婦科玉尺/凡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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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婦女病倍多於男子,其原不外經、產、崩、帶數大端,故是書篇目雖止有九,而一切病皆統於是矣。
  • 每篇正文皆充類至盡,似無遺症。然病變無方,或有未備者。又當臨時裁度,因势酌方,不可拘泥。岳武穆云:「運用之妙,存乎一心。」兵法也,亦醫法也。
  • 婦科書本言婦女病。若求嗣一欵,則兼言男女,故列於篇首。
  • 崩漏雖屬血病。然非專由經也。前人往往雜於經病中,非是。余故次於產後病下。
  • 小產原是胎前之患,不得以大產小產遞及。今列於臨產前者,明其病屬於胎前也。
  • 每篇正文后,前人論說,必擇至精且當,歸於一是者,然後採錄,期免矛盾之誚。
  • 所採古方,除試驗獲效外,其餘必取方藥之性味,按合所主之症,再四考訂。果屬針對不爽,才敢載筆。稍覺阻碍,即棄去。雖分量多寡,亦必籌較,未敢輕心相掉。貽誤將來也。
  • 方有與症相合,本文及前論却俱未引及者,亦附錄備考,不肯割愛云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