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孟子註疏/卷0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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卷七上•離婁章句上(凡二十八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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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離婁者,古之明日者,蓋以為黃帝之時人也。黃帝亡其玄珠,使離朱索之,離朱即離婁也。能視於百步之外,見秋毫之末。然必須規矩,乃成方圓,猶《論語》“述而不作,信而好古”,故以名篇。)

疏正義曰:前章首論滕文公問以古道,故以《滕文公》為篇題,次於公孫丑問政,謂其為政莫大於反古也。然則此篇孟子首言離婁之明,故以目為篇題,次於《滕文公》問以古道,是亦反古道者莫大乎明也,遂次《滕文公》之篇,所以揭《離婁》為此篇之題。此篇凡六十章趙氏分之以為上下卷。此卷隻有二十八章而已。一章言雖有巧智,猶須法度。二章言法則堯舜,鑒戒桀紂。三章言安仁在於為仁,惡弗去則患及其身。四章言行有不得於人,反求諸身,責己之道也。五章言天下國家,本正則立,本傾則踣。六章言巨室不罪,鹹以為表,德之流行,可充四海。七章言遭衰逢亂,屈服強大,據國行仁,天下無敵。八章言人之安危,皆由於己。九章言水性趨下,民樂歸仁。十章言曠仁舍,禮自暴棄之道也。十一章言親親敬長,近取諸己。十二章言事上得君,乃可臨民,信友悅親,本在於身。十三章言養老尊賢,國之上務。十四章言聚斂富民,棄於孔子,重人命之至者。十五章言知人之道。十六章言人君恭儉,率下移風,人臣恭儉,明其廉忠。十七章言權時之義,嫂溺援手。十八章言父子至親,相責離恩,易子而教,相成以仁。十九章言上孝養誌,下孝養體。二十章言小人為政,不足間非,君正國定,下不邪侈。二十一章言不虞獲譽,不可為戒,求全受毀,未足懲咎。二十二章言言出於身,不惟其責,則易之矣。二十三章言人患在為師。二十四章言尊師重道。二十五章言餔啜沈浮,君子不與。二十六章言無後不可。二十七章言仁義之本在孝悌。二十八章言天下之富貴,不若得意於親。其餘二十二章分在下卷,不無敘焉。○注“離婁”至“題篇”。○正義曰:《莊子•天地》篇云:“黃帝遊乎赤水之北,登乎昆侖之山,南望而歸。遺其元珠,使知索之,不得;使離朱索之。”蓋其人也,離朱即離婁也。《論語》第七篇首云:“述而不作,信而好古,竊比於我老彭。”是其旨也。

孟子曰:“離婁之明,公輸子之巧,不以規矩,不能成方員。(公輸子魯班,魯之巧人也,或以為魯昭公之子。雖天下至巧,亦猶須規矩也。)師曠之聰,不以六律,不能正五音。(師曠,晉平公之樂太師也,其聽至聰。不用六律,不能正五音。六律,陽律,大蔟、姑洗、蕤賓、夷則、無射、黃鍾也。五音,宮、商、角、徵、羽也。)堯、舜之道,不以仁政不能平治天下。(當行仁恩之政,天下乃可平也。)今有仁心仁聞,而民不被其澤,不可法於後世者,不行先王之道也。(仁心,性仁也。仁聞,仁聲遠聞也。雖然,猶須行先王之道,使百姓被澤,乃可為後世之法也。)故曰:徒善不足以為政,徒法不能以自行。(但有善心而不行之,不足以為政。但有善法度而不施之,法度亦不能獨自行也。)《詩》云:‘不愆不忘,率由舊章。’遵先王之法而過者,未之有也。(《詩•大雅•假樂》之篇。愆,過也。所行不過差矣,不可忘者,以其循用舊故文章遵用先王之法度,未聞有過者也。)聖人既竭目力焉,繼之以規矩準繩,以為方平直,不可勝用也。(盡已目力,續以其四者,方、員、平、直可得而審知,故用之不可勝極也。)既竭耳力焉,繼之以六律,正五音,不可勝用也。(音須律而正也。)既竭心思焉,繼之以不忍人之政,而仁覆天下矣。(盡心欲行恩,繼以不忍加惡於人之政,則天下被覆衣之仁也。)故曰:為高必因丘陵,為下必因川澤,為政不因先王之道,可謂智乎?(言因自然,則用力少而成功多矣。)是以惟仁者宜在高位。不仁而在高位,是播其惡於眾也。(仁者能由先王之道。不仁逆道,則自播揚其惡於眾人也。)上無道揆也,下無法守也,朝不信道,工不信度,君子犯義,小人犯刑,國之所存者幸也。(言君無道術可以揆度天意,臣無法度可以守職奉命,朝廷之士不信道德,百工之作不信度量。君子觸義之所禁,謂學士當行君子之道也。小人觸刑,愚人罹於密網也。此亡國之政,然而國存者,僥幸耳,非其道也。)故曰:城郭不完,兵甲不多,非國之災也;田野不辟,貨財不聚,非國之害也;上無禮,下無學,賊民興,喪無日矣。(言君不知禮,臣不學法度,無以相檢製,則賊民興,亡在朝夕,無複有期日。言國無禮義必亡。)《詩》曰:‘天之方蹶,無然泄泄。’泄泄,猶遝遝也。事君無義,進退無禮,言則非先王之道者,猶遝遝也。(《詩•大雅•板》之篇。天謂王者。蹶,動也。言天方動,汝無然遝遝,但為非義非禮、背先王之道而不相匡正也。)故曰:責難於君謂之恭,陳善閉邪謂之敬,‘吾君不能’謂之賊。”(人臣之道,當進君於善,責難為之事,使君勉之。謂行堯舜之仁,是為恭臣。陳善法以禁閉君之邪心,是為敬君。言吾君不肖,不能行善,因不諫正,此為賊其君也。故有恭敬賊三者之善。)

疏“孟子曰:離婁乏明”至“吾君不能謂之賊”。○正義曰:此章指言雖有巧智,猶須法度,國由先王,禮義為要,不仁在位,播越其惡,誣君不諫,故謂之賊。明上下相須,而道化行也。“孟子曰:離婁之明,公輸子之巧,不以規矩,不能成方員”者,公輸子魯班,魯之巧匠也。孟子謂離婁明雖足以察秋毫之末,公輸子其性雖巧,然不以規矩之度,不能成其方員之器。規所以員也,言物之員者皆由規之所出也。矩所以方也,言物之方者皆由矩之所出也。“師曠之聰,不以六律,不能正五音”者,師曠,樂官名也。孟子又謂師曠其耳雖聰,善能聽音,然不得六律以和之,固不能正其五音也。六律五音,大蔟、姑洗、蕤賓、夷則、無射黃鍾是六律也;宮、商、角、徵、羽是五音也。“堯舜之道,不以仁政不能平治天下”者,堯、舜二帝,唐虞之盛者也,然而不以仁政而施之於天下,故不能平治天下而享無為之功矣。以其天下平治,由仁政之施也,如物之方員必自規矩之所出,五音之正由六律以和之者也。“今有仁心仁聞,而民不被其澤,不可法於後世者,不行先王之道也”者,孟子言今之人君,雖有仁人不忍之心,又有仁聲而遠聞四方,然而民皆不得霑被其恩澤,不可為後世之所法者,以其不行古先王之道而治之也。無他,蓋以先王之道,有恩澤足以被民,其法可為後世取象故也。苟不行先王之道,雖有仁心仁聞,亦若離婁之明、師曠之聰、堯舜之道,不得以規矩、六律、仁政為之,亦無如之何也已矣。“故曰:徒善不足以為政,徒法不能以自行”者,此孟子言至於此,所以複言之者也。徒善不足以為政,蓋謂雖有先王之道而為之善,然而人不能用而行之,是徒善不足以為政也。徒法不能以自行,蓋謂雖有規矩、六律之法,然而人不能因而用之,是徒法不能以自行也。以其規矩、六律之法不能自行之,必待人而用之,然後能成其方員、正其五音也。堯舜之道,自不足以為之政,必待人而行之,然後能平治天下而為法於後世也。“《詩》云:‘不愆不忘,率由舊章。’遵先王之道而過者,未之有也”者,孟子引《大雅•假樂》之篇文而云也,蓋謂不愆違,不忘去其故舊典章皆循而用之,未有過失者也。故複言之曰:遵先王之法而過者,未之有也。典章者,即先王之法也。“聖人既竭目力焉,繼之以規矩準繩,以為方員平直,不可勝用也”者,孟子又言聖人既竭己目力而視,續以規矩準繩而為方員平直,故其用之不可勝極也。蓋規所以能員,矩所以能方,準所以能平,繩所以能直故也。“既竭耳力焉,繼之以六律正五音,不可勝用也”者,孟子又言聖人既已盡其耳力而聽之,又續以六律而正五音,故其用亦不可勝極也。蓋六律所以正五音也。“既竭心思焉,繼之以不忍人之政,而仁覆天下矣”者,孟子又言聖人既已能盡心之所思慮,續以施其不忍人之政,則仁恩德澤,足以覆蓋於天下矣。無他,以其仁恩廣大矣,故云覆天下,故曰為高。必因丘陵為下,必因川澤為政,不因先王之道,可謂智乎者?孟子言至於此,又所以複言之者也,蓋譬言人之欲為高者,必因其丘陵而為之也;為下者,必因其川澤而為之耳。無他,以其丘陵之山其本高矣,川澤之地其本下矣,言為政於天下者,而不因先王之道為之,豈足謂之智者乎?言不可謂之智矣。以其先王之道是為之所本焉,故智足以有知,苟為政而不知以先王之道為本,豈謂之智乎?大抵孟子言規矩準繩六律者,皆譬為政而言也。抑亦知孟子長於譬喻者歟。“是以惟仁者宜在高位。不仁而在高位,是播其惡於眾也”者,孟子於此畢其譬喻,乃曰:是以惟仁者之君宜其處高位為尊也,不仁之君而處高位,是其處高位而播揚其惡於人民之眾矣。“上無道揆也,下無法守也,朝不信道,工不信度,君子犯義,卜人犯刑,國之所存者幸也”者,孟子言上之為君無道術以表率其下,下之為臣無法度以守其職,朝廷之士皆不信其道德,百工之作皆不信其度量,君子之人以之觸義之所具,小人之人以之犯冒其刑憲,然而如此而國尚存而不亡者,以其僥幸得存焉。必云幸也,蓋少有存者也。“故曰:城郭不完,兵甲不多,非國之災也;田野不辟,貨財不聚,非國之害也;上無禮,下無學,賊民興,喪無日矣”者,孟子言至此,所以複言之也,故云城郭頹壞而不完,兵甲之器少,此非為國之災害也;田野荒蕪而不開辟,貨財竭盡而無貯聚,此非為國之害也;然而上之為君無禮法以檢製,下之為人臣不學法度以守職,賊民相殺戮以之興起,是則國之喪亡俱在朝夕,無複有日矣。“《詩》云:天之方蹶,無然泄泄。泄泄,猶遝遝也。事君無義,進退無禮,言則非先王之道者,猶遝遝也”者,自“天之方蹶”至“泄泄猶遝遝也”,是《詩•大雅•板》之篇詩也。自“事君”至“遝遝也”,是孟子自解上云遝遝之義也。其《詩》蓋言王者方動而為非,為之臣者無更遝遝,但複為非禮義以事其王者也,故曰天之方蹶,無然泄泄。泄泄猶遝遝也。蹶,動也。天謂王者也。泄泄則遝遝是也,孟子複自解之,言事君以無義之事事之,其進退無禮節,其言則非先王之道而為言者,是若遝遝者也。以其當匡正其君,不可複長君之惡耳。“故曰:責難於君謂之恭,陳善閉邪謂之敬,吾君不能謂之賊”者,孟子言至於此,所以又複言之者也。故云君之有難惡,當責之以善,能責君難惡以為之善,是為恭,臣恭其君也;陳之以善事,而閉其君之邪心,是謂敬其君者也。如不責君之難,不陳善而閉君之邪,而乃曰我君不能行善,因不諫正之者,是謂殘賊其君者也。故曰:“責難於君謂之恭,陳善閉邪謂之敬,吾君不能謂之賊。”○注“公輸子”至“規矩也”。正義曰:案《淮南子》云:“楚欲攻宋,墨子聞而悼之。見楚王曰:‘臣見大王之必傷義,而不得宋。’王曰:‘公輸,天下之巧工,作為云梯之械,設以攻宋,曷為弗取?’墨子曰:‘令公輸設攻,臣請守之。’於是公輸設攻宋之械,墨子設守宋之備,九攻而墨子九卻之,弗能入。乃偃兵不攻。”是公輸即魯般也,或云是魯昭公之子也。○注“ 師曠,晉平公之樂太師”至“羽也”。正義曰:案《呂氏春秋》云:“晉平公鑄鍾,使工聽之,皆以為調。師曠曰:‘不調,請更鑄之。’平公曰:‘工皆以為調矣。’師曠曰:‘後世有知音者,將知不調。臣竊為恥之。’至師涓,果知鍾之不調。”是師曠善聽,為晉平公之樂師也。云“六律,陽律,大蔟、姑洗、蕤賓、夷則、無射、黃鍾”。案《律曆誌》云:《呂不韋春秋》言黃鍾之宮,律之本也,下生林鍾,林鍾上生大蔟,大蔟下生南呂,南呂上生姑洗,姑洗下生應鍾,應鍾上生蕤賓,蕤賓下生大呂,大呂下生夷則,夷則上生夾鍾,夾鍾下生無射,無射上生中呂。淮南王安延致儒生博士亦為律呂,云黃鍾之律九寸,而宮音調因而九之,九九八十一,故黃鍾之數,立位在子。大蔟其數七十二,姑洗之數六十四,蕤賓之數五十七,夷則之數五十一,無射之數四十五。以黃鍾、大蔟為商,姑洗為角,角生應鍾,不比正音,故為和。應鍾生蕤賓,不比正音,故為繆。日冬至,音比林鍾,浸以濁日。夏至,音比黃鍾,浸以清。以十二律應二十四時之變,甲子,大呂之徵也;丙子,夾鍾之羽也;戊子,黃鍾之宮也;庚子,無射之商也;壬子,夷則之角也。其為音,一律而生五音,十二律為六十音,因而六之,六六三十六,故三百六十五日以當一歲之日。故律之數,天地之道也。凡此則以律正五音之謂也。○注《詩•大雅•假樂》之篇。○正義曰:箋云:愆,過也。率,循也。言成王之令德不過誤,不遺失,循用舊典之文章。舊典謂周公之禮法也。○注云“《詩•大雅•板》之篇”。○正義曰:箋注云:蹶,動也;泄泄猶遝遝也。箋云:天斥王也。王方欲艱難天下之民,又方更變先王之道,無遝遝然,為之製法度,達其意以成其意。

孟子曰:“規矩,方員之至也。聖人,人倫之至也。(至,極也。人事之善者,莫大取法於聖人,猶方員須規矩也。)欲為君,盡君道;欲為臣,盡臣道:二者皆法堯、舜而已矣。(堯舜之為君臣道備。)不以舜之所以事堯事君,不敬其君者也。不以堯之所以治民治民,賊其民者也。(言舜之事堯,敬之至也。堯之治民,愛之盡也。)孔子曰:‘道二,仁與不仁而已矣。’暴其民甚,則身弑國亡;不甚,則身危國削。名之曰幽、厲,雖孝子慈孫,百世不能改也。(仁則國安,不仁則國危亡。甚謂桀、紂,不甚謂幽、厲。厲王流於彘,幽王滅於戲,可謂身危國削矣。名之謂諡之也,諡以幽、厲,以章其惡,百世傳之,孝子慈孫,何能改也!)《詩》云:‘殷鑒不遠,在夏後之世。’此之謂也。”(《詩•大雅•蕩》之篇也。殷之所鑒視,近在夏後之世矣。以前代善惡為明鏡也,欲使周亦鑒於殷之所以亡也。)

疏“孟子曰規矩”至“此之謂也”。○正義曰:此章指言法則堯舜,以為規矩,鑒戒桀紂,避遠危殆,名諡一定,千載而不可改也。“孟子曰:規矩,方員之至也。聖人,人倫之至也”者,孟子言規矩之度,其為方員之至者也。謂之至者,以其至矣盡矣,不可以有加矣。聖人是為人倫之至者亦然。人倫:君臣、父子、夫婦、兄弟、朋友是也。“欲為君,盡君道;欲為臣,盡臣道:二者皆法堯、舜而已矣”者,孟子言凡欲為人君者,當盡其為君之道也;凡欲為人臣者,當盡其為臣之道也:此二者在皆則法堯、舜而已矣。以堯舜所為君臣之道備矣。“不以舜之所以事堯事君,不敬其君者也。不以堯之所以治民治民,賊其民者也”者,言為人臣者,如不以舜之所以事堯者事君,是不尊敬其君者也;為人臣者,如不以堯之所以治民者治民,是殘賊其民者也。舜所以事堯者,盡其義之道也。堯之所以治民者,盡其仁之道也。義所以敬其君者也,仁所以愛其民者也。“孔子曰:道二,仁與不仁而已矣。暴其民甚,則身弑國亡;不甚,則身危國削。名之曰幽、厲,雖孝子慈孫,百世不能改也”者,孟子言孔子有曰道有二,是仁與不仁為二而已。暴虐其民,以至於甚極,則身必為下之所殺,而國必喪亡矣;不至於極甚,則身必危難,而國必滅削,諡之曰幽、厲之君,既諡為幽、厲,以章惡於後世,雖有孝子慈孫所出,亦不能改此諡也。厲王但止於流彘,幽王滅於戲,是謂身危國削矣。如身弑國亡,而孟子不止歸於人名者,以其被所殺戮,國已喪亡,足以章其惡,固不待為諡而彰之矣,如桀紂者也。“《詩》云:殷鑒不遠,在夏後之世。此之謂也”者,蓋《詩•大雅•蕩》之篇文也。其詩已謂殷之世所以鑒視在近而不遠者,以其即在夏後之世是也。以其前代善惡,足以為明鏡而可鑒也。孟子所以云“此之謂也”者,蓋欲使周之時亦鑒於殷之所以亡也。○注“ 堯舜之為君臣道備”。○正義曰:《書》云:“堯克明俊德,以親九族,平章百姓,協和萬邦,黎民於變時雍。”蓋為君之道盡於此矣,是君道之備也。舜自“元德升聞”,以之事堯,而“慎徽五典,百揆時敘,賓於四門,四門穆穆”,其後坐常見堯於牆,食常見堯於羹。蓋為臣道盡於此矣,是臣之道備也。○注“ 桀紂幽厲”。○正義曰:案《史記本紀》云:桀為虐政淫荒,湯伐之,於是桀敗於有娀之墟,湯王乃改正朔,易服色,是為湯王,為殷之始王。又云:紂資辨捷,知足以拒諫,言足以飾非,好酒淫樂,醢九侯,脯鄂侯,武王東伐,至於盟津伐紂,紂兵敗走,入登鹿台,衣其寶玉,赴火而死,武王遂斬紂頭,懸之白旗,殷民大悅,武王於是為天子,以為周之王。又云:“厲王行暴虐,侈傲,國人謗之。於是相與畔,襲厲王。厲王出奔於彘。”韋昭曰“彘,晉地也。漢為縣,屬河東,今曰永安”是也。厲王終死於彘,於是太子靜即位,是為宣王。宣王崩,子幽王宮涅立。幽王以褒姒不好笑,幽王欲其笑,乃為燧火、大鼓,有寇至則舉燧火,諸侯悉至,至而無寇,褒姒乃大笑,幽王悅之,為數舉烽燧。其後不信,諸侯益不至。幽王以虢石父為卿用事,國人皆怨。申侯怒,與繒西夷犬戎攻幽王。幽王舉烽火徵兵,兵不至,遂殺幽王驪山下。《汲塚紀》年曰:湯滅夏,以至於紂,二十九王,凡四百九十六年。自武滅紂,以至幽王,凡二百五十七年。○注“《詩•大雅•蕩》之篇”。○正義曰:箋云:“此言殷之明鏡不遠,近在夏後之世,謂湯誅桀也。後武王誅紂,今之王何以不用為之戒。”孟子於此所以引之,以戒其時之君臣也。

孟子曰:“三代之得天下也以仁,其失天下也以不仁。國之所以廢興存亡者亦然。(三代,夏、商、周。國,謂公、侯之國,存亡在仁與不仁而已。)天子不仁,不保四海;諸侯不仁,不保社稷;卿大夫不仁,不保宗廟;士庶人不仁,不保四體。今惡死亡而樂不仁,是由惡醉而強酒。”(保,安也。四體,身之四肢。強酒則必醉也,喻惡亡而樂不仁也。)

疏“孟子曰三代”至“強酒”。○正義曰:此章指言人所以安,莫若為仁,惡而弗去,患必在身,自上達下,其道一焉。“孟子曰:三代之得天下也以仁,其失天下也以不仁。國之所以廢興存亡者亦然”者,孟子言夏、商、周三代之王,其所以得天下也,以其皆以仁存心為政於天下而得之也。三代之中,其有以失天下者,以其不仁,故失之也。以至公、侯之國,所以有廢而不興,有興而不廢者,亦如三代之得天下也以仁,失天下也以不仁也。以其皆在於仁道而已。“天子不仁,不保四海;諸侯不仁,不保社稷;卿大夫不仁,不保宗廟;士庶人不仁,不保四體。今惡死亡而樂不仁,是猶惡醉而強酒”者,孟子言為天子者不為仁,則不能安其四海;諸侯不仁,則不能安其社稷;卿大夫不為仁,則不能安其宗廟;士庶人不為仁,則不能安其四體。四體,身之四肢也。天子守四海,諸侯守社稷,卿大夫守宗廟,士庶人守其身,故各因其所守而言也。今天下之人皆知疾惡其死亡,而以樂為不仁,是若惡其醉酒而以強飲其酒耳,亦《論語》孔子謂惡濕而居下之意也。

孟子曰:“愛人,不親,反其仁。治人,不治,反其智。禮人,不答,反其敬。行有不得者,皆反求諸己,其身正而天下歸之。(反其仁,己仁獨未至邪?反其智,己智猶未足邪?反其敬,己敬獨未恭邪?反求諸身,身已正則天下歸就之,服其德也。)《詩》云:‘永言配命,自求多福。’”(此詩已見上篇,其義同。)

疏“孟子曰”至“自求多福”。○正義曰:此章指言行有不得於人,一求諸身,責已之道也,改行飭躬,福則至矣。“孟子曰:愛人,不親,反其仁。治人,不治,反其智”至“而天下歸之”者,孟子言愛人而人不親之,必吾仁有所未至“也,故當反己責之。治其人而人不治者,必吾之智有所未盡也,故當反已而責之也。禮接於人而人不以禮報答之,必吾之敬有所未至也,故當反己而責之也。凡所行有不得於人者,皆當反求諸己而已,以其身之所有未至也,故當自反而責之。蓋以身先自治而正之,則天下之人皆歸之而服其德也。如顏淵克已而天下歸仁焉是也。“《詩》云:永言配命,自求多福”,已說於上篇,此固不說。

孟子曰:“人有恒言,皆曰‘天下國家’。(恒,常也。人之常語也。天下謂天子之所主,國謂諸侯之國,家謂卿大夫家。)天下之本在國,國之本在家,家之本在身。”(治天下者不得良諸侯無以為本,治其國者不得良卿大夫無以為本,治其家者不得良身無以為本也。是則本正則立,本傾則踣,固在所敬慎而已。)

疏“孟子曰”至“本在身”。○正義曰:此章指言天下國家,各依其本,本正則立,本傾則踣,雖曰常言,必須敬慎也。“孟子曰:人有恒言,皆曰天下國家”者,孟子言人之所常言,皆曰天下國家也。天子有天下,公侯有國,大夫有家。“天下之本在國,國之本在家,家之本在身”者,言天下之根本,獨在於公侯為之根本也;公侯之根本,又在卿大夫為之根本也;卿大夫之根本,抑又在於私身為之根本也。如《大學》有云:“欲明明德於天下,必先治其國。欲治其國,必先齊其家。欲齊其家,必先修其身。”此其意也。云“天下國家”者,天子有天下謂之天下,諸侯有國謂之國。然有國者不可以稱天下,有天下者或可以稱國,故諸侯謂之邦國,天子謂之王國。國家文從或,又從國,為其或之也,故國之也。至於家,則自天子達於庶人,未嚐不通稱之矣。

孟子曰:“為政不難,不得罪於巨室。(巨室,大家也。謂賢卿大夫之家,人所則效者。言不難者,但不使巨室罪之,則善也。)巨室之所慕,一國慕之;一國之所慕,天下慕之。故沛然德教,溢乎四海。”(慕,思也。賢卿大夫,一國思隨其所善惡,一國思其善政,則天下思以為君矣。沛然大治,德教可以滿溢於四海之內也。)

疏“孟子曰”至“溢乎四海”。○正義曰:此章指言天下傾心,思慕向善,巨室不罪,鹹以為表,德之流行,可以充四海也。“孟子曰:為政不難,不得罪於巨室”者,巨室喻卿大夫之家也,孟子言為政於天下易而不難也,但不得罪於卿大夫之家也,以其卿大夫之家,以上則近君,而君所待以輔弼;以道則近民,而民待以視效。故君之言動,其是非可得而剌也;國之政令,其得失可得而議也。道合則從,不合則去,君民之從違而係之也,故為君不得罪於卿大夫,則為政可以行天下矣。“巨室之所慕,一國慕之。一國之所慕,天下慕之。故沛然德教溢乎四海”者,言卿大夫之所思慕也,一國亦隨而思慕之,一國所思慕,則天下亦隨而思慕之,故沛然大洽,其上之德教,可以充溢乎四海,如東注之水,沛然流溢乎四海也。此言四海,猶中國則謂之天下,夷狄則謂之四海耳。孟子之意,蓋欲當時國君為政,直其道,正其心,使卿大夫慕之而不去,則遠近雖異方莫不均慕之。此德教所以溢乎四海,亦如傳云大夫者,近者視而效之,遠者望而效之,蓋其意也。

孟子曰:“天下有道,小德役大德,小賢役大賢。天下無道,小役大,弱役強。斯二者,天也。順天者存,逆天者亡。(有道之世,小德、小賢樂為大德、大賢役,服於賢德也。無道之時,小國、弱國畏懼而役於大國、強國也,此二者天時所遭也,當順從之,不當逆也。)齊景公曰:‘既不能令,又不受命,是絕物也。’涕出而女於吳。(齊景公,齊侯。景,諡也。言諸侯既不能令告鄰國,使之進退,又不能事大國,往受教命,是所以自絕於物。物,事也。大國不與之通朝聘之事也,吳,蠻夷也,時為強國,故齊侯畏而恥之,泣涕而與為婚。)今也小國師大國而恥受命焉,是猶弟子而恥受命於先師也。(今小國以大國為師,學法度焉,而恥受命教,不從其進退,譬猶弟子不從師也。)如恥之,莫若師文王。師文王,大國五年,小國七年,必為政於天下矣。(文王行仁政,以移殷民之心,使皆就之。今師效文王,大國不過五年,小國七年,必得政於天下矣。文王時難,故百年乃治,今之時易;文王由百里起,今大國乃逾千里,過之十倍有餘,故五年足以為政,小國差之,故七年。)《詩》云:‘商之孫子,其麗不億,上帝既命,侯於周服。侯服於周,天命靡常,殷士膚敏,祼將於京。’(《詩•大雅•文王》之篇。麗億,數也。言殷帝之子孫,其數雖不但億萬人,天既命之,惟服於周。殷之美士,執祼鬯之禮,將事於京師,若微子者。膚,大。敏,達也,此天命之無常也。)孔子曰:‘仁不可為眾也,夫國君好仁,天下無敵。’(孔子云:行仁者,天下之眾不能當也。諸侯有好仁者,天下無敢與之為敵。)今也欲無敵於天下而不以仁,是猶執熱而不以濯也。詩云:‘誰能執熱,逝不以濯。’”(《詩•大雅•桑柔》之篇。誰能持熱而不以水濯其手,喻其為國誰能違仁而無敵於天下也。)

疏“孟子曰:天下有道”至“逝不以濯”。正義曰:此章指言遭衰逢亂,屈伏強大,據國行仁,天下莫敵。雖有億眾,無德不親,執熱須濯,明不可違仁也。“孟子曰:天下有道,小德役大德,小賢役大賢。天下無道,小役大,弱役強。斯二者,天也,順天者存,逆天者亡”者,孟子言天下有治道之時,小德樂為大德。小賢樂為大賢,故小德役服大德,小賢役服大賢。以其德之得於己者有多少,故有大德小德。以其賢之賢於人也有遠近,故有大賢小賢。天下有道,則論德而定位,故小德役大德,小賢役大賢。天下無道而亂,則小國弱國畏懼而役於大國強國。以其力有小大,勢有強弱,故有小有大,有弱有強。天下無道,則力勝德,勢勝賢,故小役大,弱役強。言二者皆天使然也,順其天者故存,逆其天者故亡。以其所遭之時然也,故當順而不當逆。“ 齊景公曰:既不能令,又不受命,是絕物也。涕出而女於吳”者,孟子引齊景公謂諸侯既不能以令製鄰國,又不能受命以製於鄰國,是自絕於交通朝聘之事也。於是景公泣涕,以女事於吳。是時吳為強大也,故女於吳,此乃小役大,弱役強者也。“今也小國師大國而恥受命焉,是猶弟子而恥受命於先師也”者,言今也為之小國者,既以師其大國,而恥羞受大國之命焉,如此,是若為之弟子者,以羞恥受教命於先師也。“如恥之,莫若師文王。師文王,大國五年,小國七年,必為政於天下矣”者,言如恥受命於大國,莫若師法文王也。如師法文王,則大國不過五年,小國不過七年,必能為政行於天下矣。以言其時之易也。“《詩》云:商之孫子,其麗不億,上帝既命,侯於周服。侯服於周,天命靡常。殷士膚敏,祼將於京”者,此蓋《詩•大雅•文王》之篇文也。孟子所以引此者,蓋言其天命靡常、惟德是親之意也。其詩言商王之子孫雖相附麗,而不足以為強,雖數至億,而不足以為眾。至文王膺受上天之駿命,而商之孫子,乃為君侯於周之九服中,然為君處服於周,是天命靡常,惟德是親也。不特商之子孫如此,其為殷之侯者,為壯美之士,亦莫不執祼鬯之禮,而皆助祭於周之京師也。孔子曰“:仁不可為眾也,夫國君好仁,天下無敵”者,言孔子有曰為仁者,不可為眾而當之也,夫國君能好仁,則天下無敢與之敵也。“今也欲無敵於天下而不以仁,是猶執熱而不以濯也”者,言今也欲為無敵於天下,而不以仁為之,是若持其熱物而不以濯也。濯者以水濯其手也。“《詩》云:誰能執熱,逝不以濯”,蓋《詩》之《大雅•桑柔》之篇文也。孟子於此所以引之,蓋謂《詩》有云,言誰能持其熱物往而不以水濯手也。以其執熱,須濯手於水也,如欲無敵於天下,必須為仁也。○注“齊景公,齊侯。景,諡也”至“為婚”。○正義曰:云“景,諡也”者,案《史記》云:靈王十六年,齊莊公母弟杵臼立,是為景公,在位五十八年,卒,諡曰景。地近荊蠻,故注云蠻夷也。○注“《詩•大雅》”至“無當也”。正義曰:箋云:麗,數也。於,於也。言商之子孫,其數不徒億多言之也,至天已命文王之後,乃為君於周之九服中。言眾之不如德也。九服,案《周禮》九服云:“侯甸男采衛蠻夷鎮蕃人也。”毛注云:“殷士,殷侯也。膚,美也。敏,疾也。祼,灌鬯也。將,行也。”鄭云:“祼謂以圭瓚酌鬱鬯以獻屍也。瓚如槃大,五升,口徑八寸,深二寸,其柄用圭。”是也。○注“《詩•大雅•桑柔》之篇”。○正義曰:箋云:當如手持熱物之用濯,亦猶治國之道當用其賢人者也。

孟子曰:“不仁者可與言哉?安其危而利其菑,樂其所以亡者。不仁而可與言,則何亡國敗家之有?(言不仁之人,以其所以為危者反以為安,必以惡見亡而樂行其惡,如使其能從諫從善可與言議,則天下何有亡國敗家也?)有孺子歌曰:‘滄浪之水清兮,可以濯我纓。滄浪之水濁兮,可以濯我足。’孔子曰:‘小子聽之,清斯濯纓,濁斯濯足矣。自取之也。’(孺子,童子也。小子,孔子弟子也。清、濁所用,尊、卑若此。自取之,喻人善、惡見尊、賤乃如此。)夫人必自侮,然後人侮之;家必自毀,而後人毀之;國必自伐,而後人伐之。(人先自為可侮慢之行,故見侮慢也;家先自為可毀壞之道,故見毀也;國先自為可誅伐之政,故見伐也。)《太甲》曰:‘天作孽,猶可違。自作孽,不可活。’此之謂也。”(以見上篇,說同。)

疏“孟子曰”至“此之謂也”。正義曰:此章指言人之安危,皆由於己,先自毀伐,人乃討攻討,甚於天孽,敬慎而已,如臨深淵,戰戰恐懼也。“孟子曰:不仁可與言哉?安其危而利其菑,樂其所以亡者。不仁而可與言,則何亡國敗家之有”者,孟子言不仁之人可與言哉?言不可與之言也。以其不仁之人,以危為之安,以菑為之利,樂行其所以亡者也。如不仁而可以與言議,以其能從諫從善也,如此,則何有亡國敗家者哉!言不能亡國敗家也。“有孺子歌曰:‘滄浪之水清兮,可以濯我。滄浪之水濁兮,可以濯我足”者,“子曰”至“自取之也”者,孟子言有孺子歌詠,曰滄浪之水清兮,則可以洗濯我之纓;滄浪之水渾濁兮,則可以洗濯我之足。以其纓在上,人之所貴,水清而濯纓,則清者人之所貴也;足在下,人之所賤,水濁而濯足,則濁者人之所賤也。孔子曰:小子當聽之,清,斯濯其纓,濁,斯濯其足。貴、賤人所自取之也。孺子,童稚也。小子,則孔子稱弟子也。清斯喻仁,濁斯喻不仁,言仁與不仁,見貴、賤亦如此也。“夫人必自侮,然後人侮;之家必自毀,而後人毀之;國必自伐,而後人伐之”者,孟子言夫人苟自為可侮之事,然後人從其事而侮慢之;家自為可毀讟之事,而後人從而毀讟之;國必自為可誅戮之事,而人然後從而誅戮之:斯亦自取之謂也。“《太甲》曰:天作孽,猶可違。自作孽,不可活。此之謂也”者,已說在上篇。○注云“如臨深淵,戰戰恐懼也”。○正義曰:此蓋《詩》之《小雅•小旻》之篇文也,注云“戰戰恐懼”也,趙氏放之而已。

卷七下•離婁章句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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孟子曰:“桀、紂之失天下也,失其民也。失其民者,失其心也。(失其民之心,則天下畔之,簞食壺漿以迎武王之師是也。)得天下有道,得其民,斯得天下矣。得其民有道,得其心,斯得民矣。得其心有道,所欲與之聚之,所惡勿施爾也。(欲得民心,聚其所欲而與之。爾,近也。勿施行其所惡,使民近,則民心可得矣。)民之歸仁也,猶水之就下、獸之走壙也。故為淵驅魚者獺也,為叢驅爵者鸇也。為湯、武驅民者,桀與紂也。今天下之君有好仁者,則諸侯皆為之驅矣。雖欲無王,不可得已。(民之思明君,猶水樂卑下,獸樂廣野,驅之則歸其所樂。獺,獱也。鸇,土鸇也。故云諸侯好為仁者,驅民若此也。湯、武行之矣,如有則之者,雖欲不王,不可得也。)今之欲王者,猶七年之病求三年之艾也。苟為不畜,終身不得。苟不誌於仁,終身憂辱,以陷於死亡。(今之諸侯欲行王道,而不積其德。如至七年病,而卻求三年時艾,當畜之乃可得,以三年時不畜藏之,至七年欲卒求之,何可得乎?艾可以為灸人病,乾久益善,故以為喻誌仁者亦久行之,不行之,則憂辱以陷死亡,桀、紂是也。)《詩》云:‘其何能淑?載胥及溺。’此之謂也。(《詩•大雅•桑柔》之篇。淑,善也。載,辭也。胥,相也。刺時君臣何能為善乎?但相與為沉溺之道也。)

疏“孟子曰桀紂”至“此之謂也”。○正義曰:此章指言水性趨下,民樂歸仁;桀紂之驅,使就其君;三年之艾,畜而可得;一時欲仁,猶將沉溺。所以明鑒戒也,是可哀傷也。“孟子曰:“桀紂之失天下也”至“心也”者,孟子言桀紂失亡天下,是失其民。失其民,乃是失其民之心也。“得天下有道”至“勿施爾也”者,言人君所以得天下有其道也,得其民,斯為得天下矣;所以得其民有道者,得其民之心,斯為得民矣;所以得其心有道,在民所欲,而與之聚之,民之所惡,而勿施於民,則近得其民心矣。“民之歸仁也”至“不可得已”者,言民之歸親於仁人之君,如水之歸就於下,獸之樂趨於廣野矣。故為淵而驅聚其魚而歸之淵者,是獺為之驅矣。為叢木而驅聚其爵而歸之叢者,是鷹鸇為之驅也。為湯王、武王而驅聚其民而歸之湯、武者,是桀與紂也。今夫天下為之君者,有能好行其仁政,則天下之諸侯皆為驅聚其民而歸之,亦如獺為淵驅魚,鸇為叢驅爵者而歸之矣。如此,雖欲不為王,不可得而不為耳。“今之欲王者,猶七年之病”至“於死亡”者,言今之國君欲為王者,如七年之病,欲卒而求討三年之艾草也。苟為已前不積,雖終身而死,亦不得此三年之艾也。若苟不誌仁於久,雖終一身憂辱,亦以陷於死亡之地矣。“詩云:‘其何能淑,載胥及溺’,此之謂也”,蓋《詩》之《大雅•桑柔》之篇文也。蓋言何能為之善乎,但相與及其沉溺於患難也。孟子所以言此者,欲時君在於久行其仁,不但欲為之王然後乃行之耳。○注“獺,獱也。鸇,土鸇也”。○正義曰:案《釋名》云:“獺形如貓,居水,食魚者也。”獱,獺之屬也。鸇,鷂之屬也,能食鳥雀。○《詩•大雅•桑柔》之篇。○正義曰:此詩蓋芮伯刺厲王之詩也。

孟子曰:“自暴者不可與有言也,自棄者不可與有為也。言非禮義,謂之自暴也。吾身不能居仁由義,謂之自棄也。(言人尚自暴自棄,何可與有言、有為。)仁,人之安宅也。義,人之正路也。曠安宅而弗居,舍正路而不由,哀哉!”(曠,空。舍,縱。哀,傷也。弗由居是者,是可哀傷也。)

疏“孟子曰”至“哀哉”。正義曰:此章指言曠仁舍義,自暴棄之道也。“孟子曰:自暴者不可與有言,自棄者不可與有為也”者,孟子言人之有為自暴者,不可與之言議也;有為自棄者,不可與之有所為也。“言非禮義,謂之自暴也。吾身不能居仁由義,謂之自棄也”者,此蓋孟子自解自暴自棄之言也。“仁,人之安宅也”至“哀哉”者,孟子言仁道乃人之所安之宅舍也,義乃為人之正路也。今有空曠其此宅而不安居之,舍去此正路而不行之者,是可得而哀傷之者也。此孟子所以有是而言於當世也。

孟子曰:“道在邇而求諸遠,事在易而求諸難。人人親其親,長其長,而天下平。”(邇,近也。道在近,而患人求之遠也。事在易,而患人求之難也。謂不親其親,以事其長,故其事遠而難也。)

疏正義曰:此章指言親親敬長,近取諸己,則邇而易者也。“孟子曰”至“天下平”者,孟子言道在近,而人乃求遠,事在易,而人乃求之於難。但人人親愛其所親,敬長其所長,則天下即太平大治矣。親親即仁也,長長即義也。

孟子曰:“居下位而不獲於上,民不可得而治也。獲於上有道,不信於友,弗獲於上矣。信於友有道,事親弗悅,弗信於友矣。悅親有道,反身不誠,不悅於親矣。誠身有道,不明乎善,不誠其身矣。(言人求上之意,先從己始,本之於心,心不正而得人意者,未之有也。)是故誠者,天之道也。思誠者,人之道也。至誠而不動者,未之有也。不誠,未有能動者也。”(授人誠善之性者,天也,故曰天道。思行其誠以奉天者,人道也。至誠則動金石,不誠則鳥獸不可親狎,故曰不誠未有能動者也。)

疏“孟子曰”至“未有能動者也”。正義曰:此章指言事上得君,乃可臨民;信友悅親,本在於身:是以曾子三省,大雅矜矜,以誠為貴也。“孟子曰:居下位而不獲於上,民不可得而治也”者,孟子言居下位而為君上之臣者,而不見獲於上,則民故不可得而治之也。以其上之所以得民者,乃治也。“獲於上有道”至“不誠其身”者,言獲於上者有其道,如不信於友,則弗獲於上矣,以其君之所以願乎臣者,忠也,如臣弗信於友,則其忠不足稱矣,此所以弗獲於上矣。信於友有其道,如事其親而弗悅其親,則亦弗信於友矣,以其友之所以資於己者仁也,如事親弗悅,則其仁不足稱矣,此所以弗信於友矣。悅親有其道,如反己而不誠,則弗悅於親矣,以其親之所望於己者孝也,如反身不誠,則其孝不足稱矣,此所以不悅於親。誠身有其道,如不能明乎善,則不誠其身矣,以其所謂誠者,亦明乎在我之善而已,如不明其善,則在我之善有所未明,又安知所謂誠?故不明乎善,則不誠其身矣。由此推之,則信於友,是獲於上之道也,悅親是信於友之道也,誠身是悅親之道也,而明乎善者是又誠身之道也。“是故誠者,天道也。思誠者,人道也。至誠而不動者,未之有也。不誠,未有能動者也”者,孟子言此故誠者是天授人誠善之性者也,是為天之道也;思行其誠以奉天,是為人之道也。然而至誠而有不感動者,必無也,故曰未之有也。不至誠而能感動之者,亦必無也。故曰未有能動者也。○注“曾子三省,大雅矜矜”。○正義曰:《論語》云:“曾子曰:吾日三省吾身,為人謀而不忠乎,與朋友交而不信乎,傳不習乎?”是曾子三省之事也。大雅矜矜,此蓋荀卿之言然。

孟子曰:“伯夷辟紂,居北海之濱,聞文王作興,曰:‘盍歸乎來!吾聞西伯善養老者。’(伯夷讓國,遭紂之世,辟之,隱遁北海之濱,聞文王起興王道,“盍歸乎來”,歸周也。)太公辟紂,居東海之濱,聞文王作興,曰:‘盍歸乎來!吾聞西伯善養老者。’(太公,呂望也,亦辟紂世,隱居東海,曰聞西伯養老。二人皆老矣,往歸文王也。)二老者,天下之大老也,而歸之,是天下之父歸之也。天下之父歸之,其子焉往?(此二老猶天下之父也,其餘皆天下之子耳。子當隨父,二父往矣,子將安如?言皆歸往也。)諸侯有行文王之政者,七年之內,必為政於天下矣。”(今之諸侯,如有能行文王之政者,七年之間,必足以為政矣。天以七紀,故云七年。文王時難故久,衰周時易故速也。上章言大國五年者,大國地廣人眾,易以行善,故五年足以治也。)

疏“孟子曰”至“必為政於天下矣”。○正義曰:此章指言養老尊賢,國之上務,文王勤之,二老遠至。父來子從,天之順道。七年為政,以勉諸侯,欲使庶幾行善也。“孟子曰:伯夷辟紂”至“養老者”,孟子言伯夷辟紂之世,乃辟紂而逃遁,居於北海之畔,後聞文王作興而起王道,乃曰:盍歸乎來,歸周也,我聞之西伯善養其耆老者也。“太公辟紂”至“養老者”,孟子又言太公辟紂之亂,而辟居於東海之畔,後聞文王興起,乃曰:盍歸乎來,歸周也,我聞西伯善養其耆老者也。“二老者,天下之大老也”至“其子焉往”者,言伯夷、太公二老,乃天下之太老也,猶父也,而皆歸之,是天下之父歸之。天下之父既歸之,其為天下之子又焉往,是必皆歸之也。○注“伯夷讓國”至“歸周也”。○正義曰:案太史公云:其傳曰伯夷、叔齊、孤竹君之二子也。父欲立叔齊,及父卒,叔齊讓伯夷。伯夷曰:父命也。遂逃去。叔齊亦不肯立,而逃之。國人立其中子。於是伯夷、叔齊聞西伯昌善養老,盍往歸焉。後因叩馬諫武王。武平殷亂,二人恥食周粟,隱於首陽山,且餓死焉。孔子云“伯夷叔齊,餓於首陽山之下”是也。又云:太公望,東海之上人也,或云處士,隱海濱。周西伯招呂尚,呂尚亦曰:吾聞西伯賢,又善養老,盍往焉。○注云“天以七紀,故云七年”。○正義曰:《書》云五紀,曰歲、月、日、星,辰、曆數,今云七紀者,案魯昭公十年《左傳》云:“天以七紀。”杜注云:二十八宿,四七。是其旨也。

孟子曰:“求也為季氏宰,無能改於其德,而賦粟倍他日。孔子曰:‘求非我徒也,小子鳴鼓而攻之可也。’(求,孔子弟子冉求。季氏,魯卿季康子。宰,家臣。小子,弟子也。孔子以冉求不能改季氏使從善,為之多斂賦粟,故欲使弟子鳴鼓以聲其罪,而攻伐責讓之。曰“求非我徒”,疾之也。)由此觀之,君不行仁政而富之,皆棄於孔子者也,況於為之強戰?爭地以戰,殺人盈野;爭城以戰,殺人盈城:此所謂率土地而食人肉,罪不容於死。(孔子棄富不仁之君者,況於爭城爭地而殺人滿之乎?此若率土地使食人肉也,言其罪大,死刑不足以容之。)故善戰者服上刑,連諸侯者次之,辟草萊、任土地者次之。”(孟子言天道重生,戰者殺人,故使善戰者服上刑。上刑,重刑也。連諸侯,合從者也,罪次善戰者。辟草萊,任土地,不務脩德而富國者,罪次合從連橫之人也。)

疏“孟子曰求也”至“次之”。○正義曰:此章指言聚斂富君,棄於孔子,冉求行之,同聞鳴鼓。以戰殺人,土食人肉,罪不容死,以為大戮,重人命之至也。“孟子曰求也為季氏宰”至“攻之可也”者,孟子言冉求為季氏之家臣,不能佐君改於其德,以為治國,而乃聚斂其粟,倍過於他日。孔子責之曰:求非我之徒弟也。乃令弟子鳴鼓,以聲其罪而攻之可也。“由此觀之,君不行仁政”至“罪不容於死”者,孟子言由此冉求賦斂觀之以孔子所攻,則今之國君不行仁政而富之,是皆棄之於孔子者也。又況為之強戰?爭地以戰,而殺人至於盈滿其野,爭城以戰,而殺人至於盈滿其城,此所謂率土地而食人之肉也,其罪必不容於死。以其罪大,雖死刑不足以容之也。“故善戰者服上刑”至“任土地者次之”者,孟子又言故善能為陳而戰者,服於上刑。上刑,重刑也。合縱連橫之諸侯,罪次之,以其罪次於善戰之上刑也。務廣開辟草萊,而任土地,不務脩德者,又次之,以其又次連橫合縱之諸侯者刑也。○注“求,孔子弟子”至“疾之也”。○正義曰:案《史記•弟子傳》云:“冉求字子有。”鄭氏曰:“魯國人。”又案《論語》云:“季氏富於周公,而求也為之聚斂而附益之。子曰:‘非吾徒也,小子鳴鼓而攻之可也。’”孔安國云:“冉求為季氏宰,為之急賦稅。”鄭注云:“小子,門人也。”云“季氏,魯卿季康子”者,案《左傳》云:“季康子,魯卿,季孫肥,諡曰康。”《諡法》曰:“安樂撫民曰康。”

孟子曰:“存乎人者,莫良於眸子。眸子不能掩其惡。(眸子,瞳子也。存人,存在人之善心也。)胸中正則眸子了焉,胸中不正則眸子毛焉。(了,明也。毛者,蒙蒙目不明之貌。)聽其言也,觀其眸子,人焉廋哉!”(廋,匿也。聽言察目,言正視端,人情可見,安可匿之哉。)

疏“孟子曰存乎人者”至“人焉廋哉”。○正義曰:此章指言目為神候,精之所在,存而察之,善惡不隱,知人之道,斯為審矣。“孟子曰:存乎人者,莫良於眸子。眸子不能掩其惡”者,孟子言存在於人者,莫貴乎眸子。眸子,目瞳子也。眸子不能蓋掩人之惡也。“胸中正則眸子了焉,胸中不正則眸子毛焉”者,言人胸中正而不邪,則眸子於是乎明。了,明也。胸中不正,則眸子蒙蒙而不明。毛,不明也。“聽其言也,觀其眸,子人焉廋哉”者,言知人之道,但聽其言,觀其眸子明與不明,則人可見,又安可廋匿之哉?此孟子言知人之道,但觀人之眸子耳。○注“眸,瞳子。了,明。毛,不明之貌”。○正義曰:是皆蒙《釋文》而言之也。

孟子曰:“恭者不侮人,儉者不奪人。侮奪人之君,惟恐不順焉,惡得為恭儉?”(為恭敬者,不侮慢人。為廉儉者,不奪取人。有好侮奪人之君,有貪陵之性,恐人不順從其所欲,安得為恭儉之行也?)“恭、儉豈可以聲音笑貌為哉?”(恭、儉之人,儼然無欲,自取其名,豈可以和聲音笑貌強為之哉。)

疏“孟子曰恭者”至“為哉”。○正義曰:此章指言人君恭儉,率下移風,人臣恭儉,明其廉忠。侮奪之惡,何由幹之,而錯其心。“孟子曰:恭者,不侮人”至“豈可以聲音笑貌為哉”者,孟子言為之恭儉者,則不侮慢於人,亦不能僭奪於人,蓋以恭敬則不侮,儉約則不奢故也。如有侮奪人之君,惟恐其民不順己之所欲,安得為恭儉者焉,為之恭儉,又豈可以聲音笑貌為之恭儉哉?言人為恭儉,在心之所存,不在於聲音與其笑貌為之矣。

淳于髡曰:“男女授受不親,禮與?”(淳于髡,齊人也。問禮男女不相親授。)孟子曰:“禮也。”(禮不親授。)曰:“嫂溺,則援之以手乎?”(髡曰:見嫂溺水,則當以手牽援之否邪?)曰:“嫂溺不援,是豺狼也。(孟子曰:人見嫂溺,不援出,是為豺狼之心也。)男女授受不親,禮也。嫂溺援之以手者,權也。”(孟子告髡曰:此權也。權者,反經而善也。)曰:“今天下溺矣,夫子之不援,何也?”(髡曰:今天下之道溺矣,夫子何不援之乎?)曰:“天下溺,援之以道。嫂溺,援之以手。子欲手援天下乎?”(孟子曰:當以道援天下,而道不得行,子欲使我以手援天下乎?)

疏“淳于髡曰”至“子欲手援天下乎”。○正義曰:此章指言權時之義,嫂溺援手,君子大行,拯世以道,道之指也。“淳于髡曰:男女授受不親,禮與”者,淳于髡,齊國之人也,問孟子曰:男女授受之際,不相親授,是禮然與否?“孟子曰禮也”,孟子答之,以為是禮然也。“曰嫂溺則援之以手乎”者,髡又問孟子,如是則嫂之沉溺於水,當以牽援以手乎?“曰嫂溺不援,是豺狼也”,孟子言如嫂之沉溺於水,而不牽援之者,是有豺狼之心者也。以其豺狼之為獸,其心常有害物之暴,故以喻之也。“男女授受不親,禮也。嫂溺援之以手者,權也”者,孟子又告淳于髡,以謂男女授受不親,是禮當然也,嫂之沉溺援之以手者,是權道也。夫權之為道,所以濟變事也,有時乎然,有時乎不然,反經而善,是謂權道也。故權云為量,或輕或重,隨物而變者也。“曰:今天下溺矣,夫子之不援之,何也”,髡複問孟子,言今天下之道以沉溺之也,夫子之不拯援之,是如之何?“曰:天下溺,援之以道,嫂溺,援之以手。子欲手援天下乎”,孟子言天下之沉溺,當以道拯援之,嫂溺則當以手援之,今子之言,是欲使我以手援天下乎?此言不可以手援天下,當以道援之矣。斯亦明淳于髡之蔽也。

公孫丑曰:“君子之不教子,何也?”(問父子不親教,何也?)孟子曰:“勢不行也。教者必以正。以正不行,繼之以怒。繼之以怒,則反夷矣。夫子教我以正,夫子未出於正也,則是父子相夷也。父子相夷,則惡矣。”(父親教子,其勢不行。教以正道,而不能行,則責怒之。夷,傷也。父子相責怒,則傷義矣。一說云:父子反自相非,若夷狄也。子之心責於父,云:夫子教我以正道,而夫子之身未必自行正道也。執此意則為反夷矣,故曰惡也。)古者易子而教之,父子之聞不責善,責善則離,離則不祥莫大焉。(易子而教,不欲自相責以善也。父子主恩,離則不祥莫大焉。)

疏“公孫丑曰”至“不祥莫大焉”。○正義曰:此章指言父子至親,相責則離。易子而教,相成以仁,教之義也。“公孫丑曰:君子之不教子,何也”,公孫丑問孟子,言君子以不自教誨其子,是如之何。“孟子曰:勢不行也”至“父子相夷則惡矣”者,孟子答公孫丑,以謂君子所以不教子者,是其勢之不行,所以不自教也。教之者,必以正道而教之,以正道而教之而子不行,則續之憤怒。既續之以憤怒,則反傷其為父子之恩矣。夷,傷也。父子之恩,則父慈子孝,是為父子之恩也。今繼之以怒,是非父之慈也。且以子比之,夫子既教我以正道,而子之身自未能出行其正道也,如父子之間,子以是言而反父,是則父子相傷矣。父子既以相傷其恩,則父子必相疾惡也。故云則惡矣。“古者易子而教之,父子之間不責善。責善則離,離則不祥莫大焉”者,孟子又言古之時,人皆更易其子而教之者,以其父子之間不相責讓其善也。如父子自相責讓,則父子之恩必離之矣。父子恩離,則不祥之大者也。所謂易子而教者,如己之子與他人教,他人之子與己而教之,是易子而教也。所謂不祥之大者,則禍之大者矣。○注:夷有二說,一說則以夷訓傷,一說以夷為夷狄,其義皆通矣。

孟子曰:“事孰為大?事親為大。守孰為大?守身為大。不失其身而能事其親者,吾聞之矣。失其身而能事其親者,吾未之聞也。(事親,養親也。守身,使不陷於不義也。失不義,則何能事父母乎?)孰不為事?事親,事之本也。孰不為守?守身,守之本也。(先本後末,事、守乃立也。)曾子養曾晳,必有酒肉。將徹,必請所與。問:‘有餘?’必曰:‘有。’曾晳死,曾元養曾子,必有酒肉。將徹,不請所與。問:‘有餘?’曰:‘亡矣。’將以複進也。此所謂養口體者也。若曾子,則可謂養誌也。事親若曾子者可也。”(將徹,請所與,問曾晳所欲與子孫所愛者也。必曰有,恐違親意也,故曰養誌。曾元曰“無”,欲以複進曾子也,不求親意,故養口體也。事親之道,當如曾子之法,乃為至孝。)

疏“孟子曰事孰為大”至“可也”。○正義曰:此章指言上孝養誌,下孝養體,曾參事親,可謂至矣。孟子言之,欲令後人則曾子也。“孟子曰:事孰為大?事親為大。守孰為大?守身為大”至“吾未之聞也”者,孟子言人之所事者何事為大?以其事父母之親為大者也;人之所守者何守為大?以其守己之身為大也。不失其身,而為能事其父母之親,則我嚐聞之矣;如失其身,而能事父母之親,則我未之聞也。蓋以己身尚不能守之,況能事其父母乎。“孰不為事?事親,事之本也。孰不為守?守身,守之本也”者,言人誰不為所事,凡有所事於彼者,是皆為所事也,然而事父母之親,是所事之本也。夫人誰不為所守,凡有所守於我者,是皆為所守也,然而守身,是所守之本也。所謂身安而國家可保,事親孝,故忠可移於君,此之謂也,豈非事親、守身為事為守之本者歟?“曾子養曾晳”至“事親若曾子可也”者,孟子又言昔日曾子奉養其父曾晳,必有酒肉,將欲徹去,曾子必請所欲與者,如曾晳問複有餘剩,曾子必應曰有餘剩。曾晳已死,曾元奉養其曾子,曾元,曾子之子也,必有酒肉,將欲徹去,曾元不請所欲與者,如曾子複問有餘剩,曾元乃應之曰無矣,遂將以酒食複進曾子也,如此,是謂養其父之口體而已。必若曾子之養父,乃可謂養其父之誌也。如事其親,若曾子之事親,則可矣。蓋曾子知父欲有餘者與之所愛之子孫,故徇而請其所與,問有餘,故複應之曰有。是其遂其親之誌意,而不違者也,故曰養誌也。曾元反此,蓋有違逆其親之誌意,但為養口體者也,非養誌者也。故孟子所以言事親若曾子,則可以為之孝子。

孟子曰:“人不足與適也,政不足與間也。惟大人為能格君心之非。(適,過也。《詩》云:“室人交遍適我。”閒,非。格,正也。時皆小人居位,不足過責也。政教不足複非訧,獨得大人為輔臣,乃能正君之非法度也。)君仁莫不仁,君義莫不義,君正莫不正,一正君而國定矣。”(正君之身,一國定矣。欲使大人正之。)

疏“孟子曰”至“一正君而國定矣”。○正義曰:此章指言小人為政,不足間非;賢臣正君,使握道機。君正國定,下不邪侈,將何間者也?“孟子曰:人不足與適也”至“為能格君心之非”者,孟子言小人在位,不能事君,不足適責之也,所行政教亦不足間非也,惟大人之為臣而事其君,故能格正君心之非也。○注“《詩》云室人交遍適我”。○正義曰:蓋《詩•國風•北門》之篇文也,云我入自外,室人交遍謫我。箋云:“我從外入,在室之人,更迭遍來責我,使己去也。言室人亦不知己誌也。”

孟子曰:“有不虞之譽,有求全之毀。”(虞,度也。言人之行,有不虞度其時有名譽而得者,若尾生本與婦人期於梁下,不度水之卒至,遂至沒溺,而獲守信之譽。求全之毀者,陳不瞻將赴君難,聞金鼓之聲,失氣而死,可謂欲求全其節,而反有怯弱之毀者也。)

疏正義曰:此章指言不虞獲譽,不可為戒;求全受毀,未足懲咎:君子正行,不由斯二者也。孟子言人有不虞度其功而終獲其名譽,又有欲求全其行而終反受其人之毀者。以言其君子之人,於毀、譽不容心於其間,但務為善之實而不期人之譽,務去其不善之實而不慍人之毀,是皆行義以俟命而已矣。○注尾生與陳不瞻之事。○正義曰:此皆據《史記》之文而言之也。其事煩,故不重述耳。

孟子曰:“人之易其言也,無責耳矣。”(人之輕易其言,不得失言之咎責也。一說人之輕易不肯諫正君者,以其不在言責之位者也。)

疏正義曰:此章指言言出於身,駟不及舌,不惟其責,則易之張。

孟子曰:“人之患,在好為人師。”(人之所患,患於不知己未有可師而好為人師者,乃惑也。)

疏正義曰:此章指言君子好謀而成,臨事而懼,時然後言,畏失言也。故曰師哉師哉,桐子之命,不慎則有患矣。言君子之患,在好為人師也。“孟子曰:人之患,在好為人師”者,孟子言人之有患,非他,特在其好為人之師也。蓋在人患在於不知己,未有可師耳,如務在好為人師,則惑也。

樂正子從於子敖之齊。樂正子見孟子。(魯人樂正克,孟子弟子也,從於齊之右師子敖。子敖使而之魯,樂正子隨之來之齊也。孟子在齊,樂正子見之也。)孟子曰:“子亦來見我乎?”(孟子見其來見遲,故云亦來也。)曰:“先生何為出此言也?”(樂正子曰:先生何為非克而出此言也。)曰:“子來幾日矣?”(孟子問子來幾日乎?)曰:“昔者。”(克曰:昔者來至。昔者,往也。謂數日之間也。)曰:“昔者,則我出此言也,不亦宜乎?”(孟子曰:昔者來至,而今乃來,我出此言,亦其宜也。孟子重愛樂正子,欲亟見之,深思望重也。)曰:“舍館未定。”(克曰:所止舍館未定,故不即來也。館,客舍。)曰:“子聞之也,‘舍館定然後求見長者’乎?”(孟子曰:子聞見長者之禮當須舍館定乃見之乎?)曰:“克有罪。”(樂正子謝過服罪也。)

疏“樂正子”至“克有罪”。○正義曰:此章指言尊師重道,敬賢事長,人之大綱。樂正子好善,故孟子譏之,責賢者備也。“樂正子從子敖之齊”,樂正子從子敖往齊,而見孟子。“孟子曰:子亦來見我乎”,孟子見樂正子來遲,故曰子亦來見我乎?”“曰先生何為出此言也”,樂正子問孟子,何為於我而出此言也。“曰子來幾日矣”,孟子又問樂正子從子敖到齊以幾日乎?“曰昔者”,樂正子曰:往日來至,若數日之間也。“曰昔者,則我出此言也,不亦宜乎”,孟子又言子到數日,而今乃來見我,則我出此言,是其宜也。“曰舍館未定”,樂正子又曰:為客館所止未定,故不能即來也。“曰子聞之也,舍館定然後求見長者乎”,孟子又言子曾聞見長者之禮,必待舍館定然後乃見長者乎!“曰克有罪”,樂正子於是無所答,乃對孟子曰:是克有罪也。以其待舍館定然後見,非尊師重道者也。宜孟子以此責之。

孟子謂樂正子曰:“子之從於子敖來,徒餔啜也。我不意子學古之道,而以餔啜也。”(子敖,齊之貴人右師王者也。學而不行其道,徒食飲而已,謂之餔啜也。樂正子本學古聖人之道,而今隨從貴人,無所匡正,故言不意子但餔啜也。)

疏“孟子謂樂正子曰”至“而以餔啜”。○正義曰:此章指言學優則仕,仕以行道,否則隱逸,餔啜沉浮,君子不與。是以孟子谘嗟樂正子者也。“孟子謂樂正子曰:子之從於子敖來,徒餔啜也。我不意子學古之道,而以餔啜也”者,孟子謂樂克曰:子隨右師來至齊,是徒以食飲而已。我不意有如子本學古聖人之道,而且今隨右師之遊,而以徒為其飲食也。孟子所以言此,蓋謂子敖我未嚐與之學古者,而今子乃隨之遊,是詘道以從人之謂也。○注云“子敖,齊之貴人右師王者”。○正義曰:此蓋以經文推而為解也。《公孫丑》篇云:“孟子為卿於齊,出吊於滕王。使蓋大夫王為輔行,王朝暮見,反齊、滕之路,未嚐與之言行事也。”下卷言:“公行有子之喪。右師往吊,入門,有進而與右師言者,有就右師之位而與右師言者。孟子不與右師言。右師不悅,曰:‘諸君子皆與言,孟子獨不與言,是簡也。’孟子聞之,曰:‘禮也,子敖以我為簡,不亦異乎?’”是知為齊之貴人右師王者也。

孟子曰:“不孝有三,無後為大。(於禮有不孝者三事,謂阿意曲從,陷親不義,一不孝也。家窮親老,不為祿仕,二不孝也。不娶無子,絕先祖祀,三不孝也。三者之中,無後為大。)舜不告而娶,為無後也,君子以為猶告也。”(舜懼無後,故不告而娶。君子知舜告焉不得而娶,娶而告父母,禮也;舜不以告,權也:故曰猶告,與告同也。)

疏“孟子曰”至“君子以為猶告也”。○正義曰:此章指言量其輕重,無後不可,是以大舜受堯二女,夫三不孝,蔽者所暗,至於大聖,卓然匪疑,所以垂法也。“孟子曰:不孝有三,無後為大”者,言不孝於禮有三,惟先祖無以承,後世無以繼,為不孝之大者,而阿意曲從,陷親於不義,家貧親老,不為祿仕,特不孝之小而已。“舜以不告而娶,為無後也,君子以為猶告也”,故孟子乃言此,以謂舜受堯之二女,所以不告父母而娶,是為其無後也,告之則不得娶故也。君子於舜不告而娶,是亦言舜猶告而娶之也。以其反禮而合義,故君子以為不告猶告也。○注“堯二女”。○正義曰:案古史云:舜有二妃,一曰娥皇,二曰女英,並堯之女。

孟子曰:“仁之實,事親是也。義之實,從兄是也。智之實,知斯二者弗去是也。(事皆有實。事親、從兄,仁、義之實也。知仁、義所用而不去之,則智之實也。)禮之實,節文斯二者是也。樂之實,樂斯二者。(禮義之實,節文事親從兄,使不失其節,而文其禮敬之容,故中心樂之也。)樂則生矣,生則惡可已也。惡可已,則不知足之蹈之,手之舞之。”(樂此事親從兄,出於中心,則樂生其中矣。樂生之至,安可已也,豈能自覺足蹈節、手舞曲哉!)

疏“孟子曰”至“足之蹈之,手之舞之也”。正義曰:此章指言仁義之本在於孝弟,孝弟之至通於神明,況於歌舞不能自知,蓋有諸中、形於外也。“孟子曰:仁之實,事親是也”至“知斯二者弗去是也”者,孟子言仁道之本實在事親是也,義之本實在從兄是也。以其事親,孝也;從兄,悌也。能孝、悌,是為仁、義矣。智之本實在知事親之孝、從兄之弟而弗去之者是也。“禮之實,節文斯二者是也。樂之實,樂斯二者”,言禮之本實使事親從兄者是也。由此言之,則事親之孝,為仁之實,凡移之於事君者,則為仁之華也。從兄之悌,為義之實,則知凡移於從長者,是為義之華也。知義為智之實,則知前識者是為智之華也。禮之實,在仁義,則威儀為禮之華也。樂之實,在仁義,則節奏為樂之華也。凡此是皆從而可知矣。“樂則生矣,生則惡可已也。惡可已,則不知足之蹈之,手之舞之”,言由仁義之實充之,至於樂則流通而不鬱,日進而不已,是其樂則生,生則烏可已。烏可已,則得之於心,而形之於四體,故不知手舞足蹈之所以者也。蓋當時有夷子不知一本,告子以義為外,故孟子宜以是言之,而救當時之弊者也。

孟子曰:“天下大悅而將歸己,視天下悅而歸己猶草芥也,惟舜為然。(舜不以天下將歸己為樂,號泣於天。)不得乎親,不可以為人。不順乎親,不可以為子。舜盡事親之道,而瞽瞍厎豫。瞽瞍厎豫,而天下化。瞽瞍底豫,而天下之為父子者定。此之謂大孝。”(舜以不順親意為非人子。厎,致也。豫,樂也。瞽瞍,頑父也。盡其孝道,而頑父致樂,使天下化之,為父子之道者定也。)

疏“孟子曰”至“此之謂大孝”。○正義曰:此章指言以天下富貴為不若得意於親,故能懷協頑器,厎豫而欣,天下化之,父子加親,故稱盛德者,必百世祀,無與比崇。“孟子曰:天下大悅而將歸己,視天下悅而歸己猶草芥也,惟舜為然”者,孟子言天下之人皆大悅樂而將歸向己,視天下悅而歸己但若一草芥,不以為意者,惟大舜為能如此也。“不得乎親,不可以為人。不順乎親,不可以為子”至“此之謂大孝”者,孟子又言人若不得事親之道,則不可以為人;若得事親之道,而不能順事親之誌,故不可以為人之子。惟舜能盡其事父母之道,而瞽瞍頑嚚,且亦致樂。瞽瞍既以致樂而先天下,而天下亦從而化之。瞽瞍致樂,故天下父子者親親之道定,此所以為舜之大孝矣。故曰此之謂大孝。○注“瞽瞍頑父也”。○正義曰:瞽瞍者,案孔安國《尚書》傳云:“無目曰瞽。”舜父有目,不能分別好惡,故時人謂之瞽。配字曰瞍,瞍,無目之稱。頑者,《左傳》云:“心不則德義之經為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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