太平御覽/094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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莎雞
[编辑]《毛詩·豳·七月》曰:六月莎雞振羽。〈莎雞羽成而振迅之。〉
陸機《毛詩疏義》曰:莎雞,如蝗而班色,翅數重,下翅正赤,或謂之天雞。六月飛而振羽,「索索」聲,幽州人謂之蒲錯也。
《爾雅》曰:翰,天雞也。〈孫炎注曰:小蟲,黑身,赤頭,一名莎雞。郭璞注曰:一名摴雞也。〉
《廣志》曰:莎雞,似蠶蛾而五色,赤曰犨雞。
螽斯
[编辑]《毛詩·螽斯》曰:《螽斯》,后妃子孫眾多也,言若螽斯,不妒忌,則子孫眾多也。螽斯羽,詵詵兮。〈螽斯,蜙蝑也。〉
《毛詩·豳·七月》曰:五月斯螽動股。〈斯螽,蜙蝑也。〉
蜙蝑
[编辑]陸機《毛詩疏義》曰:《爾雅》云:「螽斯,蜙蝑〈宣龍切〉蜙蝑〈相魚切〉也。」楊雄云:「舂黍也,幽州謂之舂箕。角長,青色,斑黑,其股似玳瑁文。五月中以兩股相差作聲,聞數十步。」
《毛詩題綱》曰:螽斯,孟蜙蝑,一名舂黍,似蝗而小,青色,長股而鳴。喻后妃之性不妒忌,子孫眾多。
《爾雅》曰:蜇〈音斯〉螽,蜙蝑。〈郭璞注曰:蜙{虫從}也,俗呼蝽{虫黍}。〉
蝙蝠
[编辑]《春秋運斗樞》曰:搖光攜則服翼,兩頭并翔。廢江淮山瀆之祠,搖光不明,服翼九足。〈服翼,附鼠也。〉
《孝經援神契》曰:蝙蝠伏匿,故夜食。
《爾雅》曰:蝙蝠,服翼也。〈齊人呼為蟙{虫墨},或謂之仙鼠。職墨二音。〉
《抱朴子》曰:千歲蝙蝠,色如白雪,集則倒懸,腦重故也。此物得而陰乾,末服之,令人壽四萬歲。
《玄中記》曰:百歲伏翼,其色赤,止則倒懸。千歲伏翼,色白,得食之,壽萬歲。
《水經》曰:交州丹水亭下有石穴,甚深,未常測其遠近。穴中蝙蝠大者如烏,多倒懸。得而服之,使人神仙。
《荊州記》曰:宜都夷道縣有石穴,穴中有蝙蝠,如烏,多倒懸。
崔豹《古今注》曰:蝙蝠,一名仙鼠,又曰飛鼠。五百歲則色白腦重,集物則頭垂,故謂倒掛鼠。食之得仙。
《幽明錄》曰:淮南郡有物髡人髮。太守朱誕曰:「吾知之矣,多置黐〈音離〉以塗壁。」夕,有數蝙蝠大如雞,集其上不得去,殺之乃絕。屋檐下已有數百人頭髻。
范汪《治瘧方》曰:蝙蝠七枚,合擣五百發,雞鳴服一丸,禺中一丸。遇發,乃與粥清一升耳。
守宮
[编辑]《毛詩·節·正月》曰:哀今之人,胡為虺蜴?〈蜴,螈也。虺、蜴之性,見人則走。〉
陸機《毛詩疏義》曰:蜴,一名榮原,水蜴也,或謂之{虫虎}蜼〈音濉〉蛇醫。如{虫片}蜴,青綠色,大如指,形狀可惡也。
《春秋考異郵》曰:土勝水,故守宮食蠆。〈宋均曰:守宮生於土,蠆藏物,屬坎,水也。〉
《爾雅》曰:蠑螈,蜥蜴。蜥蜴,蝘蜓。蝘蜓,守官也。〈轉相解,博異語,別四名也。〉
《漢書·東方朔傳》曰:武帝置守宮盆下,使射之。朔曰:「臣以為龍,又無角;謂之為蛇,又有足。跂跂脉脉,善緣壁,若非守宮,即蜥蜴。」上曰:「善」。賜帛十匹。
《抱朴子》曰:謂蜥蜴為神龍者,非但不識神龍,亦不識蜥蜴。
又曰:沙礫無量,而珠璧甚鮮;鴟隼屯飛,而鸞鳳罕出;虺蜥盈藪,而虯龍希覿。
王充《論衡》曰:禹南濟於江,黃龍負舟。舟中人人五色無主,禹乃笑而稱曰:「我受命於天,竭力以勞萬民。生,寄也;世,歸也。視龍,猶蜓也。」龍去而亡患。
揚雄《方言》曰:秦晉四夏謂之守宮,其在澤者謂之蜥蜴,南楚謂之蛇醫,或謂之蠑螈,北燕謂之祝蜒。桂林擲晷,守宮大而能鳴者謂之蛤蚧。
許慎《說文》曰:滎蚖,蛇醫,以注鳴者也。在壁曰蜓,在草曰蜥蜴。蜥蜴,守宮也。
《淮南萬畢朮》曰:守宮途齊,婦人無子。取守宮一枚置甕中,及蛇衣,以新布密裹之,懸於陰處。百日,治守宮、蛇衣,分等以唾和之,途婦人齊,磨令溫,即無子矣。
又曰:守宮飾挪帝,有文章。取守宮新合陰陽者牝牡各一,藏之甕中,陰乾,百日以飾挪帝,則生文章。與男子合陰陽,輒滅去。
又曰:取七月七日守宮陰乾之,治合,以井花水和,途女人身,有文章,則以丹途之,不去者不淫,去者有奸。
徐懷遠《南越志》曰:成陽縣樹多守宮,大者能鳴,謂之蛤蚧。
郭義恭《廣志》曰:守宮,鱗色如蛇,而四足,似蜓,有尺餘蜓,有屋壁間者,有草野者,有石上者。
《博物志》曰:蜥蜴或蜓,以器養之,食以朱砂,體盡赤。所食滿七斤,搗萬杵,以點女人支體,終身不滅,故號曰守宮。
崔豹《古今注》曰:蜓,一曰守宮,一曰龍子,善於樹上捕蟬食之。其長細五色者,名為蜥蜴;其短大者,名為蠑螈,一曰蛇醫。大者長三尺,其色玄紺,善魅人,一曰玄螈,一名綠螈。
曹叔雅《異物志》曰:魚跳躍,則蜥蜴從草中下,稍相依近,便共浮水上而相合。事竟,魚還水底,蜥還草中。
干寶《搜神記》曰:淮南書佐劉雅,夢見青蜥蜴從屋棟落其腹內。因苦腹痛。
《夢書》曰:守宮為寡婦,著垣牆也。夢見守宮,憂寡婦人也。
《吳氏本草經》曰:石龍子,一名守宮,〈一名石蜴。〉一名山龍子。
揚子雲《解嘲》曰:今子乃以鴟梟而笑鳳皇,執蜓而嘲龜龍,不亦病乎?
蜣蜋
[编辑]《爾雅》曰:蛣蜣,蜣螂也。〈郭璞注曰:黑甲蟲,啖糞者也。〉
張揖《廣雅》曰:天柱,蜣螂也。〈一作天杜。〉
許慎《說文》曰:蜣螂,一曰天柱。
《沖波傳》曰:蜣螂無鼻而聞香。
《抱朴子》曰:玄蟬潔飢,不羨蜣螂穢飽。
郭義恭《廣志》曰:交州無蜣螂。
崔豹《古今注》曰:蜣螂能以土包糞,轉而成丸,莊周所謂「蛣蜣擲暱,在於轉丸」者也。〈一名蜣螂。〉一名結蜣,一名弄丸,一名轉丸。
《夢書》曰:蜣螂為憂財輔以行者。夢見蜣螂,憂財糧也。
白魚
[编辑]《爾雅》曰:蟫,〈音淫。〉白魚也。〈衣、書中蟲,一孟丙魚。音丙。〉
張揖《廣雅》曰:白魚,蛃魚也。
《齊書》曰:明帝初有疾,無輟聽覽,群臣莫知。及疾篤,敕台省府署求白魚以為藥,外始知之。
《本草經》曰:白魚,一名衣魚,治婦人疝疵、小便不利、小兒頭中風、項僵,皆宜摩之。生咸陽。
《吳氏本草經》曰:衣中白魚,一孟覃。
《范汪方》曰:治小便不利,取白魚二七,搗之,令糜爛,分為數丸,頓服之,即通也。
螗蜋
[编辑]《易通系卦》曰:螳螂搏蟬之蟲,乘寒而殺物,自隱蔽而有所害,捕搏之像也。
《周書時訓》曰:芒種之日,螳螂生。不生,是謂陰息。
《韓詩外傳》曰:齊莊公出獵,有螳螂舉足將搏其輪,問其御曰:「杆何蟲?」對曰:「杆螳螂也,為蟲知進而不知退,不量力而輕就敵。」公曰:「杆為天下勇士矣。」回車避之,勇士歸焉。〈《淮南子》同。〉
又曰:楚莊王將伐晉,告大夫:「有諫者死!」孫叔敖曰:「臣園中有榆,榆上有蟬。蟬方奮翼悲鳴,不知螳螂在後,欲決獰食之;螳螂方取蟬,不知黃雀在其後也。」
《禮記·月令》曰:仲夏之月,螳螂生。〈蔡邕《月令章句》曰:螳螂,蟲名,食蟬,殺蟲。〉
鄭玄《禮記注》曰:螳螂,螵蛸母也。王瓚曰:「《爾雅》云:『莫貉,螳螂。』同類物色也。今沛魯以南謂之螳螂,燕趙之際謂之食疣,齊兗以東謂之馬敷。
《爾雅》曰:莫貉,螳螂,蛑。〈螳螂,有斧蟲,江東呼為石螂。蛑,音謀。貉,戶各反。〉不過,蟷蠰,〈蟷蠰,螳螂別名。堂、襄二音。〉其子蜱蛸。〈一孟,螳蠰卵也。蜱章裨。音搏。音焦。〉
張揖《廣雅》曰:羊羊、蛻蚘,螳螂也。博焦,夷;冒焦,螵蛸也。
華嶠《後漢書》曰:蔡雍在陳留。其鄰人有以酒食召雍者,比至而酒酣焉。客有彈琴於屏,雍至門,潛聽之,曰:「嘻!以樂召我而有殺心,何也?」遂反。將命者告主人曰:「蔡君向來至門而去。」主人遽自追而問其故,雍具以告。彈琴者曰:「我向鼓弦,見螳螂方向鳴蟬,蟬將去未飛,螳螂為之一前一卻。吾心聳然,惟恐螳螂失之也。此豈為殺心而形於聲者乎?」雍曰:「杆足以當之矣。」
《吳越春秋》曰:吳王夫差令於邦中曰:「寡人欲伐齊,敢有諫者死!」太子友因諷諫以激於王,以清旦懷丸挾彈從後園而來,衣浹履濡,吳王夫差怪而問之,太子對曰:「臣游後園,聞秋蟬之鳴,往而觀之,秋蟬登高樹,自以為安,不知螳螂超枝緣條、曳要舉刃,欲哺其形也。螳螂貪心緯纏,志在有利,不知黃雀盛緣茂林,徘徊枝葉,欲啄螳螂也。」
《莊子》曰:莊周游於雕陵之樊,睹一異鵲,自南方來者,執彈而留之。〈宿留,伺蒲般也。〉睹一蟬,方得美蔭而忘其身。螳螂執翳且搏之,〈執草以自翳。〉見得而忘其形。異鵲從而利之,見利而忘其真。〈真,身也。〉莊周怵然曰:「噫!物固相累,二類相召也。」捐彈而反走。
又曰:螳螂怒臂以當車轍,不知不勝任也,是才之美者也。〈司馬彪曰:非不有美才,顧不勝任耳。〉
揚雄《方言》曰:螳螂謂之髡,或謂之丁,或謂之羊羊。〈郭璞注曰:匠箔東呼骯。案,《爾雅》丁應下屬,《方言》依此,失其旨。〉
許慎《說文》曰:螳螂,不過也,一孟當襄,一名研父。
邯鄲氏《笑林》曰:楚人居貧,讀《淮南方》,得螳螂伺蟬,自鄣葉可以隱形。遂於樹下仰取葉,螳螂執葉伺蟬以摘之,葉落樹下,樹下先有落葉,不能復分別,掃取數斗歸,一一以葉自鄣。問其妻曰:「汝見我不?」妻始時恆答言見,經日乃厭倦不堪,紹云不見,嘿然大喜。齎葉入市,對面取人物,吏遂縛詣縣。縣官受辭,自說本末。官大笑,放而不治。
《夢書》曰:螳螂為亡人蔽匿草也。夢見螳螂,憂亡命者,
范子《計然》曰:螵蛸出三輔,上價三百。
《吳氏本草經》曰:桑蛸,條,蝕疣。一名害焦,一名致神農,咸,無毒。
成公綏《螳螂賦》曰:氆翼應時,延頸鵠望。推翳俟前,翹翼高抗。鳥伏蛇騰,鷹擊隼放。俯飛蟬而奮猛,躍蟪蛄而逞壯。距車輪而軒翥,固齊侯之所尚。
郭璞《螳螂贊》曰:螳螂氣蟲,揮斧奮臂。當轍不回,勾踐是避。勇士致斃,勵之以義。
蝍蛆
[编辑]《春秋考異郵》曰:土勝水,故蝍蛆搏蛇。〈宋均曰:蝍蛆生土蛇藏物,屬校坎。坎,水也,為隱伏。〉
《爾雅》曰:莛藜,蝍蛆。〈郭璞注曰:似蝗,大腹,長角,能食蛇腦。〉
張揖《廣雅》曰:蝍蛆,吳公也。
《莊子》曰:蝍蛆甘帶。〈司馬彪曰:帶,小蛇也。蝍蛆喜食其眼。〉
《抱朴子》曰:南人入山,皆以竹管盛活吳公。吳公知有蛇之地,便動作於管中,如此,則草中便有蛇也。吳公見蛇,能以氣禁之,蛇即死。
《淮南子》曰:月照天下,蝕於蟾蜍;蛇游霧,而殆蝍蛆。〈蟾諸,月中蝦蟆也,食月,故曰食於蟾諸。蝍蛆,蓋吳公也。殆,猶畏也。〉
沉懷遠《南越志》曰:綏定縣多吳公。其大者能以氣吸蜥蜴。
劉欣期《交州記》曰:大吳公出徐聞縣界。取其皮,可以冠鼓。〈《宋永初記》亦同。〉
沉瑩《臨海異物志》曰:晉安東南吳嶼山,吳公千萬積聚。或云:長丈餘以作脯,味似大蝦。
《嶺南異物志》曰:珠崖人,每清明見海中遠山羅列皆如翠屏,而東西不定,悉吳公也。
《嶺表錄異》曰:蜈蚣,《南越志》云:「閣者,其皮可以鞔鼓。取其肉曝為脯,美於牛肉。」又云:「長數丈,能啖牛。俚人或遇之,則鳴鼓燃火炬以驅逐之。」
陶潛《續搜神記》曰:爰游道人,清苦沙門也。剡縣有一家事蠱,人啖其食飲,無不吐血死。游詣之,主人下食,游依常咒願,一雙吳公,長尺餘,便於槃中跳走。游快飲食,安然無他。
王琰《冥祥記》曰:沙門安法開者,北人也。常見吳公長三尺自屋墮地,旋徊而去。
葛洪《遐觀賦》曰:吳公大者長百步,頭如車箱可畏惡。越人獵之,屠裂取肉,白如瓠,稱金爭買為羹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