太平御覽/096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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果
[编辑]《易·解卦》曰:天地解而雷雨作,雷雨作而百果草木皆甲坼。
《爾雅》曰:果不熟曰荒。
《周禮·天官上》甸師職曰:甸師,供野果之属。
《禮記·曲禮上》曰:賜果於君前,其有核者,懷其核。
又《玉藻》曰:果實未熟,不鬻於市。凡食,果實者後君子,火熟者先君子。
《春秋元命苞》曰:織女星主果。
謝承《後漢書》曰:劉祐,字伯祖,中山安國人。仕郡為主簿。郡將小子,常出錢付之市買果實,祐悉以買筆墨書具與之。
華嶠《後漢書》曰:桓榮為慱士,會庭中詔賜奇果,受賜者懷之,榮獨舉手奉以拜。光武笑指之,曰:「此真儒生也!」
《陳書》曰:徐孝克侍宴,無所食噉。至食散,當其前膳羞損減。帝密記,以問中書舍人管斌,斌自是伺之。見孝克以珍果內紳帶中,斌當時莫識其意,後尋訪,方知其以遺母。斌以啟,宣帝嗟嘆良久,乃勑:「自今宴享,孝克前饌並遣將還,以餉其母。」時論美之。
《北史》曰:後魏淮陽王欣,好營產業,多所樹藝。京師名果,皆出其園。
《唐書》曰:李泳為河陽,所至以貪殘為務。犒宴所陳果實,以木刻彩繢之。
《說文》曰:在木曰果,在草曰蓏〈郎果切〉。
《山海經》曰:不周之山,爰有嘉果,其實如桃李,其葉華赤,食之不飢。
《符子》曰:趙之相者曰林氏,有九子,皆賢。國人美而稱之,號曰九德之父,十德之門。趙王疾之。王乃使擇其果之煩者伐之。其父曰:「菓之茂者猶伐之,況其人乎?吾將以尔為累矣,去之則免!乃攜老持子,逃趙相於白雲之巖,終身不返。趙人思之。
《郭子》曰:王丞相儉,帳下甘果盈溢,涉春敗爛。
《呂氏春秋》曰:昔古朱襄氏治天下也〈炎帝別號〉,多風。陽氣畜積,萬物散解,果實不成。故士達作為五絃之瑟,以來陰氣,以定羣生。〈士達,朱襄氏臣。〉
《杜蘭香傳》曰:神女姓杜,名蘭香,降張碩,常食粟飯,并有非時果。碩食之,亦不甘,然一食可七八日不飢。
《鄴中記》曰:石虎有華林園,種眾果。民間有名果,虎作蝦蟇車,四摶掘根,面去一丈,深一丈,合土載之,植之無不生。
闞駰《十三州記》曰:舍衛國在月氏南萬里,果大如三斗{土左瓦右}〈音杜〉。
《食經》曰:種名果法:取好直枝,內著芋瑰中種之。
張衡《東京賦》曰:奇樹珍果,鈎盾所職。
左思《魏都賦》曰:馳道周屈於果下。〈劉逵注曰:漢廄舊有樂浪所獻果下馬,高三尺,以駕輦車。〉
又《蜀都賦》曰:百果甲坼,異色同榮。
劉楨《魯都賦》曰:芳果萬名,攢羅廣庭。霜滋露熟,時至則零。
《石崇金谷詩序》曰:雜果幾乎萬株。
陸機《與弟雲書》曰:天淵池東南角,有果,各作一林,無處不有,縱橫成行,一果之間輙作一堂。
郭璞《五果讚》曰:果蓏之品,剖噬因宜。雖曰微肴,貴賤有差。
栗
[编辑]《毛詩·山有樞》曰:山有漆,隰有栗。
《韓詩》曰:東門之栗,有靖家室。栗,木名;靖,善也。言東門之外,栗樹之下,有善人,可與成為室家者。
《毛詩疏義》曰:五方皆有栗,周、秦、吳、楊特饒。惟漁陽、范陽栗甜美長味。倭、韓國上栗,大如雞子,亦短味不美。桂陽有栗,藂生,大如杼子。
《儀禮·士喪禮》曰:設豆右葅,南栗東脯。
《大戴禮》曰:八月栗零。零也者,降也。零而後取之,故不言剝也。
《周禮·天官·籩人》曰:饋食之籩,其實栗。
《禮記·內則》曰:栗有撰之。
《左傳》曰:女贄不過榛、栗、棗、脩,以告虔也。
《論語》曰:哀公問社於宰我,宰我對曰:「夏后氏以松,殷人以柏,周人以栗,曰使民戰栗。」〈謂廟主也。〉
《爾雅》曰:栵,〈例、列二音〉栭。〈樹似桷楸而卑小,子如細栗,可食,今江東亦呼為栭栗。〉
《漢書》曰:種千樹栗,其人與千戶侯等。
謝承《後漢書》曰:豫章宗度拜定陵令,縣人杜伯夷清高不仕,度與談論,致棗栗而已。
《魏略》曰:太子與鍾繇書曰:「竊見玉書稱美,玉赤擬雞冠,黃侔蒸栗。」
《魏志》曰:東夷韓國出大栗,如梨。
《宋書》曰:劉秀之為丹陽尹。先是,秀之從叔穆之為丹陽,與子弟廳事上宴。廳事柱有一穿,穆之謂子弟及秀之曰:「汝等試以栗遙擲柱,入穿者,後必得此郡。」惟秀之獨入焉,其言遂驗。
又曰:王恭幼敏悟。年數歲時,祖母戲諸孫侄,散栗於床,羣兒競之,恭獨不取。問其故,對曰:「不取自當得賜。」由是中表異之。
《梁書》曰:沈約嘗侍宴,會豫州獻栗,徑寸半,帝奇之,問眾栗事多少,與約各疏所知。約少帝三事。約出,謂人曰:「此公護前,不讓即羞死。」帝以其言不遜,欲抵其罪,徐勉固諫,乃止。
又曰:蕭琛嘗預御筵,醉伏。上以棗投琛,琛乃取栗擲上,中面。御史中丞在席,帝動色曰:「席中有人,不得如此,豈有說也?」琛曰:「陛下投臣以赤心,臣敢報之以戰栗。」
《莊子》曰:宋有狙公者〈好養猿者。〉,恐眾狙之不馴於己也,先誑之曰:「與若茅〈茅,栗也。〉,朝三而暮四,足乎?眾狙皆超然而怒。」
《范子計然》曰:栗出三輔。
《莊子》曰:莊周遊乎調陵之燓,〈燓,蕃。〉睹一異鵲,感周之顙,而集于栗林。〈感,觸也。〉
又曰:古者禽獸多而人民少,於是皆巢居以避之,晝拾橡栗,暮棲木上,故命曰有巢氏之民。
《國語》曰:夫婦贄,不過棗、栗,以告虔也。〈棗取蚤起,栗取戰栗。虔,敬也。《曲禮》:婦人之贄:脯脩棗栗也。〉
《韓子》曰:秦餓,應侯謂王曰:「五苑之果{艹踈}橡棗栗,以活民,請發之。」王曰:「今發五苑以活民,是使有功與無功爭取也。人生而亂,不如死治。」
《說苑》曰:田饒曰:「果園梨栗,後宮婦人摭以相擿,而士不曾得一嘗。且夫財者,君之所輕也;死者,士之所重也。」
《呂氏春秋》曰:伊尹說曰:「果之美者,江浦之橘,箕山之栗。」
《正部》曰:《玉府》云:「赤如雞冠,黃如蒸栗。」
盧毓《冀州論》曰:中山好栗,地產不為無珍。
盧諶《祭法》曰:春秋冬祠,皆用栗。
《會稽先賢傳》曰:光武詔嚴遵詣行所,遇蜀郡獻橘、栗,上令公卿以下各以手所及取,遵獨不取。上曰:「不敢取者誰?」遵對曰:「君賜臣以禮,臣奉君以忠。今賜無所主,臣是以不取。」
《西京雜記》曰:上林苑有侯栗、榛栗、瑰栗、嶧陽栗〈嶧陽太守曹寵所獻,大如拳。〉。
《三秦記》曰:漢武帝果園,有大栗,十五枚及一升。
《水經注》曰:汝水灣中有地數頃,上有栗園,栗小,殊不並固安之實也。然歲貢三百石,以充天府。水渚,即栗洲也。樹高茂,望若屯雲積氣矣。林中有栗堂,甚閑敞,牧宰及英彥多所遊薄。
《山海經》曰:南山其上多栗。葛山、銅山,其木多栗。
《廣志》曰:栗有侯栗、關中大栗,大如雞子。
《晉宮閣名》曰:華林園中,栗一株,侯栗六株。
《華山記》曰:西山麓中有栗林,藝植以來,蕭森繁茂。
《神異經》曰:東北荒有栗樹,高三十丈,栗徑三尺,其殼赤,肉黃白,味甜,食之令短氣而渴。
《地理記》曰:諸暨如拳之栗。〈案,出會稽部也。〉
杜寶《大業拾遺錄》曰:洛陽儀鸞殿南有烏{木左勃右}林、栗林;有蒲桃架四行,行長百餘步。
《嶺表錄異》曰:廣州無栗,惟勒州山中有石栗,一年方熟,皮厚而肉少,味似胡桃人。熟時,或為群鸚鵡至啄食略盡。只此石栗,亦甚稀少。
王彪之賦曰:王檀侯栗。
王逸《荔支賦》曰:北鷰薦朔濱之巨栗。
蔡邕《傷故栗賦序》曰:人有折蔡氏祠前故栗者,故作斯賦。
王褒《僮約》曰:南安拾栗採橘。〈南安,縣名。〉
太平御覽卷第九百六十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