天爵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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天爵論
作者:柳宗元 
本作品收錄於《全唐文/卷0582

柳子曰:仁義忠信,先儒名以為天爵,未之盡也。夫天之貴斯人也,則付剛健、純粹於其躬,倬為至靈,大者聖神,其次賢能,所謂貴也。剛健之氣,鍾於人也為誌,得之者,運行而可大,悠久而不息,拳拳於得善,孜孜於嗜學,則誌者其一端耳。純粹之氣,注於人也為明,得之者,爽達而先覺,鑒照而無隱,盹盹於獨見,淵淵於默識,則明者又其一端耳。明離為天之用,恒久為天之道,舉斯二者,人倫之要盡是焉。故善言天爵者,不必在道德忠信,明與誌而已矣。

道德之於人,猶陰陽之於天也,仁義忠信,猶春秋冬夏也。舉明離之用,運恒久之道,所以成四時而行陰陽也。宣無隱之明,著不息之誌,所以備四美而富道德也。故人有好學不倦,而迷其道撓其誌者,明之不至耳;有照物無遺,而蕩其性脫其守者,誌之不至耳。明以鑒之,誌以取之,役用其道德之本,舒布其五常之質,充之而彌六合,播之而奮百代,聖賢之事也。

然則聖賢之異愚也,職此而已。使仲尼之誌之明,可得而奪,則庸夫矣;授之於庸夫,則仲尼矣。若乃明之遠邇,誌之恒久,庸非天爵之有級哉?故聖人曰 「敏以求之」,明之謂也;「為之不厭」,誌之謂也。道德與五常,存乎人者也;克明而有恒,受於天者也。嗚呼!後之學者,盡力於斯(一本無「斯」字)所及焉。

或曰:「子所謂天付之者,若開府庫焉,量而與之耶?」曰:否。其各合乎氣者也。莊周言天曰自然,吾取之。

本唐朝作品在全世界都属于公有领域,因为作者逝世已经遠遠超过100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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