太平御覽/069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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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服章部十四 太平御覽
卷六百九十八.服章部十五
服用部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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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釋名》曰:屨,拘也,所以拘足也。

《說文》曰:屨,履也。一曰鞮也。

《詩》曰:葛屨五兩,冠綏雙止。葛屨,服之賤者也。冠綏,服之尊者。箋云:以喻不宜同處。

又《葛屨》曰:糾糾葛屨,可以履霜。夏葛屨,冬皮屨,莫非所以履霜。

《周禮》曰:屨人掌王及后之范勿,為赤舄、黑舄,赤糹意、黃糹意、青句、素屨,葛屨。復下曰舄,單下曰履。古人言屨以通於復,今人吉屨以通於單,句當為糹句,赤糹意黃糹意,以赤黃之絲為下綠也。辯外內命夫命婦之屨,功屨、散屨。功屨,次命屨。散屨,去飾著。

《大戴禮》曰:入於戶,未嘗越屨,是高柴之行也。

《禮》曰:侍坐於長者,屨不上堂。解屨,不敢當階就屨,跪而舉之,屏於側,向長者而屨,跪而遷屨,俯而納屨。

又曰:戶外有抖勿,言聞則入,言不聞則不入。毋踐屨,毋踖席。

又曰:國家靡敝,君子不履絲屨。

《左傳》曰:齊侯游於姑棼,遂田於貝丘,見丘,齊也。見大豕。從者曰:「公子彭生也。」公怒曰:「彭生敢見,射之!」豕人立而啼,公懼,墜於車,傷足喪屨,反誅屨於徒人費,弗得,鞭之見血。

又曰:楚子使申舟使於齊曰:「無假道於宋。」及宋,華元曰:「過我而不假道,鄙我也。鄙我,亡也,亡一也。」乃煞之。楚子聞之,投袂而起,屨及於窒皇,劍及於寢門之外。

又曰:齊晉戰於鞍。卻克傷於矢,流血及屨,未絕鼓音。

又曰:吳伐越,越子御之,大敗之。靈姑浮以戈擊闔廬,靈始浮,越大夫。闔廬,吳王。傷將指,取其一屨。其足大指見斬,遂失履,姑浮取之。

《穀梁傳》曰:公弟叔ツ,其曰弟叔ツ,賢之也。宣公煞赤而非之。宣公煞子赤,叔非責云。織屨而食,終身不食宣公之食。

《孟子》曰:許行自楚之滕,其徒數十人,皆衣褐,捆屨織席以為食。捆音閫,猶叩極㭬也。織履欲使堅,故叩之。賣履席以供飲食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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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釋名》曰:屐,扌耆以踐泥也。為雙足扌耆以踐泥也。帛屐作之如ハ者也,不曰帛ハ而曰帛屐者,ハ不可以踐泥,屐可以踐泥也,故謂之屐。

漢書》曰:袁盎使吳,吳王使圍守之。乃刀決帳直出,屐行七十里。

《東觀漢記》:范奏云:「伏見太原周黨、東海王良、山陽王戎,使者三到,乃肯就車,脫衣解屐,於華轂。」

《晉書》曰:宣王初欲追諸葛於關中,多蒺藜,乃使軍吏二千人著軟材木屐前行,然後卒進焉。晉宣帝雜教云:「當預作太平木屐遇踐,時有蒺藜屐行,蒺藜悉著屐底。」

又曰:謝安遣弟石及從子玄徵符堅,所在克捷。安方對客圍棋,有驛書到。棋畢,還內過戶限,心喜,不覺屐折齒。

又曰:王述性急。當食雞子,以箸刺之,不得,便怒擲於地。雞子圓轉不止,便下以屐齒踏之,不得,嗔甚,掇口中,嚼而吐之。

又曰:祖約好財,阮孚好著蠟屐,同是累而未判其得失。有詣約,見正料財物,客至屏當不盡,余兩小簏,著背後傾身障之,意未能平。或有詣阮,見正蠟屐,因嘆曰:「未知一生當著几量屐。」神色閑暢。於是勝負始分。

又曰:石勒擊劉曜,使人著鐵屐施釘登城。

《晉中興徵祥說》曰:舊為屐者,齒皆達,名曰露卯。泰元中忽不復徹,名陰卯,亦服妖也。識者以為卯,謀也,必有陰謀。烈宗末,驃騎參軍袁悅之始有陰謀之事,及隆安遂致大亂。

《宋書》曰:謝靈運好山水,尋山陟嶺,必造幽峻。岩嶂數十重,莫不備盡登躡。常著木屐,上山則去其前齒,下則去其後齒。

又曰:虞玩之,高帝鎮東府,朝廷致敬。玩之為少府,猶躋屐造席。高帝取屐視之,訛黑釘銳,{艸奚}斷,以芒接之。問曰:「卿此屐己几載?」玩之曰:「初釋褐,拜徵北行佐買之,著己三十年,貧士竟不易辦。」高帝咨嗟,因賜以新屐,玩之不授。問其故,答曰:「公之賜,恩華俱重,但蓍簪弊席復不可遺,所以不敢當。」帝善之。

又曰:劉凝之有嘗認其戊,笑曰:「仆著己敗,今家中覓新者償君。」此人後田中得所失,送還,不肯復取。

《齊書》曰:沈麟士,昔嘗行路,鄰人認其所戊。麟士曰:「是卿屐耶?」即跣而反,鄰人得屐,送前者還之。麟士曰:「非卿屐耶?」笑而授之。

蕭子顯《齊書》曰:襄陽有盜發古冢者,傳云是楚王冢,獲玉屐玉屏風。

《梁書》曰:范廉為吳興太守,廣陵高爽有儉薄才,客於廉,委以文記。爽嘗有求不遂,乃為屐斷以喻廉,曰:「刺鼻不知嚏,踏面不知瞋。齧齒作步數,持此得勝人。」譏其不計恥辱,以此取名位。

《論語隱義注》曰:孔子至蔡,解於客舍。人夜有取孔子一隻屐去,盜者置屐於授盜家。孔子屐長一尺四寸,與凡人屐異。

《孔叢子》曰:孔穿振方屐見平原君。

《宗元嘉起居注》曰:劉禎彈廣州刺史韋朗贓,有白荊屐六七十量。

《風俗通》曰:延嘉中,京師長者皆著木屐,婦女始嫁,作漆畫屐,五色彩為系。後黨事起,九族俱系,婦人桎蓋木屐之象。

《世說》曰:王子敬兄弟見郄公,躡屐問訊,甚修外生禮。及嘉賓死,著高屐,儀容輕慢。每命坐,皆云:「有事不暇坐。」郗公慨然曰:「若使嘉賓不死,鼠輩敢爾?」

《語林》曰:鄭玄在馬融門下,業成,辭歸,融心忌之。鄭玄亦疑有追,乃坐橋下,據屐。融果轉式逐之,告左右曰:「玄在上,下水上而據木,此必死矣。」遂罷追矣,竟以免。

《華陽國志》曰:何隨技壺竹人盜其筍。隨行見,恐盜者覺,挈屐而歸。

皇甫謐《高士傳》曰:袁閎字夏甫,汝南人也。筑室於庭,首不著布,身無單衣,足著木屐。

《汝南先賢傳》曰:戴良嫁女,布裳木屐。

《秦記》曰:符健皇始四年,新平縣有長人見,語民張靖曰:「符氏應天授命,當太平。」健以為妖妄,下靖獄。是月,河渭浦津阪監寇登於河中得只屐,長七尺三寸,稱履,五指長尺餘,指尺深寸。登以獻健,因赦靖。

劉欣期《交州記》曰:趙嫗者,九貞軍安縣女子,乳長數尺,不嫁。入山聚群盜,常著金擒是屐。

庾仲雍《荊州記》云:劉盛公,枝江人。桓司空臨州與上佐游於靈溪。盛公詣市還,著皂蓋布裙,以杖荷屐詣桓司空。

《神仙傳》曰:左慈見孫討逆,著鞭驅馬,慈著木屐,策杖徐步。然終不能及,乃止。

《搜神記》曰:昔作屐,婦人圓頭,男子方頭。蓋作意欲別男女也。太康婦人皆方頭屐,與男無別。

《集異記》曰:廣平游先期妄見一人著赤褶,知是其魅,乃以刀斫之,乃死。良久方變,是所常著履。

《異苑》曰:介子推逃祿隱跡,抱樹燒死。文公拊木哀嗟,伐而制屐,每懷割股之功。俯視其屐曰:「悲乎!足下。」足下之稱,將起於此。

又曰:丹陽縣有梅姑廟。姑生時有道朮,能戊行水上,後負道法。婿怒煞之。投其尸於水上,乃隨波流漂,至今廟處。晦望之日,時見水霧中曖然有屐。

《夢書》曰:粗屐為使令卑賤類也,夢得粗屐,得僮使也。

王褒《僮約》曰:持斧入山,斷柔裁轅。若有餘材,當作俎几、木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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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說文》曰:屣,鞮屬也。鞮,革履也。

史記》曰:漢孝武帝云:「使朕誠得如黃帝,視棄妻子如脫屣耳。」

《魏志》曰:王粲字仲宣,蔡邕見而奇之。賓客盈坐,聞王到,倒屣迎之。

《後漢書》曰:皇甫規有當世重望。鄉人有行賄為郡守,謁規。規臥不起。聞王符至,遂倒屣而迎。

《春秋後語》曰:魏太子擊逢文侯之師田子方於朝歌,朝歌,紂之所都,今衛州地。引車避,下謁之。田子方不為禮,太子擊因問曰:「富貴者驕人乎,貧賤者驕人乎?」子方曰:「貧賤者驕人耳,夫諸侯而驕則失國,大夫而驕則失家,富貴者安敢驕人?贫賤驕人耳,行不合,言不從,則去之楚越,若脫屣然。」太子不懌而去。

《淮南子》曰:堯之有天下也,年衰志悶,舉天下而傳之舜,猶卻行而脫屣。

《孟子》曰:舜視棄天下猶棄敝屣也。

《世說》曰:何晏為吏部尚書。王弼未弱冠,往見之,晏倒屣迎之。

與靴同[编辑]

《釋名》曰:靴,本胡服也,趙武靈王始服之。

《北齊書》曰:鄭太妃初與神武避葛榮,同走并州。負困,燃馬屎,自作靴。

又曰:任王諧為并州刺史。有婦人臨汾水浣衣,有乘馬人換其新靴而去。婦人執故靴詣州言之。諧召城外諸嫗,以靴示之,紿曰:「有乘馬人於路被賊劫害,遺此靴焉。得無親屬乎?」一嫗撫應哭曰:「兒昨著此靴向妻家。」如其語,捕獲。一時稱明察。

《後魏書》曰:有人遺趙柔靴數百枚,柔與子善明鬻之於市。有人從柔買,柔索絹三十匹。有商人知其賤,與柔三十匹。善明欲取之,柔曰:「與人交易,一言便定,豈可以利動心也?」遂與之。

《唐書》曰:建中初,贈司徒沈易良之妻崔氏,即太后之季父母也。上見之,方屣而華。

《鄴中記》曰:石虎皇后出,女騎千人,皆著五彩織成靴。

《列仙傳》曰:仙人文賓,太丘人也,賣靴為業。

魏武《與楊彪書》曰:今足下織成靴一量。

慕容晃《與顧和書》曰:今致繡靴一量。

傅咸《表》曰:涼州民先辨靴,從軍之物,然後作衣。

音腳[编辑]

《說文》曰:ハ,屐也。

《釋名》曰:ハ,草屨也。出行著之,ハ輕便,因以為名也。

《春秋後語》曰:趙相虞卿躡ハ檐簦來說孝成王,一說,賜白璧一雙、黃金百鎰。再見,拜為上卿,故號虞卿。

謝承《後漢書》曰:江夏劉勤字伯,家貧,作ハ供食。常作一量屨,斷,勤置不賣,出行。妻賣以糴米,勤歸炊熟,怪問:「何所得米?」撇實告。勤責曰:「妻賣毀物,欺取其直也。」因棄不食。仕至司徒。

《宋書》曰:劉敬宣嘗夜與僚佐宴。空中有投一隻芒ハ於坐,墜敬宣食槃上,長三尺一寸,己經人著,耳鼻間并欲壞。頃之,敬宣參軍司馬道賜反,敬宣為其所害。

又曰:張暢在彭城,為魏太武所圍,太武遣李孝伯至城,欲與暢語。李伯曰:「君南土膏粱,何為著ハ?君而著此,使將士云何?」暢曰:「膏梁之言武,誠為愧,但以不武授命,統軍戎陣之間,不容綏服。」

《齊書》曰:沈瑀為余姚令。瑀初至,富吏皆鮮衣美服,自彰別。瑀怒曰:「汝等下縣吏,何得自擬貴人?」悉使著芒ハ粗布,侍立終日。足有蹉趺,輒加榜捶。

又曰:竇哄回幼有清譽。宋元嘉末,魏軍逼瓜步。百姓咸負擔而立。時父湛之為丹陽尹,使其子弟并著芒ハ,於齋前習行。或譏之,湛之曰:「安不忘危。」彥回時年十餘,甚有慚色。

《梁書》曰:侯景即位,童謠曰:「脫青袍,著芒ハ,荊州天子定應著。」

又曰:何點方尚書乘柴車,躡草ハ,恣心所適,致醉而歸。

《陳書》曰:沈眾,武帝時兼起部尚書,監起太極殿,恆臥布袍,芒ハ以麻繩為帶。朝士咸共誚其所為。

《唐書》曰:孟元陽起於陳許軍中,理戎整肅。曲環使主屯作西華,元陽芒ハ立稻田中,須役者退而方去。

《風土記》曰:美朱爽之輕履,蔑龍舄之文章。爽,藤也,赤色,緣木而長,大如箭竿。越人以為ハ,經以青芒,行山草,便於用靴,故越人重之。

《搜神記》曰:元康之末至太安之間,江浦之域有敗ハ自聚於道,多或至四五十兩。人散去之,投林草中。明日視之,悉復矣。民或云:「見銜而聚之。」世之所說ハ者人之賤服,而當勞辱下民之象也。敗者疲敝之象也。道者,地理四方所以交通,王命所由往來也。今敗ハ聚於道者,象下民疲病,將相聚為亂,絕四方而壅王命。

《臨海水土記》曰:ハ魚長一尺,狀如ハ形。

《俗說》曰:劉貞長少時居丹徒,家至貧。劇方回數出南射堂射。劉往市賣ハ,路經射堂邊。過人無不看射,劉過初不回顧。方回異之,遣問信。答云:「老母朝來未得食,至市貨ハ,不得展詣。」后過,劇呼之,使與共語,覺其佳。

《笑林》曰:南方人至京師者,人戒之曰:「汝得物惟食,慎勿問其名也。」後詣主人,入門內。見馬矢便食,惡臭,乃步進,見敗ハ棄於路,因復嚼,殊不可咽,顧伴曰:「且止,人言不可皆信。」後詣貴官,為設饌。因相視曰:「故是首物,且當勿食。」

音燮[编辑]

《宋書》曰:袁粲為丹陽尹,步さ白陽郊野間。遇一士人,便呼與飲。明日,此人謂被知,到門求進。「粲曰:」昨飲酒無偶,聊相要耳。」竟不與相見。

《齊書》曰:江泌字士倩,濟陽人也。少貧,好學書,則斫さ為業,夜則讀書隨月光,光斜則握卷升屋。

《梁書》曰:臨川王弘,奢侈過度,後庭數百十人,皆極天下之選,所幸江無畏服玩侔於齊東昏潘妃,寶さ直千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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