太平御览/0964
竹部二 ◄ | 太平御览 卷九百六十四.果部一 |
► 果部二 |
|
果
[编辑]《易·解卦》曰:天地解而雷雨作,雷雨作而百果草木皆甲坼。
《尔雅》曰:果不熟曰荒。
《周礼·天官上》甸师职曰:甸师,供野果之属。
《礼记·曲礼上》曰:赐果于君前,其有核者,怀其核。
又《玉藻》曰:果实未熟,不鬻于市。凡食,果实者后君子,火熟者先君子。
《春秋元命苞》曰:织女星主果。
谢承《后汉书》曰:刘祐,字伯祖,中山安国人。仕郡为主簿。郡将小子,常出钱付之市买果实,祐悉以买笔墨书具与之。
华峤《后汉书》曰:桓荣为慱士,会庭中诏赐奇果,受赐者怀之,荣独举手奉以拜。光武笑指之,曰:“此真儒生也!”
《陈书》曰:徐孝克侍宴,无所食啖。至食散,当其前膳羞损减。帝密记,以问中书舍人管斌,斌自是伺之。见孝克以珍果内绅带中,斌当时莫识其意,后寻访,方知其以遗母。斌以启,宣帝嗟叹良久,乃敕:“自今宴享,孝克前馔并遣将还,以饷其母。”时论美之。
《北史》曰:后魏淮阳王欣,好营产业,多所树艺。京师名果,皆出其园。
《唐书》曰:李泳为河阳,所至以贪残为务。犒宴所陈果实,以木刻彩缋之。
《说文》曰:在木曰果,在草曰蓏〈郎果切〉。
《山海经》曰:不周之山,爰有嘉果,其实如桃李,其叶华赤,食之不饥。
《符子》曰:赵之相者曰林氏,有九子,皆贤。国人美而称之,号曰九德之父,十德之门。赵王疾之。王乃使择其果之烦者伐之。其父曰:“菓之茂者犹伐之,况其人乎?吾将以尔为累矣,去之则免!乃携老持子,逃赵相于白云之岩,终身不返。赵人思之。
《郭子》曰:王丞相俭,帐下甘果盈溢,涉春败烂。
《吕氏春秋》曰:昔古朱襄氏治天下也〈炎帝别号〉,多风。阳气畜积,万物散解,果实不成。故士达作为五弦之瑟,以来阴气,以定群生。〈士达,朱襄氏臣。〉
《杜兰香传》曰:神女姓杜,名兰香,降张硕,常食粟饭,并有非时果。硕食之,亦不甘,然一食可七八日不饥。
《邺中记》曰:石虎有华林园,种众果。民间有名果,虎作虾蟆车,四抟掘根,面去一丈,深一丈,合土载之,植之无不生。
阚骃《十三州记》曰:舍卫国在月氏南万里,果大如三斗{土左瓦右}〈音杜〉。
《食经》曰:种名果法:取好直枝,内著芋瑰中种之。
张衡《东京赋》曰:奇树珍果,钩盾所职。
左思《魏都赋》曰:驰道周屈于果下。〈刘逵注曰:汉厩旧有乐浪所献果下马,高三尺,以驾辇车。〉
又《蜀都赋》曰:百果甲坼,异色同荣。
刘桢《鲁都赋》曰:芳果万名,攒罗广庭。霜滋露熟,时至则零。
《石崇金谷诗序》曰:杂果几乎万株。
陆机《与弟云书》曰:天渊池东南角,有果,各作一林,无处不有,纵横成行,一果之间辄作一堂。
郭璞《五果赞》曰:果蓏之品,剖噬因宜。虽曰微肴,贵贱有差。
栗
[编辑]《毛诗·山有枢》曰:山有漆,隰有栗。
《韩诗》曰:东门之栗,有靖家室。栗,木名;靖,善也。言东门之外,栗树之下,有善人,可与成为室家者。
《毛诗疏义》曰:五方皆有栗,周、秦、吴、杨特饶。惟渔阳、范阳栗甜美长味。倭、韩国上栗,大如鸡子,亦短味不美。桂阳有栗,藂生,大如杼子。
《仪礼·士丧礼》曰:设豆右葅,南栗东脯。
《大戴礼》曰:八月栗零。零也者,降也。零而后取之,故不言剥也。
《周礼·天官·笾人》曰:馈食之笾,其实栗。
《礼记·内则》曰:栗有撰之。
《左传》曰:女贽不过榛、栗、枣、修,以告虔也。
《论语》曰:哀公问社于宰我,宰我对曰:“夏后氏以松,殷人以柏,周人以栗,曰使民战栗。”〈谓庙主也。〉
《尔雅》曰:栵,〈例、列二音〉栭。〈树似桷楸而卑小,子如细栗,可食,今江东亦呼为栭栗。〉
《汉书》曰:种千树栗,其人与千户侯等。
谢承《后汉书》曰:豫章宗度拜定陵令,县人杜伯夷清高不仕,度与谈论,致枣栗而已。
《魏略》曰:太子与锺繇书曰:“窃见玉书称美,玉赤拟鸡冠,黄侔蒸栗。”
《魏志》曰:东夷韩国出大栗,如梨。
《宋书》曰:刘秀之为丹阳尹。先是,秀之从叔穆之为丹阳,与子弟厅事上宴。厅事柱有一穿,穆之谓子弟及秀之曰:“汝等试以栗遥掷柱,入穿者,后必得此郡。”惟秀之独入焉,其言遂验。
又曰:王恭幼敏悟。年数岁时,祖母戏诸孙侄,散栗于床,群儿竞之,恭独不取。问其故,对曰:“不取自当得赐。”由是中表异之。
《梁书》曰:沈约尝侍宴,会豫州献栗,径寸半,帝奇之,问众栗事多少,与约各疏所知。约少帝三事。约出,谓人曰:“此公护前,不让即羞死。”帝以其言不逊,欲抵其罪,徐勉固谏,乃止。
又曰:萧琛尝预御筵,醉伏。上以枣投琛,琛乃取栗掷上,中面。御史中丞在席,帝动色曰:“席中有人,不得如此,岂有说也?”琛曰:“陛下投臣以赤心,臣敢报之以战栗。”
《庄子》曰:宋有狙公者〈好养猿者。〉,恐众狙之不驯于己也,先诳之曰:“与若茅〈茅,栗也。〉,朝三而暮四,足乎?众狙皆超然而怒。”
《范子计然》曰:栗出三辅。
《庄子》曰:庄周游乎调陵之燓,〈燓,蕃。〉睹一异鹊,感周之颡,而集于栗林。〈感,触也。〉
又曰:古者禽兽多而人民少,于是皆巢居以避之,昼拾橡栗,暮栖木上,故命曰有巢氏之民。
《国语》曰:夫妇贽,不过枣、栗,以告虔也。〈枣取蚤起,栗取战栗。虔,敬也。《曲礼》:妇人之贽:脯修枣栗也。〉
《韩子》曰:秦饿,应侯谓王曰:“五苑之果{艹踈}橡枣栗,以活民,请发之。”王曰:“今发五苑以活民,是使有功与无功争取也。人生而乱,不如死治。”
《说苑》曰:田饶曰:“果园梨栗,后宫妇人摭以相擿,而士不曾得一尝。且夫财者,君之所轻也;死者,士之所重也。”
《吕氏春秋》曰:伊尹说曰:“果之美者,江浦之橘,箕山之栗。”
《正部》曰:《玉府》云:“赤如鸡冠,黄如蒸栗。”
卢毓《冀州论》曰:中山好栗,地产不为无珍。
卢谌《祭法》曰:春秋冬祠,皆用栗。
《会稽先贤传》曰:光武诏严遵诣行所,遇蜀郡献橘、栗,上令公卿以下各以手所及取,遵独不取。上曰:“不敢取者谁?”遵对曰:“君赐臣以礼,臣奉君以忠。今赐无所主,臣是以不取。”
《西京杂记》曰:上林苑有侯栗、榛栗、瑰栗、峄阳栗〈峄阳太守曹宠所献,大如拳。〉。
《三秦记》曰:汉武帝果园,有大栗,十五枚及一升。
《水经注》曰:汝水湾中有地数顷,上有栗园,栗小,殊不并固安之实也。然岁贡三百石,以充天府。水渚,即栗洲也。树高茂,望若屯云积气矣。林中有栗堂,甚闲敞,牧宰及英彦多所游薄。
《山海经》曰:南山其上多栗。葛山、铜山,其木多栗。
《广志》曰:栗有侯栗、关中大栗,大如鸡子。
《晋宫阁名》曰:华林园中,栗一株,侯栗六株。
《华山记》曰:西山麓中有栗林,艺植以来,萧森繁茂。
《神异经》曰:东北荒有栗树,高三十丈,栗径三尺,其壳赤,肉黄白,味甜,食之令短气而渴。
《地理记》曰:诸暨如拳之栗。〈案,出会稽部也。〉
杜宝《大业拾遗录》曰:洛阳仪鸾殿南有乌{木左勃右}林、栗林;有蒲桃架四行,行长百馀步。
《岭表录异》曰:广州无栗,惟勒州山中有石栗,一年方熟,皮厚而肉少,味似胡桃人。熟时,或为群鹦鹉至啄食略尽。只此石栗,亦甚稀少。
王彪之赋曰:王檀侯栗。
王逸《荔支赋》曰:北燕荐朔滨之巨栗。
蔡邕《伤故栗赋序》曰:人有折蔡氏祠前故栗者,故作斯赋。
王褒《僮约》曰:南安拾栗采橘。〈南安,县名。〉
太平御览卷第九百六十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