天原發微/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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天原發微卷之九

魯齋鮑雲龍景翔編著

虛谷方回萬里校正

少陰

春秋傳晉侯問伯瑕曰:何謂辰?對曰:日月之會是謂辰、辰時也。愚謂:自十一月至十月子至亥也。言日月聚會有時,故以辰言之,在天為二十八宿,舉目可見故以星言之,但其流行於四時八節,有氣無形散布於太空,似有形而無可執著者皆辰為之也。

○邵子曰:辰是那天上星,分為十二段底即十二辰天壤也。

日月星辰自是四件,此說辰者,謂一辰各有幾度,謂如日月宿於角幾度、月即所宿處是辰。故曰:日月所會謂之辰,為相氏曰:若指星體而言謂之星,日月會於其星則名宿、名辰、名次、名房、名合。若不據會宿則指星體而言星也。尚書精義曰:天極謂之北辰,五緯有辰星,又有十二次日辰。


○又曰:辰數十二,日月交會謂之辰,辰天之體也,無物之氣也。

張氏曰:辰十二從地數也。無物之氣不可見,因日月之會而見,以不可見故為陰,天之陰者,天之體,天之所以立也,從地數者天之地也。

○又曰:陰中之陰辰也、天壤也。氣一而已,主之者乾也。 辰者無物之氣天之體,故曰天壤,辰之於天是也。辰者天之體,土者地之體,辰者無物之氣不可見,以星觀焉,知其廓然太虛能容物也。土者有形之物可見,以山觀焉,益知其能負物也。土為大物辰為太虛,日月星辰託焉。辰雖不可見,天晝夜常見,故不用之一,用之所宗也。

○又曰:辰至日為生,日至辰為用,蓋順為生而逆為用。 辰至日者言天左行為順,布氣生物。日至辰者言日右行為逆,變氣用時。故時可逆推,物又順成。子雲曰:巡乘 六甲 ,與斗相逢,言天日之相應也。


○又曰:星為日餘,辰為月餘。

日為陽精天之靈魂,月為陰精天之氣魄,星為陽之餘精,辰為陰之餘氣,故星者天之神,辰者天之體。日月在天,如人之真心命門,陰陽之本也。五星如人五臟,諸星如人支骸精血,辰之於天則人之體魄是也。

○又曰:天有日月星辰與天為五,地有五行金木水火與地為五,辰陽中陰不可變,故一日十二辰,不可見也。 辰者天之體,辰之於天猶土之於地,天主用有神焉?辰不可以盡天,非若土即可以盡地。辰之外別名天,土即所以為地也。漢上曰:月生於日之所照,眾星被耀,因水轉光,三辰同形,陰陽相配,其體則辰也。

○又曰:天以一而變四,四者有體而一者無體。

張氏曰:日月星辰以成天體,四成則太極之體,退藏於四者之間而不可見,所以日月星辰與天而五,除日月星辰則無天,四者有體所以成形。一者無體退藏於密,言五者必歸之天,言十者必歸之地,五當無極,十當為有之極。亦曰:除一而無四也。天之體數四,不用者一。天辰不見者,辰為天體,而不可見也。其色蒼蒼,其形渾渾,四者之中惟日月星粲然可見。是知五者存一以為體故用四,四又存一以為體故用三,如此則五為無體之一以況自然。辰為不用之一以況道。太玄以一元統三方,曰天地人亦此意也。一時止三月,一月止三十日,皆去其辰數,一時本四月也止用三,一月本四十日也止用三十,皆去其辰之一,三用一不用。天有三辰,天三地四,天兼地之餘,地有四行,分而用七。所以天辰不見,地水常潛。


○朱子曰:空無星處謂之辰。

愚按:易係言天數五,邵子言天象者四,四自何來,本於一陰一陽而已,一陽分為二則有太陽少陽之象,是為日星,一陰分為二則有太陰少陰之象,是為月辰,日月星辰所以為天之四象缺一不可。今邵子既謂辰為天體,朱子又謂辰是無星處而不動。如此則一辰而分兩用,既為少陰,又為天體可乎?曰:非也。天數本有五,一為無極,四為四象,四象之中,又體一而用三,少陰反為體,而日月星所由麗也。其曰:辰空無星者,辰本渾淪無逵不可窺度,是為體之極,聖人因其日月所會之處,而以辰名之爾。故無體之中,無象不包,其不動而在北為極星之樞者,則曰北辰。然則少陰為辰,固為天體。而北辰居天體之中,又為十有二辰之主也。故以辰辨方,曰十二次。以辰兼星土曰十二野,以辰兼十二子十二歲,十有二月係焉皆辰也。舉宇宙之間洪纖高下,莫不各囿於其中矣。詳見下篇。


天樞

維北有辰,為紐為樞,居中不動,旋斗杓於外,以建四時齊七政也。西志曰:中宮天極星,其一明者太一之常居也。愚謂:一者氣數之始物無然,既常居者居中不動之義也。東志曰:北辰星合元垂曜建帝形,運機授度張百精,三階九列斗衡太微,攝提之屬百二十官,二十八宿各布列下應十二子,天地設位星辰之象備矣。愚謂:曰合、曰垂、曰建、曰運、曰授、曰張、曰屬、曰布與應九字爾最宜玩味,蓋言辰極無不包括天地星辰之象於其中,故曰備矣。舍為元氣散為星曜,張為百精建為斗衡,班固曰攝提,直斗杓所指以建時節,故亦曰天樞焉。二十八宿即布列於十二辰者十二辰,即統於北辰者。故曰:居其所而眾星共之。爾雅疏謂:斗杓所建以正四時,故謂之辰。北辰即總十二辰在其中,斗杓即指十二辰者,傳記多言北斗,不言北辰者,以辰居中無為藏諸用也,故無迸可指。可指而言者,斗杓所建而已,其言北斗則北辰可知。


程子曰:北辰自是不動,便為氣之主,為星之最尊也。故眾星四面環繞而歸向之。 愚嘗參酌先師之論,而得其說曰:北辰不動為天之樞。朱子曰:綠人取此為極,不可無箇記認。所以就其旁取一小星謂之極星。問:極星動不動?曰:也動,只是他近那辰處雖動不覺,今以管窺極星見其動去,只在管裹面不動出去,向來人說北極不動,至宋時人方推得是北極只在北辰邊頭,而極星依舊動。舊說皆以絲星即天極,在正北為天心不動。今驗天極亦晝夜運轉,其不移處乃在天極星內一度有半,故渾象扛轂正中,置之不動以象天心也。愚按:北極五星在紫微垣中,北頭一星在天心,四方去各九十一度,九十一度天者四九三百六十五度四分度之一。四方輻奏將來,辰星居中即北頭一星之內,無星處是也。眾星咸共者北辰在天為天之心,猶心在人為身之主,手足耳目,血詠膚體,無一不關也。世無非人也,而人君南面以為之主,天體無非辰也,北辰居中以為之主,以至周天之度萬有之夥,莫不脈絡於是,是則不動之辰,以為韋動之本。故曰:無形者有形之統,不用之一即無極之極,降而在我者也。嗚呼、精矣。

朱子曰:北極為天之樞,以其居中故曰北極,南極在地下中處,南北相對,天雖轉地卻在中不動。天形如鸚子旋轉,極如一物橫亙其中,兩頭抨定。一頭在北上是為北極,一頭在南上是為南極,太一如帝座在紫微者故有北辰之號,是中間無星處些子不動,綠人要取此為極。如輪之轂,如磴之臍,天圓繞地,左旋不息。惟此其樞軸不動之處,則在南北之兩端焉。 南極低入地下三十六度,故周回七十二度之中,常隱不見。唐書說:有人至海上,見南極下有數大星甚明,亦在七十二度之內,北極高出地上三十六度故周回七十二度,常見不隱。北極之星正在常見不隱七十二度之中,常居其所不動,其旁則經星隨天左旋。日月為緯,右轉更迭,隱見若環繞而歸向之。唐一行謂:大約南北相去八萬餘里,南林邑國北極高十七度,安南都護府北極高二十一度,其餘州不同。大史南說等至海中,南望老人星下,眾星燦然,皆古所未名。或問:南極見老人壽星則是南極也。解見朱子答曰:南極不見,是南邊自有一箇老人星,南極高時解浮得起來。太一是帝座如人主之居北極,如帝都在紫微者在七十二度,常見不隱之中故有北辰之號。 前志言:天極其一明者太一常居,太一天皇大帝北辰,以起節度亦為紫微官,天帝居中,紫之言此中之言官,此官之中天神圖法,陰陽開闔皆在其中。朱子曰:此辰常居其所,天形運轉,晝夜不息,而此為之樞。如輪轂磴臍,雖欲動而不可得,非有意於不動也。朱漢上曰:辰為天樞而不動之處猶在,極星之下,聖人言居其所日北辰,而占天者必曰極星之下者詳略異也。

○或問:北辰之為天樞何也?曰:天圓而動,包乎地外,地方而靜,處乎天中,故天之形,半覆地上,半繞地下而左旋不息,惟此為不動而謂之樞焉,其他諸星則與二十八宿同一運行。 朱子答曰:若太微之在翼,天市之在尾,攝提之在亢,其南距赤道也甚近,其北距天極也甚遠。則固不容於不動,不免與經星同其運行。故其或東或西,或隱或見,各有度數,仰而觀之蓋無頃刻之或停也。今曰:與其在紫微者,皆居所而為不動者,四則是一天而四樞,一輪而四轂,一磴而四臍,分寸一移,則其為輻裂而瓦碎也,無日矣。若之何而運動之無窮哉,胡五峰說:有三箇極星不動,殊不可曉,若以天運,譬如極盤,則極星只是中間蒂子,所以不動。若是三箇不動則不可轉矣。

○西山蔡氏問曰:極星只在天中,東西南北皆取正於極,而極星皆在其上何也?朱子無以答。後思之曰:只是背坐極星,極星便是北而南則無定位。 公羊傳曰:北辰曰大辰常居其所,迷惑不知東西者視此,永嘉鄭氏曰:北極居天之中,而常在人北,以天形北傾也。或曰:斗杓可指東西,而辰則無為曰觀。其所指則知辰之所在。書傳曰:日月天之使也,星辰天之期也。一左一右更有經緯,蓋自斗杓之所如言之則謂之建,自日月之所會言之則謂之辰,斗柄左移日月右徙,故辰與建常相合焉。月行及日會而為辰,辰本無體兼星而見,故天正之吉,辰在星紀自北而西,則地正之於天,玄枵以正之於豕韋,而西陸之降婁大梁實沈,南陸之鶉首鶉火鶉尾,東陸之壽星大火析木,其朔月可知也。春秋外傳所謂:日月底于天廟者言建寅之月,辰在娵訾建亥之月,辰在天漢日月會于龍朧。蓋因朔月之所在以知辰,因辰之所合以知斗之建焉。愚按:斗杓與北辰相脈絡,北辰為十二辰之統,斗杓則指十二辰者也。又公羊傳謂:大火為大辰,此則夾鍾生於房心之氣,為天帝之明堂亦曰天官,非北辰之大辰比也。如正月建寅辰在東北,日月卻會西北之亥,氣便相應者以寅與亥合也。日月都是如此。斗每月所指辰日建斗,第一星為魁,四為衡,七為杓,用昏建者杓屬陰,夜半建曰衡,居平三建者魁屬陽,歷家以建除滿平定執破危成收開閉凡十二日,周而復始觀所值以定吉凶,每交一月節必疊兩值日,如正月寅日值建、二卯、三辰之類與斗杓所指相應。


易傳曰:大衍之數五十,其用四十有九,一者太極也。漢馬季長云:易有太極謂北辰也。太極生兩儀,兩儀生日月,日月生四時,四時生五行,五行生十二月,十二月生二十四氣北辰居中不動。

或難之曰:如此則太極有此北辰之可指,周子無極而大極恐無此。愚應之曰:太極無聲無臭,是至微之中而有至顯之理,北辰至中至極,是有象之中而寓至微之理,體用一原顯微無間,故北辰居中不動,而能生兩儀,日月四時五行十二月二十四氣也。太極靜極而動,而能生兩儀四象八卦,一物各具一太極也。天之北辰微有象,象夫子之太極。夫子之太極故無象而象,天之北辰,北辰為氣之宗,而理行其中,太極為理之宗,而氣行其中是或一道也。

邵子曰:天渾渾於上而不可測也,故觀斗數以占天,斗之所建天之行也。魁建子、杓建寅星以寅為晝也。斗有七星是以晝夜不過七分。

張氏曰:星以寅為晝者中,星以寅為旦、戌為昏。日以卯酉為中則十二分而用七,星以寅戌為限,則十分而用七矣。愚演之曰:天道左旋以辰為體,無物之氣不可見已,渾渾之中惟星可指,日月五星從地右行,斗杓所建四時以平,大衍五十一為太極,四十有九是為七七分而用之,各有所入。一為天體,一為七政,一居中央,是為北斗,四列四方是為七宿,蓋天地四方以斗為樞,天運四時自斗而指,斗正則時正,時正則斗正,故歷有差法,斗無差度,善治歷者質諸斗而已矣。

北斗七星在太微北魁四星為璇璣,杓三星為玉衡。斗人君之象號令之主也。輔星輔于開陽,佐斗成功,丞相象也。

一至四為魁,五至七為杓。一曰天樞,二曰璇,三曰璣,四曰權,五曰玉衡,六曰開陽,七曰搖光。樞為天、天子象陽德也。城為地、女主象陰刑也。璣為人曰令星主火。權為時曰伐星主水。玉衡為音曰殺星主土。開陽為律曰危星主木,主天倉五穀。搖光為星亦曰應星主金。輔一星輔于開陽,所以佐斗成功,主危正矯不平。或問曰:斗有七星并輔星為八,星家又謂斗有九星主九州何耶?或又謂:天官書言孟諏攝提,攝提者星名,隨斗杓所指以建十二月,以此星而足為九可乎?曰此無明證不可從也。張平子妙於知天,言北斗與四官星共為五七,則七星為斗,確乎不可增也。瞽史之學易流於誕,吾儒寧缺疑可也。歐陽子曰:天人之際遠矣。使一藝之士布算積分,舍經從史,以求合焉不亦艱哉。 天官書曰:所謂璇璣玉衡以齊七政,杓携龍角,衡殷南斗,魁枕參首。前志曰:用昏建者杓,杓自華以西南,夜半建者衡,衡殷中州河濟之間,旦建者魁,魁海岱以東地也、携連也、龍角天田也。東七宿共為龍形殷中也。玉衡居中南北之斗相殷也。杓斗之尾星第七也,尾為陰,昏陰位故主西南。衡星居中昏杓建於寅,夜半衡亦建於寅也。魁斗之首星屬陽,故主東北,所以斗杓連東方龍角之星。

要義曰:斗所建,地上辰,辰所會,天上次,斗與辰合。 按:斗柄所建十二辰而左旋日體十二月,與月合宿而右轉。但斗之所建,建在地上十二辰,故言子丑之等。辰者日月之會,會在天上十二次,故言諏訾降婁之等,以十二律是候氣之管,聲之陰陽各有合,如黃鍾十一月建子,合大呂十二月建丑之類,是斗與辰合宿而成日月之會。


斗星亦隨天運轉。

孔氏曰:斗星一日一夜,亦隨天轉過一周而行天一度。聖王觀斗所建命其四時,以分十二月之會。


詩曰:維北有斗,西柄之揭。朱子曰:北斗常見不隱者也。南斗柄固指西。若北斗而西柄則亦秋時也。 董氏曰:斗四星其方為斗,三星為柄垂而下揭,斗隨天旋轉四時各有吵界。故春秋傳曰:斗有環域是也。李子堅曰:北斗為天喉舌,斟酌元氣運平四時。太玄亦曰:陰質北斗,夜則測陰,言陰夜質,正於北斗,以歷日月,定時成歲也。又北極與南極相對是為樞星,南隱北見,人多舉其見者言之,以其居天之中故也。北斗之星七其數奇,對南斗之星六其數偶,是天亦如此巧也。

傳曰:辰在斗柄,日月會南斗是也。其星亦分南北。南二星日大梁,中二星日天相,北二星日天府庭也。斗星盛明,王道和平。劉向曰:北斗貴星君象也。

天原發微卷之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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