於自然而然。


○律左呂右,其行不同,如筮法然。

黃鍾至中呂皆下生,子至巳陽升陰退。故律生呂言下生,呂生律言上生。蕤賓至應鍾皆上生午至亥,陰升陽退,故律生呂言上生,呂生律言下生至午而變,故義賓重上生,京馬鄭皆然。班固蕤以次下生,夾鍾長三寸七分有奇,律促不應孟仲,春長養之氣,鄭以陽生為升,降陽將何寄,不若以筮法論,乾甲壬左行,坤乙癸右行。六陰六陽從行者真性蕤賓第七宮,上生大呂為徵,下生夷則為商。上生夾鍾為羽,下生無射為角,用六十律六十卦,自黃鍾左行至制時為上生,自林鍾右行至遲時為下生,夫六十卦乾貞於子而左行,坤貞於未而右行,屯貞於丑間時而左行,蒙貞於寅間時而右行,泰貞於寅而左行,否貞於申而右行,小過貞於未而右行,七卦錯行律實效之。若論捷法不出乾坤,六陽六陰也。子寅辰午申戌,黃太姑莫夷無,一如乾之左旋,是之謂律而下生。未巳卯丑亥酉,林中夾大應南,又如坤之右轉是之謂呂而上生。此鄭玄筮法之言得之太玄也。京氏以一律含五聲之變而成六十卦,其實起於中孚,七日而後復應冬至之律黃鍾也。其實生於執始,乃在冬至之前此律歷之元也。子雲與房實知之。北辰不動紐為天樞,而不動之處其實在紐星之末一度,餘非善觀天者不足與知此。

○宮數終始。 黃鍾一、林鍾二、太簇三、南呂四、姑洗五、應鍾六、蕤賓七、大呂八、夷則九、夾鍾十、無射十一、中呂為第十二宮。故曰陽下生陰,陰上生陽,終於中呂而十二律畢中呂,上生黃鍾為徵下生林鍾為商,上生太簇為羽,下生南呂為角是十二宮,各有五聲凡六十聲。南呂最處於末,故云:終於南呂。又云:中呂上生執始,執始下生去滅,上下相生終於南事,南事即南呂也。故曰:終於南事而六十律畢矣。


○三才七始。

三才者天始黃鍾、地始林鍾、人始太簇。七始者姑洗春始、蕤賓夏始、南呂秋始、應鍾冬始謂之四始并三為七。若以二變為調曲,則冬夏聲闕,四時不備。所以每宮五調,加變宮變徵二調為七,月令止載五音,不言宮徵之變。


○乾六爻,生六陽律。 乾初九黃鍾為復,九二大呂為臨,九三太簇為泰,九四夾鍾為壯,九五姑洗為夬,上九中呂為乾,自黃鍾一陽生於十一月,而下陽生陰為下生。


○坤六爻,生六陰律。 坤初六蕤賓為姤,六二林鍾為遯,六三夷則為否,六四南呂為觀,六五無射為剝,上六應鍾為坤。自蕤賓一陰生於五月,而下陰生陽亦為下生,謂之上生亦可。

○八八以象八風,同位象夫妻,異位象母子。故曰:律取妻而母生子。 十二管相生皆八八也。上下相生陌盡於中呂。陰陽相生自黃鍾始而左旋。如黃鍾生林鍾是歷八辰,此以下皆然,皆參天兩地之法。三三而九,二三而六。九六陰陽夫婦子母之道也。黃鍾初九與林鍾初六,俱居初之第一象。夫婦一體同位,聯居林鍾,上生太簇。九二,二於第一,為母子相生而異位。故曰律所生者為夫婦而同位,呂所生者為母子而異位云。

○吹律知吉凶之事。 太師執同律,以聽軍聲而詔吉凶,武王出兵之書,言王者行師出軍之日,士卒振旅,將張兮大呼,大師吹律合音。商則戰勝,軍士強西方。金主剛斷故強,角則軍擾多變失士心,木主曲直故擾,宮則軍和士卒同心。土主生長能載,徵則將急數怒,火主嫖怒故急。羽則兵弱,少威明。水主柔弱故幽閤。師曠曰:吾歌北風,又歌南風。南風不競多死聲,楚又無功。北風者夾鍾無射以北。南風者姑洗南呂以南。南律氣不至,故死聲多,皆吹律歌風以知之也。出聲曰歌。


○邵子曰:元酒淡無味,大音聲正稀。

冬至一陽萌于黃宮,如醞釀元酒,味藏於無味此無聲之樂也。周子曰:樂聲淡而不淫,淡則慾心平,和則躁心釋,此黃鍾中聲為律之本,所以不宮商而自吁也。吾嘗愛萬寶常,與人方食,以著擊雜缶而自成音律。品節高下,惜時無知音者爾。蘇子曰:世無南郭子泰,耳未嘗聞地籟,況得聞天籟乎?歐子曰:器有弊而聲不可以言傳。於乎聲豈真無傳哉。宇宙間何往而非音律。常與日月寒暑晦明風雨,並行于天地之間。自古至今,自旦至暮,喙喙爭鳴,竅竅相應,皆吾高山流水,黃桿土鼓也。豈必待金石絲竹之奏,而後聲為有傳哉。


○又曰:律感呂而聲生。

聲為律,律為陽,律有闢翕,一闢一翕,而萬聲生。十聲配十律,十干五為陽中,五聲即十干之合。故在卦為乾兌離震,在時為元會運世,在律為日月星辰之聲。以聲唱音,以律唱呂,其數則有太陽、少陽、太剛、少剛之別。聲生於日,配甲至癸,下倡十二音於地。凡一百六十聲,用一百一十二聲。

○呂感律而音生。 音為呂,呂為陰,呂有倡和,一倡一和而萬音生。十二音配十二呂,十二支六為陰中六呂,即十二辰之合。故在卦為坤艮坎巽,在時為年月日辰,在呂為水火土石之音。以音和聲,以呂和律,其數則有太柔、少柔、太陰、少陰之別。音生於辰,配寅至丑,上和十聲於天。凡一百九十二音,用一百五十二音。

○邵子律呂,抉先天不傳之祕,與太玄、太初不同。 玄以天三奇數為節,三三相乘為九,是為天地人之三統。同起於黃鍾之律範之數也。邵子經世律呂以地四偶數為節。四四相乘為十六,起於兩儀生四象易之數也。以陰陽老少,分聲音律呂。四以為體,五六為用。五為聲音,六為律呂。若體中自分體用,則聲為體音為用。用中自分體用,則律呂為體音聲為用。太玄、太初專以子至巳為陽律,午至亥為陰呂。音聲合于一。邵子先天數,專以十日為陽律,十二辰陰呂。聲音配律呂,必通三三四四相乘之法,而後律呂之學可通。古今言音聲者,混為一塗,至邵子之說始為精到。

○精於鍾律者,審音聲而知治亂。 康節遊龍門山 中道憩礫林,忽枯枝墜傍。語富韓公曰:此木不久見伐,歸途果彌望皆空驗之,乃留都營造伐去,其言始驗。他如牡丹盛衰,鵑聲治亂皆同一學。今摭一二紀于后。漢蔡邕伯偕經會稽高遷亭,見其屋祿竹,東間十六可為笛。果有異聲,世號柯亭笛。此以形而知其聲也。又取客邸中燒桐為焦尾琴,此以動而知其聲也。鄰人鼓琴,見蟾蛆捕蟬。聽其聲知其有殺聲。此以物之聲而知人之心也。隋萬寶常妙達音律,謂隋文帝曰:鄭譯所定之樂乃亡國音,豈陛下所宜聞。又嘗聽太常所奏,注然流涕。人問之曰:樂淫厲而哀天下,不久相殺,時四海全盛聞者皆謂不然,至大業末言始驗。時有王令言外聽其子戶外彈琵琶,作番安公子曲。大驚曰:此曲興自早晚。曰:頃有之。令言流涕謂其子曰:汝慎勿從帝幸江都,帝鈴不返。此曲宮聲,往而不返也,吾以是知之。卒如其言。唐李嗣真聽樂聲曰:宮不召商,君臣乖也。角與徵戾,父子疑也。死聲多且哀,若國家無事,太子必任其咎。俄而太子廢。又自筮死日具棺斂,如期卒。唐裴知古,神龍元年正月,享太廟樂作。謂元行沖曰:金石諧婉,將有大慶在唐室子孫乎。是月中宗復位。人有乘馬者曰:馬鳴哀,主必墜死。見新昏聞珮聲,曰:終鈴離。訪之皆然。又如鄭相如告鄭虔之說,亦知榮辱成敗生死。宋少常伯竇公儼算木椅之壞,言兄弟壽祿皆不爽。竇萬深於樂律,辨得聲音,自是算得出。以是推之,預知覆射之類,秦漢以來擅之者眾,獨宋儒 康節 先生得其妙。謂人之性靜也,靜極則動,此動為陽非情也。只是初開闢時,一物見天地之心者在此。人在包胞時,亦為開闢,亦為初陽。墮地之際,是開物成務。到此方有情動,便可見動。植二百五十六位,只是聲上算起。康節以二百六十四字姆,總括律呂聲音之數,其內實用一百十二字括聲。又百五十二字括音,聲與音互相反切,各得一萬七千二十四聲音,聲為韻音為姆。聲分平上去入,音分唇舌牙齒喉。聲別內外,八轉音辨,開發收閉。又分闢清翕濁,卻以聲卦居左,音卦居右。將一卦外三爻日悔,內三爻曰貞。橫看各得何卦,此二卦名既濟圖卦也。看得拐一圖某卦方,以定吉凶,全憑聲音起算。聽之須審不可毫釐差也。伊川丈人曰:一闢一翕,而平上去入備。一唱一和而開發收閉備,平上去入備而萬聲生。開發收閉備,而萬音生。律隨天而變,呂隨地而化。闢隨陽而出,翕隨陰而入。唱隨剛而上,和隨柔而下。然後律呂隨音聲,宮徵羽角之道各得其正矣。陽日火,陰月水。剛星金柔、辰土、日月星辰、金、木、水、火、土正而天地正矣。日目火色、月耳水聲、星鼻金氣、辰土江味、目耳口鼻色聲氣味正而人道正矣。是故知律呂聲音之道,可以行天地人事也。律呂相感而聲音生天地萬物之情,見于此而已矣。

天原發微卷之十

 上一卷 ↑返回頂部 下一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